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09-09-02 18:01 來源: 荊楚網
進入電子報據《楚天都市報》近日報導,荊州市沙市區推行「居民說事」制度,「說」走了汙水,「說」亮了路燈,「說」好了治安.「說」消了民怨,「說」攏了民心,「說」得居委會和居民「兩頭甜」。
所謂「居民說事」制度,就是讓社區居民隨時到「說事廳」,把想法說出來,意見擺出來,要求提出來,再由社區對居民反映的問題進行協調處理。筆者認為,「居民說事」制度之所以成效如此顯著,原因有二:
一是社區主動「聽事」不「避事」。日常生活中,總少不了這樣那樣的「鬧心事」、「煩心事」、「窩心事」。居民心中有事而無人可說、無處可訴,自然就會產生鬱悶情緒,甚至會採取「越級上訪」等「非正常」途徑來表達自己的訴求。現在社區主動「聽事」,實際上給民意提供了一個表達、溝通的平臺和渠道。
二是社區大膽「管事」不「誤事」。居民反映的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合理的處理,也會挫傷居民「說事」的積極性。據報導,沙市區推行「居民說事」制度一年來,77個社區共受理居民反映的問題2400餘件,95%得到妥善解決。其中社區能夠解決的,由社區負責解決;社區不能解決的,由社區提交有關部門加以解決。社區「把事當事」,大膽「管事」,認真「辦事」,居民有事「說了不白說」,自然會增強對社區的認同感和信任感。
「居民說事」制度,「說事」是手段,「聽事」是前提,「管事」是關鍵。「居民說事」制度是新時期社區工作的有益嘗試,大有借鑑和推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