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為大家整理了11月16日—11月20日開庭審理的案件。如果這裡面有您的案件,記得準時來參加開庭;如果這裡沒有您的案件,感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帶上身份證前來旁聽,除了法律規定的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當事人申請不公開的案件外,都是公開審理的。以下開庭信息為提前整理形成。由於案件審理過程中可能遇到調解、撤訴、延期審理等特殊情況,開庭時間有時會進行排期調整。若屆時與實際開庭時間、地點不符,以實際情況為準。
2020年11月16日 星期一
案件:何秀宜等訴侯樂樂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6日 上午8:30
地點:第一審判庭
案件:郭佳偉與浙江省郵電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浙江中通文博服務有限公司、第三人長訊通信服務有限公司身份權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6日 上午8:30
地點:第六審判庭
案件:蔣晨輝等詐騙罪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6日 上午9:00
地點:第三審判庭
案件:蘇從芳等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分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6日 上午10:00
地點:第一審判庭
案件:程龍等盜竊罪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6日 上午10:30
地點:第三審判庭
案件:何彥博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分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6日 下午16:00
地點:第一審判庭
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案件:晉中市太谷興泰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吳忠壽、張燕、張俊傑、李海仙、吳美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
時間:2020年11月17日 上午8:30
地點:第五審判庭
案件:劉用訴安盛天平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中中心支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7日 上午8:30
地點:第一審判庭
案件:宋六章與太谷縣廣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第三人太谷縣匯騰碳素有限公司商鋪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7日 上午8:30
地點:第六審判庭
案件:郝瑞永等盜竊罪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7日 下午15:30
地點:第三審判庭
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案件:嶽曉汾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谷支公司保險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8日 上午8:30
地點:第一審判庭
案件:張星泰、張星辰、張治江、杜四妮、王丙仙與楊志武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楊志武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8日 上午8:30
地點:第六審判庭
案件:李旭峰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谷支公司保險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8日 上午10:00
地點:第一審判庭
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案件:李俊維與楊曉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9日 上午8:30
地點:速裁法庭
案件:楊夠梅訴太平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9日 上午8:30
地點:第一審判庭
案件:李永海與晉中市太谷區尚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9日 上午8:30
地點:第六審判庭
案件:王復蕊訴趙建星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9日 下午15:00
地點:第一審判庭
案件:牛秋花訴晉中市太谷區尚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19日 下午15:00
地點:第六審判庭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案件:張彥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20日 上午9:00
地點:第三審判庭
案件:劉忠義尋釁滋事罪一案
時間:2020年11月20日 下午15:00
地點:第三審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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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題
每天帶你學習一個法律知識
〈
2020年11月14日
星期六
〉
甲公司與乙協商宣傳冊編輯工作,因甲公司要求較高,雙方約定,由乙先行編寫10頁內容,交甲公司審核,甲公司審核合格後才能考慮與乙籤訂合同。後乙編寫的內容經甲公司審核後認定不合格,甲公司遂不與乙籤訂合同。下列哪一選項正確( )
A.甲公司的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B.甲乙之間並未成立合同,甲不承擔責任
C.甲公司構成侵權
D.甲公司的行為屬於締約過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參考答案
點擊下方空白處查看解析
答案:B
答案解析:AB 選項:甲公司與乙約定為審核合格之後才考慮籤訂合同,雙方還在磋商階段,並沒有訂立合同,不成立違約責任,因甲公司審核不合格,故不與乙籤訂合同,並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其不承擔責任。因此,A選項錯誤,B 選項正確。
C 選項:如前所述,甲公司與乙明確約定要審核合格之後才能考慮籤訂合同,審核不通過,甲公司不與乙籤訂合同並不違反約定與法律規定,不構成違約、不構成侵權。因此,C 選項錯誤。
D 選項:《合同法》第 42 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 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甲公司與乙雖然處於磋商階段,但是甲公司的行為並不屬於前述三種情形,不構成締約過失,因此,D選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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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開庭公告(11月16日——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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