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辦法》發布
為進一步發揮電力業務許可證在規範企業經營行為、維護電力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作用,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辦法》(國能發資質〔2020〕69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簡化許可管理的同時規範事中事後監管,並加強與告知承諾制、信用監管的銜接,著力提升許可監管效能。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
電力業務許可制度實施後,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分別於2010、2011年印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及《電力業務許可證(輸電類、供電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兩個規範性文件在維護電力市場秩序、保護電力企業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國務院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要求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提出了規範執法行為,減輕企業負擔,強化信用支持等系列要求。本次修訂,是為了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和優化許可事中事後監管,提高監管精準性、提升監管效能。
二、《辦法》重點修訂內容
《辦法》共33條,包括總則、準入與條件保持、變更延續與退出、併網與交易註冊、監督管理方式、法律責任、附則等7章內容。重點修訂的內容包括:
(一)合併兩個監督管理辦法。將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印發的《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及《電力業務許可證(輸電類、供電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兩個規範性文件予以合併。《辦法》與《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配套形成電力業務許可證全過程的許可監管制度體系。
(二)調整實施主體。《辦法》將實施主體從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調整為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對於輸電、供電企業「因故需要停業、歇業的」,《辦法》中明確應當在停業、歇業之前以書面形式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更加符合許可管理實際。
(三)優化許可監督管理。一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企業年度(定期)自查以及持證企業綜合評價,並對涉企證明事項進行清理。二是落實電力體制改革精神,增加對電力交易機構、增量配電企業的監督內容。三是結合電力業務許可工作實際,在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中體現「雙隨機、一公開」、告知承諾制等新要求。四是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對部分許可證監督管理措施予以調整,做好電力業務許可與信用監管工作銜接。
為進一步完善電力業務許可制度,優化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國家能源局對《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電監資質〔2010〕36號)和《電力業務許可證(輸電類、供電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電監資質〔2011〕10號)進行合併修訂。
2. 冠名華能!大唐、國家能源、國家電投13家電廠劃入華能集團2020年12月31日,華能甘肅公司與大唐甘肅公司、大唐能源投資公司、國家能源甘肅公司、國電投(天津)投資公司等4家公司的13家劃入華能,全部籤署產權移交協議。協議籤署以來,華能甘肅公司加強對劃入企業的工作服務指導,各劃入企業迅速行動,及時進行工商登記變更、印章更換等企業證照變更工作,實現管理、資產、股權等要素全方位融入華能。
2021年1月11日,蘭州熱電公司完成工商登記變更,正式更名為華能蘭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已冠名華能!根據華能集團的表述,剩下的12家也將完成工商登記變更,陸續冠名華能。
根據國資委去年發布的《中央企業煤電資源區域整合第一批試點首批40戶劃轉企業名單》,甘肅區域各大發電集團需要劃給華能集團的電廠共14家。其中,大唐集團6家,包括大唐甘肅發電有限公司景泰發電廠、大唐甘肅發電有限公司甘谷發電廠、蘭州西固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大唐甘肅發電有限公司西固熱電廠、大唐甘肅發電有限公司八〇三熱電廠和甘肅大唐國際連城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華電集團2家,包括甘肅華電天水熱電項目(前期)、甘肅華電慶陽火電項目(前期);國家電投2家,包括國家電投蘭州新區2×350MW熱電聯產項目、甘肅清水火電項目(前期);國家能源集團4家,包括國電電力酒泉發電有限公司、國電蘭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國電甘肅電力有限公司範坪熱電廠和國電靖遠發電有限公司。
但是,從華能集團的表述來看,實際劃轉的電廠與國資委的名單有些許出入,所以,最終到底劃轉的是哪些電廠,還得等工商登記變更全部完成才能知道。
3. 核發2.7億張 成交僅4.2萬張 綠色電力證書為何少人問津2020年剛剛過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全面監測評價和考核也走完了第一個年度周期。根據《關於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承擔消納責任的各市場主體完成任務的主要方式是直接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同時,也可以將認購綠證作為一種補充和替代方案,去完成消納任務,即自願認購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綠證對應的可再生能源電量等量記為消納量。
在綠證交易長期處於停滯狀態的背景下,上述條款一度被行業解讀為「綠證交易的重要利好政策」。然而截至2021年1月15日,中國綠色電力證書認購交易平臺網站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累計核發風電和光伏綠證超過2.7億張,但實際成交量不足4.2萬張,僅佔核發總量的約0.15%。換言之,綠證交易量並未在新政的「關照」下扭轉頹勢,出現明顯增長。
利好政策護航、施行已近4年,綠證始終「叫好不叫座」,癥結何在?
