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紅河州委、州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州人大常委會、州政協的監督支持下,全州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強化舉措、狠抓落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為建設新時代團結進步美麗紅河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州委、州政府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嚴格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加強對法治政府工作的領導,聚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抓部署、抓保障、抓落實,確保「三個到位」。一是組織領導到位。在州委常委會議上先後9次就法治建設方面的議題聽取工作匯報,進行專題研究部署,統籌謀劃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州委常委會議第一議題35次,州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12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認真深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制定下發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明晰劃分6個重點部門的責任分工,從9個方面對89項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為推進全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提供了具體指引;州人民政府州長主持召開全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級各部門對照目標任務,緊扣重點環節,抓緊補齊短板弱項,確保工作落實並取得實效;州政府常務會多次聽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對重點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特別是面對新冠疫情影響,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統籌全州各級各部門依法抓實疫情防控、維護醫療秩序和市場秩序、服務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確保全州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和諧穩定。二是督導考評到位。州依法治州辦嚴格按照《2020年度法治建設成效考評細則》,加強對縣市及州級各有關部門的考評,堅持問題導向,找問題、找短板、抓整改、促成效。三是落實保障到位。加大法治政府建設經費投入力度,將法治政府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2020年撥付依法治州專項經費30萬元,有力保障了全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舉措抓落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進展
(一)聚焦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一是全力推進簡政放權。認真做好權責清單梳理調整工作,梳理第二批權責清單並進行了公示,組織全州37家部門梳理2020年版權責清單。認真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482項涉及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112項涉及州級及以下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動態調整行政權力事項,梳理調整紅河州州級部門涉及的行政權力事項共計360項(取消92項,合併實施185項,承接、下放和屬地化管理80項,上交3項)。積極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賦權工作,形成《紅河州人民政府關於賦予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管委會的第一批州級行政職權目錄》,涉及4類共75項行政職權事項,其中,行政許可57項、行政確認4項、行政裁決1項、其他行政權力13項。
二是全力提升政務服務。大力推進集中辦,推進政務服務場所標準化建設,夯實線下服務基礎,積極構建州、縣、鄉、村四級政務服務體系,把改善政務服務場所硬體設施條件作為推進辦事「只進一道門、只到一個窗、只找一個人」,實現「一門辦、一窗辦、就近辦、一次辦」的基礎工作來抓。目前,州、縣、鄉三級全部建成政務(為民)服務中心,大部分村(社區)建成為民服務站,州、縣、鄉、村四級政務服務體系已經實現,政務服務便捷度不斷提升。一年來,全州完善政務服務事項16284項,進駐實體大廳事項15970項,「一門」進駐率98.07%,「最多跑一次」事項15692項,「最多跑一次」率96.36%,承諾時限平均壓縮率75.50%。大力推進網上辦,深入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加快政務服務平臺的部署應用,不斷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積極構建「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投資服務+中介服務」運行模式,優化24小時自助政務服務區,增設自助服務終端等,政務服務智能化水平不斷提升。一年來,全州通過政務服務平臺受理政務服務辦件107983件。大力推進掌上辦,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數位化供給能力,上線運行「一部手機辦事通」,打造「掌上辦、指尖辦」服務。共計1363個政務服務事項上線「一部手機辦事通」,全州累計註冊用戶71.2萬人。大力實施網上管,不斷提升綜合監管水平,「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全覆蓋,市場監管系統實現內部抽查事項清單100%覆蓋、抽取企業100%完成檢查、結果100%公示,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監管持續加強,信用監管持續推進,「網際網路+監管+督查」平臺建成運行,智慧監管能力不斷增強。一年來,全州通過國家「網際網路+監管」系統認領完善檢查實施清單12169項,完善率92.55%,通過國家「網際網路+監管」系統採集部門信息417條,採集執法人員信息6076條,採集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其他監管行為共29159條,監管事項覆蓋率90.13%。大力推進便捷批,推進投資項目「一窗、一網、一項、一碼」審批。一年來,全州通過雲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共開展投資項目審批5472個,事項審批7943件,綜合審批辦理平均提速64.36%。
(二)聚焦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切實落實行政決策依法實施
一是認真落實新修訂的《雲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強化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決策法定程序的剛性約束。堅持依法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決策程序,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嚴格徵求公眾意見。落實風險評估制度,對涉及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改革舉措、重大工程項目等事項,嚴格做到風險評估應評盡評。對於社會發展中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以及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重大決策事項,對行政轄區內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決策事項,適時組織聽證。年內,州級部門完成聽證2件。
二是堅持將完善法律顧問制度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統籌謀劃,紮實推進,注重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推進依法行政中的參謀、助手作用。目前,全州各級政府及部門共聘用法律顧問408名,初步建立了一支綜合素質好、專業化程度高的政府法律顧問隊伍,基本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為保障政府中心工作、防控法律風險、建設法治政府提供了高質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三)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切實完善依法行政建設
