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期頭等倉為大家整理了倉庫火災危險性分類的相關內容(點此查看:什麼是丙二類,甲乙丙丁戊類倉庫如何區分),本期推文我們繼續第二部分「能建多大」的問題,為大家普及耐火等級、防火分區等知識。
能建多大既是開發商、業主關心的問題,同時也是倉庫是否合規、客戶能否使用的重要判斷標準。倉庫能建多大的影響因素有:
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耐火等級
每座倉庫最大允許佔地面積
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最多允許層數
建築高度
一、耐火等級
倉庫的耐火等級直接關乎「能建多大」的問題,它限制著倉庫的最大建築面積、單個防火分區最大面積、層數;並且甲、乙、丙、丁、戊類倉庫的耐火等級都是有明確規定的,不可隨意設置。
1、一二三四級耐火等級,應如何確定?
耐火等級是依據倉庫建築的牆、柱、梁、樓板、屋頂承重構件、疏散樓梯以及吊頂等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來細分的,倉庫的耐火等級分為一、二、三、四級,並且從一級到四級耐火能力減弱。
耐火極限是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築構件、配件或結構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至失去承載能力、完整性或隔熱性時止所用時間,用小時表示——就是被燒壞的最大時長。
例如下表,一級耐火等級的承重牆的耐火極限是3小時,就是受火燃燒最多3小時後承重牆即將失去承重作用。
頭等倉註:數字單位為小時,是倉庫的耐火極限
頭等倉順口溜簡單記:
一級都不燃,二級吊柵難,三級屋頂吊頂加隔牆,四級只剩防火牆不燃。
2、甲乙丙丁戊類倉庫,耐火等級有何規定?
倉庫耐火不低於二級:
頭等倉順口溜——高層高架甲類倉,多乙多丙液可燃
高架倉庫(貨架高度大於7m且採用機械化操作或自動化控制的貨架倉庫。)
高層倉庫(建築高度大於24m的非單層倉庫)
甲類倉庫、多層乙類倉庫儲存可燃液體的多層丙類倉庫
倉庫耐火不低於三級:
單層乙類倉庫
單、多層丙類倉庫多層丁、戊類倉庫
倉庫耐火四級:
除《規範》另有規定外,以木柱承重且牆體採用不燃材料的倉庫,其耐火等級可按四級確定。
二、建築面積與防火分區
1、《建規》裡的一般規定
防火分區(fire compartment)是在建築內部採用防火牆、樓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設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災向同一建築的其餘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間。
如下表所示,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與耐火等級共同限定倉庫的最多允許層數、最大佔地面積、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表示不允許建造)
頭等倉提示:佔地面積與建築面積是兩個概念,尤其是多層建築,佔地面積是底層或標準層在地面上投影的面積,建築面積就是各層的面積都要累加的。
例如,丙二類倉庫——即能存放丙類火災危險性第2項物品的倉庫,當耐火等級是一二級的時候,每座【單層倉庫】最大允許【佔地面積】是6000平方米,一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為1500平方米;如果是【多層倉庫】最大允許佔地面積是4800平方米,一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為1200平方米。
2、實際操作與特殊限制
(1)規定面積與實操
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大部分倉庫會建到上表規定的3-4倍。
例如,目前大部分物流地產大開發商新建的倉庫大多是丙二類倉庫、一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倉庫最大佔地面積應該是6000平方米,但實際操作中常常按照24000平方米建造,已經比一般規定增加了3倍,這種倉庫也是合規的。
理由如下:
可增加3倍的情況:
當建築功能以倉儲為主或建築難以區分主要功能時,應按本規範有關倉庫的規定確定。但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時,作業區和儲存區的防火要求可分別按本規範有關廠房和倉庫的規定確定。
其中,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條件時,除自動化控制的丙類高架倉庫外,儲存區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和儲存區部分建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規範表 3.3.2(不含注)的規定增加 3.0 倍:
(1)儲存除可燃液體、棉、麻、絲、毛及其他紡織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一級;
(2)儲存丁、戊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
(3)建築內全部設置自動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可增加1倍的情況:
倉庫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除冷庫的防火分區外,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範第 3.3.2 條的規定增加 1.0 倍
(2)一些倉庫的特殊限制
對於甲乙類倉庫、冷庫、石油庫、煤均化庫、硝酸銨倉庫、電石倉庫、聚乙烯等高分子製品倉庫、尿素倉庫、配煤倉庫、造紙廠的獨立成品倉庫、糧食平房倉、單層棉花庫房、冷庫等,規範中做了特殊規定如下:
倉庫內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採用防火牆分隔,甲、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不應開設門、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相應類別地上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
一、二級耐火等級冷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冷庫設計規範》GB 50072 的規定。
石油庫區內的桶裝油品倉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石油庫設計規範》GB 50074的規定。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煤均化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 12000㎡。
獨立建造的硝酸銨倉庫、電石倉庫、聚乙烯等高分子製品倉庫、尿素倉庫、配煤倉庫、造紙廠的獨立成品倉庫,當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時,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 1.0 倍。
一、二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 12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
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 3000㎡;三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 3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 1000㎡。 一、二級耐火等級且佔地面積不大於 2000㎡ 的單層棉花庫房,其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 2000㎡。
綜上,本期頭等倉為大家簡單梳理了倉庫的耐火等級、建築面積、防火分區等知識,但消防等級、各種相關規定其實非常嚴格,更複雜的廠房倉庫消防等級分類及判定,可查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也可以繼續關注頭等倉,我們會不定期產出優質乾貨,與大家共同學習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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