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應急管理局下發通知,要求全市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三等以下尾礦庫、小型露天採石場等非煤礦山企業負責人籤訂《安全生產履職盡責承諾書》。承諾內容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知道並對應當知道和應當履行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責任義務、在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中應當建立的安全制度體系以及其他任務目標、沒有履行法定職責和約定內容的,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和自願接受的處罰條款等方面有明確理解並鄭重承諾。除非煤礦山外,我市還將在煤礦、危險化學品、消防、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中,對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履職盡責承諾書》制度。首批執行承諾的我市78家非煤礦山企業負責人將在市、縣應急管理部門牽頭下簽訂承諾書。 【來源: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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