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香玉知道丁市長打光棍打了大半輩子,在半年前,趁著丁市長招商請客酒醉歸來後,百般勾引。丁市長一時熱血上頭,和她翻雲覆雨了一夜。 第二天,方香玉變了臉,提出兩個條件。如果想要不被告發,一是不準辭退她,要一直保持僱傭關係;二是每個月要增加一倍的僱傭金。當然,這兩個條件有個附屬權利,就是丁市長可以隨時向她提出性要求,每晚一千塊。
據方香玉反映,丁市長從此再沒有向她提出過性要求。對敲詐丁市長的行為,方香玉供認不諱,但是對她僱兇殺害丁市長的嫌疑,卻大叫冤枉。 「總不能因為丁市長不提出性要求,就殺人。」我說,「這不合常理。」 「那放人?」偵查員問。
我點點頭:「不過這個方香玉的周邊關係,還是要多調查調查,畢竟除了死者,只有她一個人有這家的鑰匙。哦,對了,還有個事兒,上次我讓你們看監控,怎麼樣了?」 偵查員說:「1日晚上十點以後的錄像仔細看了。沒有什麼可疑車輛進入,也沒有幾個人成群結隊離開小區。」 我略感失望,點點頭,說:「還有,就是這個小區的各個生活垃圾箱,幾天一清理?」
「一般都是一天一清理。」偵查員說。 我有些沮喪:「如果不是一天一清理,可以找一找每個垃圾箱裡有沒有盛酒精的瓶子。」 「酒精?」偵查員問。
「是啊。」我說,「死者的身上和床上有酒精浸潤的痕跡,但是現場沒有容器。所以,我們推測兇手應該是把容器帶離了現場。但是,通常這樣從現場帶出來的容器,兇手不會帶回家,常見的是隨手丟棄在現場附近的垃圾箱裡。」 「小區的垃圾是集中到附近的一個垃圾站。」轄區派出所民警插話說,「垃圾站不大,而且一周才會集中清理一次。如果容器是比較有特徵的瓶子,我們發動警力,說不準可以找到。」
「為什麼一定是酒精呢?」偵查員說,「不能是白酒嗎?」 大寶在我身旁使勁兒點頭:「我也覺得是白酒,酒精沒那麼香。」 我仿佛是一隻被別人從牛角尖裡拽出來的蟑螂,突然感覺神清氣爽、醍醐灌頂:「林濤,咱們再去現場一趟!」
中心現場臥室的旁邊,還有兩個房間。一個房間是客房,床上都沒有被子,應該是久無人居住。另一個房間是書房,有一個寫字檯和一組連體書櫃。物品擺放整齊,顯然丁市長也不在書房裡工作。 書櫃裡除了整齊擺放的各類書籍以外,還有幾格放著品種各異的白酒。對於一個單身已久、工作壓力巨大的副市長來說,喜歡喝兩杯是情理之中的。
這兩個房間物品擺放整齊,我們初次勘查,並沒有對這兩個房間下多少功夫。 「看看這瓶。」我用勘查光源照著書櫃,指著最下層放置的白酒包裝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