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某與妻子張某準備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他發現妻子張某與他人同居,以獲取對方出軌的證據。早上5時許,邱某夥同其朋友許某和堂弟邱某2三人來到賴某家「捉姦」。賴某趁邱某不備,撬開臥室窗戶,向邱某噴灑辣椒水。邱某憤然將玻璃門砸開,還對賴某拳打腳踢,造成賴某全身輕傷二級。
最終,法院判決邱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賠償被害人3000餘元;另兩人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五個月。(來源:南方都市報)
【事件普法】
1、「抓姦」還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常識,凌晨翻牆進入他人家中,撬窗拍照,即使這樣拍下了妻子出軌的證據,但由於證據來源不合法,法官也不會採納。
2、最冤枉的是邱某的朋友和表弟,他們兩人本想幫忙拍照,但照片卻沒拍到,反被法院判處死刑。姦淫也存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刑法》第245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對叫你來捉姦的人,一定要弄清楚是去家裡還是去酒店,偷著溜著往家裡拍照,這已經涉嫌犯罪。但是,並不是說去賓館抓姦就能撬門進去,那也是違法的。
3、受害人賴某提到,邱某過來拍照是為了離婚時多分財產。一方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實際上,我國《民法典》從未規定,出軌夫妻必須淨身出戶,而且任何一方都不能多分財產。僅僅是因為這個家庭給予了更多的東西,如照顧老人、養育孩子等等為了這個家庭。這樣才能合理分配財產。
但出軌的一方是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最後,賴某的目的還是達到了,至少在這個刑事案件中,賴某承認和邱某的妻子有過同居關係,法院這樣認定就是事實,邱某在離婚訴訟中可以直接作為證據提交,可以直接證明他妻子有外遇。雖然花的錢有點多,但關在裡面9個月,連兩個哥哥都累了。。
如今我們已進入全民普法的時代,法律常識是我們「日常需要」,只有學法、懂法,才能走向世界,否則我們只能為自己的無知買單。
新的法律已經開始實施,其內容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從出生、讀書、就業、買房、結婚生子、就醫養老,都與新的法律密不可分!
這一《民法典》將從今天起正式生效,現行的《合同法》、《物權法》、《婚姻法》、《民法通則》9部法律都將被廢止。
總共有1260項法律法規,這些新的法規涵蓋了我們從出生到年老的各個階段,以及所有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例如:上學、戀愛、婚姻、財產、買房、買車、孩子教育、鄰裡糾紛、養貓養狗、遺產繼承、買賣合同等等。只有及時了解其中的變化和知識,才能減少很多人生不必要的損失。
適逢新的一年大喜過望,這本《民法典》外加《法律常識》只需78元,一頓飯的價錢就能讓我們避免成為法盲,有了這本書,無事多翻翻,不僅可以從各個方面幫助我們減少損失,更可以學法普法,遇事不慌張!
感興趣的朋友點擊下方連結,即可購買正版書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