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年伊始,一些家長通過自媒體、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收到招生入學信息,但不知道是真是假?到底能做還是不能做?
1月8日,成都市教育局印發了「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並作權威解讀。
正面清單 (「八要」)
負面清單 (「八禁止」)
為什麼要制定「正面」「負面」清單?
違反規定該如何處理?
這次規定的變化和特點是什麼?
六問六答為您慢慢解讀
為什麼要制定正面清單、負面清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入學工作要求,2020年,成都市堅持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落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免試全覆蓋,規範分班和學制管理,廣大市民拍手稱快。
為進一步鞏固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制度改革成果,持續規範招生、考試、分班行為,堅決制止一些不良機構和個人忽悠學生及家長、鼓動擇校熱、製造家長焦慮等亂象。
成都市教育局對家長重點關注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問題進行了梳理,形成了成都市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正面清單」(八要)、「負面清單」(八禁止),明確招生入學工作規範及要求,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堅決維護成都良好教育生態。
「負面清單」有哪些禁止性規定?
一是禁止提前宣傳招生。5月1日前,學校不得開展招生諮詢、講座、宣傳。
二是禁止實施超前教育。培訓機構不得組織尚未畢業的小學生、初中生提前參加銜接培訓。
三是禁止違規搜集學生信息。學校不得搜集學生相關獲獎證書、自薦書等材料。
四是禁止違規提供學業信息。禁止向第三方洩露學生信息和學業成績等。
五是禁止違規承諾招生。學校不得通過承諾預錄學生、分班、非正常轉學等方式違規招生。
六是禁止違規組織活動。不得以招生政策分析、學生素質測評等名義違規組織招生諮詢、講座、考試。
七是禁止侵害學生權利。不得佔用學生上課時間讓孩子參加校外培訓活動。
八是禁止違規合作宣傳。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通過媒體違規宣傳升學率和學校排名、考試成績等。
兩張清單明確了哪些方面的職責?
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明確了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培訓機構、校長和教職工、家長五方權責,即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
教育行政部門:要發揮管理和服務、監督和檢查的職能,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公開招生入學政策信息、做好政策解讀,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學校:要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端正辦學思想,規範自身招生行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勾連招生等。
培訓機構:要端正培訓導向,以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為主,不實施超前教育,不違規搜集學生信息,不違規開展招生宣傳、講座,不組織推優考試等。
校長和教職工:要嚴以律己,不違規搜集學生自薦材料、榮譽證書,不洩露學生信息及考試成績,不參與違規宣傳及招生等活動。
家長:要樹立正確的育人觀,不佔用適齡兒童少年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時間參加校外培訓,不參加違規考試、競賽等活動。
如果違反「負面清單」(八禁止)怎麼處罰?
凡違反「負面清單」(八禁止)的,教育行政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並將招生違規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鈎。
對違反規定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並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視情節輕重對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或報請撤銷)榮譽稱號,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
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
堅決查處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勾連等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暫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並列入「黑名單」,納入徵信記錄。
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怎樣才能了解到招生入學政策等權威信息?
近期,市教育局將印發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家長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及時了解招生入學政策:
一是關注教育行政部門官微、官網及主流媒體。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主流媒體、街道辦及社區服務中心等渠道和陣地積極主動宣傳和解讀招生入學政策。
以及戶籍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施細則、學校招生(劃片)範圍、招生計劃、報名時間、報名辦法、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報名條件、住宿情況以及諮詢電話、監督舉報平臺等重要信息。
二是通過成都市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報名入學。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均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信息採集,學生及家長可通過該平臺查詢招生計劃及招生(劃片)範圍,且通過該平臺填報直屬學校、民辦學校志願等。
如果發現違紀違規線索,怎麼反映?
如果發現違規違紀線索,請您及時向市、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反映(電話附後),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始終對招生入學違紀違規行為保持「零容忍」態度,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來源 | 四川發布客戶端消息
記者 | 楊璐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