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一女子參與傳銷組織「善心匯」獲刑一年

2021-01-09 中國法院網

2019-05-30 10:47:14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丁某依法作出了二審終審裁定,結果為駁回丁某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湖南省石門縣人民法院的原判決。這意味著,被告人丁某參加「善心匯」傳銷活動,發展下線,騙取財物,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事實及罪名被最終確認,被告人丁某也因此獲刑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6年9月25日,被告人丁某經朱某(另案處理)介紹註冊成為「善心匯」的普通會員,在整個會員網絡中處於第14層。丁某註冊後,不斷進行「布施」、「受助」,並在石門縣等地通過面談、電話、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宣傳「善心匯」傳銷組織,積極發展下線會員。至案發時止,丁某已升為C輪服務中心會員,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會員達10層、3906個會員帳號。丁某完成183次布施、19次受助,累計金額人民幣911 900元,購銷「善種子」、「善心幣」至少收入人民幣1 301 790元,上述兩項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2 213 690元。丁某獲得靜態收益-62 000元,動態收益82 400元,銷售善種子、善心幣至少獲利185 970元,上述三項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206 370元。

  另查明,丁某曾以「扶貧」為幌子,以「善心匯」的名義在石門縣羅坪鄉、三聖鄉等地宣傳「善心匯」傳銷組織,積極發展會員。其個人投入24萬餘元用於發放扶貧款和扶貧物資。案發後,丁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主動退繳了部分贓款。

  法院認為:丁某參加同案人張天明等人組織、領導的「善心匯」傳銷組織,以「慈善、扶貧」為名,要求會員購買善種子、善心幣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會員的人數、會員投入的資金數額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丁某直接或間接發展的會員達十層,會員人數超過一百二十人,其行為已經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系情節嚴重。本案為共同犯罪,丁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予以減輕處罰;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依法可減輕處罰;退回了部分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丁某的犯罪情節和認罪悔罪表現,結合其住所地社區矯正機關出具的社區矯正評估意見,可以對被告人丁某適用緩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焦點

