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導,早在去年年初,「通俄門」事件告一段落的時候,川普就曾公開說自己作為總統可以想幹嘛就幹嘛,而最近川普又再次口出狂言,稱在面對緊急防疫形勢的時總統和聯邦政府享有「絕對權力」,但美國總統真的可以擁有絕對權力嗎?
自由主義限制政府權力,緊急狀態解放權力
作為一個長期奉行自由主義的聯邦制國家,美國的聯邦政府毫無疑問是權力受限的,地方政府的立法權賦予了其一定範圍內解釋聯邦法律的能力,這就意味著美國各州有權力根據自身情況出臺一定的法律。這也就是美國部分州禁毒嚴格,但伊利諾伊等十多個州卻宣布其合法化的原因,而且按照新自由主義的理論構想,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政府作為國家管理機構的作用將會越來越小,權力也將需要更多的限制。
不過進入新世紀以來,新自由主義在世界各地頻頻受挫,試圖全面踐行它的國家往往在短暫繁榮後或多或少都會出現更加嚴重的問題,比如亞洲的印度和部分阿拉伯國家以及美國自己。尤其在「911」事件後,美國部分人認識到聯邦政府是不能過於無能的,於是聯邦政府的權力隨後又逐漸擴大,而宣布緊急狀態就成了重要手段。尤其是川普上臺之後,宣布國家緊急狀態以推行他的「修牆」計劃;新冠疫情發生以後,川普更是通過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得以對聯邦和各州資金物資進行調配,這充分說明了特殊情況下的總統權力確實是相當大的,但這是否意味著總統可以憑此擁有絕對權力?
法律定義寬泛,政治架構沒有考慮資本滲入
其實美國的法律在這方面也是有相當大的解釋空間,根據總統甚至當時國家所處情況的不同,對於法律的解釋方式也是有所不同的,出現解釋衝突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不過即便是最為推崇強權總統的美國憲法的起草者之一漢密爾頓可能都不會認同川普所謂的「絕對權力」,連古代的封建帝王甚至是奴隸主都很少能夠擁有絕對的權力,更別提現代意義上的國家。因為沒有哪個領導者是全知全能的,給脫韁的野馬拴上繩子才能讓它向著預定的方向跑,而不是無目的狂奔。
美國前總統布希曾經說過,「要將權力關進籠子裡」,這個籠子便是由選票、言論自由、司法獨立、軍隊國家化和三權分立等美國的基本政治架構,從理論上來說貌似這一做法是確實可行的。但很顯然,川普的上臺暴露了這一規則的「想當然」,比如其直接越過美國國會暗殺伊朗高級指揮官蘇萊曼尼,多次利用個人權力扶植親信、打壓反對者等做法都充分說明了在資本滲入政治的情況下,言論自由會敗於美國的全球監控、司法獨立和三權分立會因為黨爭和利益集團的糾葛而不按規定運作、軍隊國家化更是因為軍工複合體的出現而化為泡影,似乎除了選票以外就沒有能夠限制權力膨脹的辦法了,但別忘了,當媒體的「言論自由」被把控的時候,民眾的選票流向也是受到控制的。只有州政府才能夠一定程度上擺脫這種控制。
所以,某種意義上說,川普所謂的「絕對權力」其實只是其背後的利益集團通過資本給予他的制度上的便利,並不代表其個人權力有多大,尤其是最近以紐約州為首的部分州剎車「重啟經濟」並拒絕解封導致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對立就可以看出,不少地方權力機構對其濫用權力的行為都產生了不滿。總統最終都是要對聯邦政府和全國民眾負責的,一個在現代社會裡奉行「獨裁」的「想幹嘛就幹嘛」的總統遲早會遭到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