「貴得不著調」「這麼貴的東西,對我而言其實沒有任何實際價值」
「如果我有一個需要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任務的企業,我一定不會去買綠證。」清華大學能源轉型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何繼江給記者算了這樣一筆帳,「假設一家企業一年的任務是消納一億度可再生能源電力,如果完成方式不是實際消納,而是買綠證,有些光伏項目的綠證核算下來一度電要0.6元左右,一億度就是6000萬元。太貴了,貴得不著調。我完全可以將這6000萬作為利息出讓,再疊加一定的槓桿去貸款6億元,用來投建風電和光伏項目,這不比買綠證更靠譜?」
雖然認為「貴得不著調」,2021年的第一天,何繼江還是以個人名義購入了5張綠證,折合綠色電力5000千瓦時。「你要是非問我為啥要買綠證,我只能說捐點錢唄。5000度電的總花費接近2000元,平均約400元/張。這麼貴的東西,對我而言其實沒有任何實際價值,如果不是我所在的行業特性,正常人都會覺得很荒謬。」何繼江告訴記者,由於從事與能源環保高度相關的工作,從綠證制度施行至今,他每年元旦前後都會和朋友們一起買上幾張。「國家有這麼個制度,我們就『意思』一下。」
但何繼江也坦言,如果按照現行制度繼續推行下去,綠證終會演變為「環保主義者的玩具」,再無他用。
業內不認可的「玩具」,行業外的人士自然更不會待見。「數據中心確實是用電大戶,大的數據中心每年用電量是以億度來計量的。現在綠證的價格一般怎麼也在200元/張以上,核算下來一年就是2000多萬元。數據中心的錢也不是那麼好賺的。」一位參與綠色數據中心評審的專家告訴記者,在工信部關於綠色數據中心評審指標設計的過程中,其實是有鼓勵購買綠證的條款的,但在他參與的評審項目中,「沒有一個買的」。
「賣了綠證就不能拿補貼,在高強度的補貼下,發電企業很難去給綠證降價」
既然價格太高阻礙了綠證的交易,為何企業不降價?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陶冶指出,綠證價格居高不下,最直接的原因是目前綠證和度電補貼高度相關。「按照現行政策,綠證和電價補貼是替代關係,賣了綠證就不能拿補貼。在高強度的電價補貼下,發電企業很難去給綠證降價。」
「綠證彌補的是國家補貼的缺口,這就相當於讓個人或者企業為國家補貼買單,這在邏輯上就不成立。」何繼江坦言,「既然都是捐贈,我把買綠證的錢捐給希望小學,豈不是更有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綠證交易均屬於自願認購範疇,缺乏強制性。那麼,一度被認為是利好消息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為何也未能盤活綠證交易?
根據消納保障機制的相關規定,即便沒有實際完成消納任務,綠證也並非唯一的替代方式。相關市場主體還可以選擇「完成量交易」,即向超額完成年度消納量的市場主體購買其超額完成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雙方自主確定轉讓(或交易)價格。「完成量交易和綠證交易都可以作為備選方案。完成量交易對應的電量是真實被消納後計入各市場主體名下的,即便發生流轉,也不存在重複計量等技術性問題。」陶冶透露,針對2020年各省完成消納責任權重的情況,有關方面計劃在2021年統一安排完成量交易,北京電力交易中心也在組織相關工作。
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2019年印發的《關於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可按國家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管理政策獲得可交易的綠證,並通過出售綠證獲得收益。
同時,2020年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於<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也指出,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範圍的項目,所發電量超過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的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將為其核發綠證,準許參與綠證交易。此外,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併網之日起滿20年後,生物質發電項目自併網之日起滿15年後,無論項目是否達到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均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核發綠證準許參與綠證交易。
「隨著可再生能源平價上網的推進,綠證也將進入平價時代。」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高級工程師邱辰指出,「針對平價、低價和超出全生命周期或規定年限的項目電量,低價綠證就是給發電企業的補充收益。基於此理念核發的綠證售價預計在50元/張左右甚至更低。同時,除現有交易平臺外,可能還將組織電力交易中心或其他合規第三方進行分銷。」
「把綠證放在解決補貼缺口的軌道上去運行,是很難提高交易量的。補貼的問題其實應該專項專議,讓金融市場去創造新產品,比如國有企業把應收帳款做成ABS(資產支持證券化融資),類似的路徑都是可行的。」陶冶說,「所以,首先要讓綠證價格和補貼脫鉤。同時,要讓綠證和消納保障機制掛鈎,即讓綠證成為唯一計量可再生能源消納的指標,這才能提高綠證的含金量、推動綠證交易量的提升。
4. 三峽新能源與金風科技 高層會晤!1月14日,三峽新能源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趙國慶與來訪的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風科技)董事長武鋼在京舉行座談,雙方就拓展戰略合作、科技創新、分布式電源開發利用、資源合作開發、資產併購等內容深入交流並達成重要共識。
趙國慶對武鋼來訪表示歡迎,並介紹三峽新能源業務發展情況。他表示,隨著全面平價上網的到來,新能源行業進入全新發展時代,雙方合作歷久彌新、成果顯著,希望雙方在新發展階段繼續秉承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的合作原則,在大基地資源獲取、風光綜合能源項目合作開發、資產輪動、運維技改、科研創新等方面進一步深化合作.
武鋼對三峽新能源2020年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賀,並對金風科技未來發展做簡要介紹。他表示,金風科技將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發展目標,按照雙方共識,進一步加強技術研發及成本控制,提供更高質量的產品服務。希望雙方緊密攜手共同面對平價時代,呼籲綠電消費,推動新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三峽新能源領導張軍仁、盧海林、吳仲平、吳啟仁、劉姿,金風科技領導王海波 、馬金儒、李飛、劉日新、翟恩地及雙方相關部門或單位負責人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