一是突出地方特色開展立法工作。科學編制州政府行政立法計劃,做好《紅河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規定》《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條例修正案》《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長橋海三角海保護管理條例》的審議、報批、公布施行等後續工作;做好《紅河州石屏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辦法》和《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條例》的制定修訂工作,開展蒙自新安所歷史文化保護等立法項目的調研論證,對《雲南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異龍湖保護管理條例》《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條例》施行情況進行調研。
二是著力加強規範性文件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加強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制定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合法性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審核責任實現州、縣、鄉三級政府系統全覆蓋;審核範圍在實現行政規範性文件全覆蓋基礎上,進一步覆蓋至政府行政行為、決策行為、執法行為,做到應審盡審、應審必審。及時組織縣市、部門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通過清理,州政府52件、州級部門64件現行有效規範性文件不存在違反與民法典精神、原則和規定不一致的情形;13縣市共清理現行有效規範性文件407件,擬修訂12件,擬廢止40件,其中涉及與民法典相關規定不相符文件1件。
(四)聚焦做好行政執法工作,切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積極穩妥推進5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召集文化旅遊、市場監管、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先後召開6次工作協調和調度會議,研究制定《紅河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等5個改革實施方案、《紅河州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機構編制方案》等5個機構編制方案。目前,州級5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除交通運輸領域外,其餘4個領域均完成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組建工作。
二是認真做好「三項制度」組織實施。明確工作任務和實施步驟,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和運行機制,強力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全州行政執法水平和執法質量得到明顯提升。進一步落實法制審核備案,在建水、石屏、河口、屏邊、個舊、彌勒、開遠等縣市組織開展7期2400餘人的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專題培訓班,實現全州執法部門執審分離。制定出臺了《關於加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監督銜接工作意見》,構建了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長效機制,實現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和政府層級監督有效銜接,防止「程序空轉」。建成可供州級行政執法部門使用的集行政執法聽證、行政複議聽證、「聯網+」法律服務為一體的功能性聽證室,構建了州、縣兩級執法人員執法觀摩、學習互通的信息系統平臺,有效提升了執法人員能力水平。強化法院、檢察院的司法建議函、檢察建議書整改落實,對生態環境、國土規劃等領域發出6份司法、檢察建議均件件整改落實反饋並完善部門三項制度。組織全州行政執法部門對落實三項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召開執法協調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分析行政執法個案並對案件提出具體的審查意見和建議,要求執法部門結合三項制度規定加強落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組織全州行政執法單位的130名法制實務人員評查抽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複議案卷共計286件。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對全州各級執法部門2305名執法人員進行免考換證;組織2255名執法人員參加行政執法人員網上考試,通過1857人,通過率為77%,比2019年提升19%。
三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為「六穩六保」和脫貧攻堅提供法治保障。主動履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對蒙自市、彌勒市、河口縣3地依法防控疫情情況進行實地督察。運用法治手段服務「六穩」「六保」任務落實,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全力維護經濟社會大局穩定,不斷鞏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為全州經濟發展總體復甦向好提供了法律支撐和法治保障。認真汲取瑞麗「9∙12」境外輸入確診病例事件,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邊境地區疫情防控工作,依法處置和化解邊境地區疫情防控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全面提高邊境地區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不斷提高紅河州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同時,統籌推進「六個大抓」、三大攻堅戰、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在法治框架下抓緊抓實抓細各項任務,確保全面脫貧,奮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
(五)聚焦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大力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推動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體系。一是嚴格貫徹落實《雲南省行政調解規定(試行)》《雲南省信訪條例》,在全省率先制定出臺《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進一步完善調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信訪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一年來,州、縣、鄉三級領導幹部接訪下訪1165人次,接待信訪群眾4380批15128人次,推動化解信訪問題612件次。二是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複議辦案質量,增強行政複議專業性和公信力,持續推進行政複議工作規範化建設,行政複議部門與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立了工傷案件聯席會議制度。三是積極推進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及時召開全州行政複議體制改革調研座談會,傳達學習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方案》,要求全州上下統籌謀劃,通過改革的方式逐步解決長期困擾行政複議工作的體制機制等問題。一年來,全州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159件,受理138件,已審結99件(駁回申請4件、維持57件、撤銷11件、撤回申請24件)。全州兩級法院在行政審判工作中,依法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並予以撤銷的案件共計9件;16件具體行政行為經各級行政複議機關複議確認違法並撤銷。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州級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為87.5%。全州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糾紛3536次,預防糾紛568件,共調解矛盾糾紛21788件,調解成功21015件,成功調解率為96%,無民間糾紛轉化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等。
