海峽都市報閩南版(微博)記者 方錦燕 朱遠娥
海峽都市報閩南版(微博)訊 移動手機尾號連著5個「8」,用了10多年,可就在上個月,蔣小姐發現號碼被銷戶。不解,蔣小姐向移動公司申請復號,卻被客服告知要預存「天價」話費10萬,並每月保底消費1500元。
昨天,中國移動福建公司漳州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移動漳州分公司)解釋,之所以被銷號,主要是因為該號碼在去年8月,尚有105.3元欠費未結。在欠費的情況下,即使辦理停機保號成功,也不予生效,除非用戶在銷戶前還完欠款。而按照業務合同條款,欠費停機滿6天仍未交清欠款和違約金,用戶就會被自動銷號。
針對蔣小姐的復號請求,中國移動漳州分公司客服人員介紹,雙方將通過協商解決此事,但為保護客戶隱私,不便透露更多詳情。昨天,蔣小姐稱已經和移動達成協調意見,將預存2萬話費,每月保底消費88元,她將於今日前往薌城移動辦理相關手續。
——【蹊蹺】——
10多年優號被銷戶,用戶發微博求助
前天,網友@coco嘉敏(蔣小姐)連發兩條微博,稱自己的吉祥號碼136×××88888辦理了停機保號,但卻被銷戶,她感到不可理解。
隨後,@coco嘉敏再次發第二條微博,稱打過客服電話,但客服說,如果她要辦理復號,那麼就要交10萬元,且每個月還要保底消費1500元。
兩條微博一發出來,三四十位網友馬上跟著發表評論。
當天,蔣小姐通過撥打海都漳州通2050110稱,「這個號碼原先是我父親在用的,已經用了10多年了,裡面有很多與我父親生意往來的客戶資源。半年前,我父親要出差,就先拿給我用。去年9月份,我要去福州上學,因此辦理了停機保號。」
蔣小姐說,在辦理停機保號時,這張號碼卡裡面還剩50元話費,上個月,她查了一下這個手機號,竟發現手機卡號被銷號了。
而後,記者嘗試撥打這一號碼,發現該號碼目前為空號狀態。
——【回應】——
欠停到期按程序銷號,復號需預存話費
針對此事,中國移動漳州分公司客服人員戴女士,向記者出示了該帳戶的話費清單複印件,清單顯示,蔣小姐的號碼在去年8月份欠費後,移動公司分別在9月5日、9月15日、9月25日三次發簡訊提醒她繳存欠款。
而在此期間,蔣小姐在手機欠費的情況下,辦理了停機保號業務,並確認業務辦理成功。令蔣小姐不解的是,為什麼明明已經成功辦理停機保號業務,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手機在兩個月後還是被銷號了?
戴女士解釋,之所以被銷號,主要是因為該號碼在去年8月份,尚有105.3元欠費未結。在欠費的情況下,即使辦理停機保號成功也不予生效,除非用戶還完欠款。按照合同規定,欠費後經多次催促仍不還欠款,就進入單停提醒,然後是全停提醒,停機60天內未結清欠款,就將被自動銷戶。帳戶在10月1日被停機,在12月4日被銷戶。從停機到銷戶大概有2個月時間,停機後用戶收不到任何信息提醒,直至銷戶也不再另行通知。
「用戶的號碼被銷戶之後,將會有三個月的冷凍期。用戶在此期間如要申請重新復號,需要繳存一定的話費款,具體則需要跟用戶協商處理。」戴女士說,優號(吉祥號)的資源有限,與其他兩家通信運營商一樣,優號重新入網要看號碼的組合情況,不同的優號繳存的話費款不一。她表示,按照公司的程序規範,移動公司將和蔣先生一家協商解決復號事宜。
——【律師】——
停機保號確有限制條件,移動可按原有合同銷號
福建方圓人律師事務所律師洪亞斌認為,用戶只要辦理了手機號,就是和通信公司建立合同關係,如一方違約在先,按合同法規定,守約的一方可履行合同的相關規定。
「在用戶辦理停機保號時,如果系統有正常受理,並告知用戶,那麼雙方的合同變更,形成新的協議。但是,如果用戶的手機確實存在欠費停機,那麼她的一些權利就會受限,停機保號業務的權利,當然也受限制。」洪律師表示,從法理上說,在同意限制性條款的前提下,當事方(中國移動)可按原有合同銷號。
而如果該手機卡號還在冷凍期,並且還沒有被賣出,用戶想重新要回號碼,那麼可跟移動協商。在不違反《價格法》的前提下,移動可採取市場的方式,對吉祥號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