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孩子是父母心頭肉
每一個孩子的降臨
在其父母心目中
都感覺如獲至寶
然而下面這位準媽媽,
有了身孕卻對家人進行了隱瞞,
還把孩子……
家門口怎麼突然多了一個男嬰?
今年11月4日,上海浦東書院派出所接到劉先生報案,稱在自家門口放有一個男嬰。
民警到場獲悉,劉先生家位於轄區一棟居民樓的6樓。劉先生當晚22時許回到家,猛然發現門口有一個男嬰。他的妻子張女士聞訊後,立即趕來,好心的她將男嬰抱入室內並換了身衣裳。
男嬰被民警迅速安排送醫。經過一系列檢查,醫生確認男嬰身體很健康,民警懸著的一顆心也放了下來,但隨後一長串問題卻等著民警來解決...
一個新出生的男嬰、他的父母是誰?
為什麼將他扔在劉先生家的門口呢?
男嬰的父母有什麼理由要遺棄他呢?
民警首先排除男嬰的父母因重男輕女思想將孩子遺棄的可能性。這時,另一種可能浮現入民警腦海,會不會男嬰的父母是非婚生子,或者是沒有經濟條件撫養這個孩子?
根據相關推測,民警判斷遺棄男嬰的人很有可能就住在同一棟樓裡,也或是附近其他樓棟裡的住戶。
經過排查,民警從居委會處獲得了一份全部住戶的名單,並篩選出3位符合育齡條件的女性。通過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側面了解,得知這3位女性在身材上並沒有什麼變化,沒有像一般懷孕的女性那樣有懷胎十月的跡象。
那麼有沒有可能是其他樓裡的住戶呢?
另一邊,負責調閱監控的民警也沒有在監控畫面中發現可疑人員。而就在此時,報警人劉先生和妻子張女士經過回憶後,向警方提供了一個重要信息。
趁午休悄悄回家生了娃
又趕回單位上班
張女士提供的線索就是她的鄰居,住樓下301室,叫朱麗,也是民警最早排查的那三位育齡婦女之一。劉先生夫婦都覺得被遺棄嬰兒長得跟她很像。
民警立即到朱麗的工作單位進行核實,發現她看起來也不像是剛生過孩子的產後婦女,而且被遺棄男嬰是11月4日出生的,而朱麗從11月起到該單位食堂上班迄今,沒請過一天假!「感覺不符合邏輯!」民警說。
當民警對案發的那棟居民樓進行逐一走訪調查時,其中一位民警收到了一條發自朱麗的簡訊:「孩子是我的,我扔的」。
民警立即將34歲的朱麗帶回派出所,該起案情的來龍去脈也隨之揭開。
據朱麗交代,這個男嬰是她和丈夫陳偉安所生。朱麗和丈夫陳偉安之前都各自有一段婚姻。朱麗與前夫育有一女,陳偉安和前妻育有兩女,兩人結婚後又生了一兒一女,一共有5個子女。除了夫妻倆的大兒子跟著他們在上海生活,其他的孩子都在老家跟著孩子奶奶。
陳偉安在上海浦東一家工業園區工作,朱麗則是一名貨車司機,夫妻倆月收入共有約1萬元。一家人在上海要付房租要滿足各種吃喝開銷,老家的孩子吃穿上學也需要錢,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今年6月某天,朱麗發現自身體不適,前往醫院檢查,醫生卻告訴了她懷孕的消息。
確定自己懷孕後,朱麗心情很複雜。家裡本就那麼多孩子了,生下來養不起,把孩子打掉,又不捨得。
於是,朱麗一直瞞著自己懷孕的事情。老公、單位、父母……沒一個人知道。
11月4日,正在新單位上班的朱麗突感肚子很痛,她心知孩子快出生了,於是馬上回到了家,生完孩子,整理完東西。當日14時許,剛生產完的朱麗竟抱著剛出生的孩子自己駕車回到單位繼續上班。
但整個下午朱麗都心不在焉,每隔半小時就會到車裡看一眼孩子,而此時丈夫陳偉安還被蒙在鼓裡。晚上20時許,朱麗帶著孩子回到家中。
經過一番考慮,朱麗決定將孩子放到樓上鄰居劉軍夫婦的家門口。她說,這樣做也是有原因的,「如果送到孤兒院,自己也不捨得,把孩子送給他們則是最正確的選擇」。
但她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
而丈夫陳先生事後知曉了情況,他對記者說,如果早知道的話,肯定會讓妻子把這個孩子打掉,「負擔太重了」。
不過,他也表示,現在既然孩子已經出生,就留著好好照顧。
考慮到朱麗是孩子的親生母親,現在又處於哺乳期,浦東警方對她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如果父母用一些違法的方式拒絕履行這樣的義務,將孩子棄之街頭,可能構成遺棄罪,要受到刑事處罰。
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編輯 馬媛
來源:上海電視臺-案件聚焦、看看新聞Knew、新聞坊、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