(六)聚焦學習提高法治思維,切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舉辦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研討班實現全州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全覆蓋,開展《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等重大主題宣講4136場次,聽眾達22萬餘人次。開展宣講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全州組建各類宣講隊伍830餘支,開展視頻宣講、廣播宣講等各類宣講1.2萬多場次。全州各級各部門先後召開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民法典1000餘次,把民法典的學習作為執法人員上崗培訓重要內容,提高貫徹執行能力,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並結合職責抓好民法典宣傳,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第一時間在州、縣(市)、鄉(鎮、街道)舉辦習近平法治思想巡迴宣講報告會,全州5722名領導幹部參會學習,充分發揮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的模範帶頭作用,切實做到學思悟貫通、知信行統一。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清醒地看到,紅河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離「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存在差距:一是部分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還有待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有待提高,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還需加強,運用法治思維破解發展難題的能力還不足。二是制度建設的質量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還不夠強,可操作性有待加強,群眾參與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民族立法、規範性文件制定和修訂的參與度不高。三是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尚未完全理順。一些地方和領域執法力量不足、執法力量分散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行政執法人員綜合素質還有待提高,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尚未完全落實。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紅河州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中心工作,馳而不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夯實依法行政基礎,為推動紅河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突出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持續完善機構職能體系,推動行政權力全面瘦身,以更大力度精簡一批行政權力事項。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面推行「一顆印章管審批」。總結評估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經驗,打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標杆。加強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加快推進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持續推廣「一部手機辦事通」,全面實施「刷臉就行」工程。
(二)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優化政府職責體系,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落實《雲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健全完善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審查工作長效機制,提升行政規範性文件質量水平。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動態管理、績效考評、發揮作用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顧問管理體制及工作機制。
(三)加強政府行政立法。緊扣州委、州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全州改革發展大局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徵集、研究、起草2021年立法計劃,推進科學立法。深入開展立法調研,加強基層立法聯繫點建設,建立完善立法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嚴密防範立法政治風險。擴大立法有序參與,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和爭議較大的重要政府立法事項加強論證諮詢和評估,充分聽取意見,廣泛凝聚共識。
(四)推進公正文明執法。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繼續探索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推動文化市場等5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任務落實,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向基層延伸。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落實,制定州級行政執法部門執法記錄儀或手持執法終端配備標準類型。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網上考試組織工作,規範執法證件、執法人員管理。推行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開展執法調研檢查和執法案卷評查。制定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任務清單,公布行政決策事項清單。
(五)切實改進政府工作方式。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完善對行政機關違法行政行為投訴舉報登記、督促辦理、調查處理和反饋回應制度,暢通舉報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方便群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依法及時調查處理違法行政行為。深化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健全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加大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的糾錯力度,尊重並執行生效行政複議決定和法院生效裁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廣泛推廣智慧調解,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信訪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六)強化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組織公職人員繼續加大憲法和民法典的學習宣傳,積極參加法治教育培訓,熟練掌握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積極在工作中向人民群眾普法,做法律法規的遵守者、執行者、宣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