  • 雲南多名基層黨員幹部參與或組織傳銷 「善心匯」在列
    9月24日晚,雲南省紀委監委官網通報6起基層黨員幹部利用政府公信力參與或組織傳銷典型案例。6起案例中,3名黨員幹部被指誘騙他人參與傳銷活動。屠志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8年11月,屠志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
  • 誘騙他人參與或組織傳銷,雲南多名基層幹部被通報,千億「善心匯...
    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9月24日,雲南省紀委省監委通報6起基層黨員幹部利用政府公信力參與或組織傳銷典型案例。6起案例中,3名幹部被指誘騙他人參加傳銷活動問題。通報指出,2016年5月至7月,屠志紅以「善心匯」網站為依託,通過買賣「善種子」「善心幣」賺取差價,通過布施與受贈獲得利益及抽成,並幫助其中2人墊付費用,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交費入會,2個月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58人且層級在三層以上,非法獲利10.39萬元。屠志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8年11月,屠志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
  • 善心匯傳銷涉案1046億 龐氏騙局為何拉600萬人下水
    善心匯傳銷涉案1046億 主犯獲刑17年 龐氏騙局為何把近600萬人拉下水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去年5月,中國之聲連續報導了一個名為「善心匯」的組織。該組織以「精準扶貧」為名,以高收益為誘餌,採取「拉人頭」的方式大規模發展會員,涉嫌傳銷。
  • 「善心匯」傳銷案
    案情簡介:2013年,張天明註冊成立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張天明陸續招募人員加入「善心匯」公司,開發了「善心匯眾扶互生系統」並上線運行。截至案發,參與「善心匯」傳銷活動的人員共598萬餘人,涉案金額達1046億餘元。  2018年12月,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張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1億元;判處其餘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2019年5月,二審維持原判。  汪海燕點評
  • 善心匯傳銷案二審維持原判:涉案超千億 主犯獲刑17年
    2019年5月10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張天明、查方勝、宋文軍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3年5月,張天明註冊成立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善心匯」公司)。
  • 山東德州也對「善心匯」傳銷案宣判了
    今年5月10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張天明、查某勝、宋某軍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期間,主犯張天明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一億元,其他9名被告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金。
  • 復盤「善心匯」驚天騙局:什麼人容易上當?
    12月14日,涉案金額達1046億元、598萬餘人參與的「善心匯」傳銷案一審宣判,湖南省雙牌縣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張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一億元。事實上,早在2017年7月,公安機關就對「善心匯」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天明採取強制措施。雖然「善心匯」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它對普通百姓造成的財富損失和「洗腦」傷害卻難以在短時間彌補。
  • 「善心匯」傳銷涉案金額千億元 張天明家族齊上陣轉移資金超億元
    以下文章來源於鷹鑑 ,作者帆船人2016年5月28日,張天明組織開發的善心匯網站正式上線運行,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名義宣傳、推廣善心匯,並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吸收會員、發展下線並收取費用。截至案發,參與「善心匯」傳銷活動的人員共598萬餘人,涉案金額1046億餘元。
  • 監管部門重點打擊以「微商」「直銷」為名義的各類網絡傳銷!
    \%被指涉嫌傳銷;河北「乙連傳銷案」迎來終審:主犯被判7年且被罰沒1788萬元;阜陽一女子參加「天津天獅」傳銷做「家長」獲刑11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違規/曝光★東阿阿膠再陷虧損:高管相繼離職,盲目提價透支市場東阿阿膠日前公布的中期業績預告仍然呈現虧損態勢,報告期內,公司預計虧損6754萬元至9841萬元。
  • 涉案127億的「華林」特大傳銷案,30名骨幹獲刑!
    前段時間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示《姜玉蘭、孫龍飛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二審刑事裁定書》,不僅駁回二人的上訴請求,並對20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華林系統領帶人做出終審裁定。其中,華林拓荒者系統創始人包東臣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罰金1500萬元。
  • 小心「易匯交易」平臺以「外匯」之名行傳銷之實
    目前,我國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交易,擅自開展、參與外匯按金交易均屬於違法行為。但鷹鑑注意到有一家叫做「易匯交易」的平臺卻頂風作案,打著「外匯交易」的名義,行傳銷之實。鷹鑑了解到,該平臺自稱「易匯交易」是由Exness外匯公司推出的交易所私募分紅平臺,提供高達1000倍的槓桿式外匯交易。並宣稱,易匯公司是俄羅斯最知名的外匯交易公司,提供國際外匯市場上全套的金融交易服務,以及股票、CFD差價合約上的交易。企業或者個人可以通過「易匯交易」平臺,參與全球外匯、黃金、原油、股指等交易,並進行買入賣出雙向獲利。
  • 滄州打掉一披著傳銷外衣惡勢力團夥 強行控制非法拘禁等級分明
    滄州打掉一披著傳銷外衣惡勢力團夥 強行控制非法拘禁等級分明□ 本報記者 周宵鵬從拉攏親戚熟人到強行控制不特定人員,從推銷購買產品到非法拘禁逼迫繳費,從自由鬆散的組織模式到等級分明的團夥組織……近年來,傳銷組織已經不僅是騙人錢財、危害家庭和社會,許多惡勢力團夥開始披上傳銷外衣進行違法犯罪
  • 傳統套路加新型手段,傳銷背後儘是謊言!
    上期我們說過,很多人都無法在傳銷的謊言中發現絲毫漏洞,而且了解過傳銷的人都知道,其本質就和龐氏騙局一樣,以子虛烏有的名目借新還舊,但是就算知道了本質,在傳銷的精心包裝下,也是防不勝防。首先我們先看看傳統套路。
  • 辛某平、陳某才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四川省瀘縣人民法院判決
    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於2019年6月26日被四川省瀘縣公安局取保候審,同年11月11日被瀘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被告人陳某才,男,1975年11月24日生於四川省瀘縣,漢族,初中文化,農民,無業,戶籍所在地四川省瀘縣,現住四川省瀘縣。
  • 傳銷組織專門買千萬別墅藏贓:屋子裡鋪滿13億現金
    近日,河南許昌建安區公安局通報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藏身境外,遙控操縱網絡平臺,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大量發展下線人員,從事傳銷活動。截至目前,警方已抓獲主要嫌疑人27名,在該團夥專門用來藏匿非法所得的一棟房屋裡,警方查扣涉案現金高達13億元。
  • 傳銷騙局最全名單:你周圍有人捲入了嗎?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商業匯評。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導讀:為你總結傳銷騙局最新最全名單。請提高警惕,幫助身邊親友遠離騙局,守住血汗錢!防火、防盜、防傳銷!
  • 夢見被騙進傳銷組織 周公解夢 夢見被騙進傳銷組織
    夢見被騙進傳銷組織夢到檸檬夢到檸檬是什麼預兆夢到檸檬,預示你會有家庭矛盾和爭吵。妻子夢見檸檬,有可能會與丈夫分離。夢到檸檬心理學解夢夢境解說:我們都知道,檸檬吃起來非常酸,但是香氣誘人。
  • 工商總局:傳銷活動不利於社會穩定 危害性極大
    中新網8月27日電 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局長張輝今日表示,非法傳銷活動擾亂社會治安,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甚至會動搖社會穩定的基礎,社會危害性極大。  據張輝介紹,自1990年中國允許直銷經營後,就有一些不法組織利用一些人急於致富的心理以就業、進城務工等名目,騙取一些下崗工人、農民、擇業學生等弱勢群體參與到傳銷的鏈條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