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年輕的女人結婚向男方提出要求無可厚非,可是退休後的女人再婚,也要男方滿足她3個要求,這行得通嗎?還必須要男方同意,否則不嫁,這麼強勢嗎?到底怎麼回事?我們一起來看看。
自述:
57歲的陳阿姨:
我老公已經去世8年了,他走得早,什麼也沒給我留下,不過好在兒子爭氣,現在也算事業有成,我也不用為兒子擔憂了。反倒我為自己犯愁了,我沒退休之前是公務員,那時候堅持出差,反正就是很忙那種,現在退休了,閒了反而不習慣,整天覺得自己無所事事,也不知道自己要幹什麼,一天過去了又一天,這樣的日子沒有一點滋味。
前幾天我的閨蜜告訴我,她馬上結婚了,什麼結婚……原來她再婚,她說她一個人過日子不是滋味,而且一個人太孤單了……這不是說的就是我樣子嗎?她希望能有個人陪伴她,對她好,我想想也是,女人再怎麼強勢也是女人 始終需要男人的,再說我也不強勢,我老公也去世那麼多年了,現在也有時間考慮這個問題了……閨蜜的話,提醒了我,我覺得我也應該找一個互相照顧的男人了。
我覺得我條件不差,所以我要找到再婚對象,也應該和我差不多的吧。如果滿足不了我提出的3個要求,那我寧願不嫁,換句話說,想娶我,必須滿足我提出的要求,要求如下:
第一個要求、男人的年齡不能超過60歲,可以是60歲的,身體要健健康康,不能沒毛病的,我不想照顧病人,累死累活的。
我覺得我提出的第1個要求這個是必須的,如果隨便找個人結婚,那以後肯定不會有幸福的,怎麼說呢,年齡差距太大的話,有代溝溝通不了,兩個人就經常會吵架的,所以說我57歲要求60歲左右的男人也不過分吧,我身體健健康康的,我要求我的男人也要健健康康的,這樣可以吧,如果對方有身體毛病的話,那結婚後,不是要我照顧他?我才不想那樣,我想別人照顧我的,互相說互相照顧的,總不能只是我照顧他的,那樣的買賣是虧本買賣,做不得,所以我這個要求是必須要滿足的。
第二個要求、我的退休金都有7000塊錢了,那他的退休金肯定要比我高,最好就是20000起步。
兩個人在一起沒錢怎麼過日子?雖然我有退休金,但是那是我的,兩個人在一起當然是妻子花丈夫的錢了,所以我要花他的錢。我現在7000塊錢都勉勉強強夠花的,如果他退休金也是七八千的話,那怎麼夠花?他的退休金不但要給我花,還要維持這個家庭的生活,所以說如果沒有比我高的退休金的,根本過不下去,與此兩個人在一起吃苦受累,那我還不如不嫁,所以這個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滿足不了,我也不嫁。
第三個要求、要在市中心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注意不是子女的,是自己名下的,最好婚後可以加上我名字。
如果兩個人結婚了,當然是住在一起的,既然要住在一起了,那肯定要有自己的房子的。我為什麼說要有一套市中心的呢?因為我個人比較喜歡逛街,比較喜歡吃喝的,所以在市中心會比較方便,還有一點在市中心各項的措施也比較完善,哪怕出什麼事情了,也能及時送醫院救治,這樣的要求不過分吧,為了大家好。有自己的房子,才有個家的樣子,既然和我一起了,這個要求也是必須滿足了,我想和你有個家啊,難道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嗎?
我知道自己年齡不小了,提出這三個要求也難免有些過分,但是我條件好啊,提這三個要求也還好吧,如果滿足找3個要求的男人和我一起後,我肯定會好好珍惜他,好好和他過日子的。
結語:
老年人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這確實沒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想要的生活,但是我覺得每個人都要清晰自己的定位點,不要把自己定位太高了,這樣的要求有是有男人能夠滿足,但是別人滿足的還會想和你一起?說句不好聽的,滿足這樣條件的男人,娶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不好嗎?為什麼要和你一起?你要求男人滿足你的條件,那你滿足男人的要求了嗎?你有什麼?退休金7000?男人要是能滿足你要求的第二點,你覺得男人還會在意那7000塊錢?
所以說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一定要清晰自己的定位,不要定位太高了。所以希望女人不能太自以為是(自以為自己很優秀,其實每個人都差不多的),做事情一定要懂得適而可止,差不多就行了,如果要求太過分,到最後你不但得不到你想要的,還可能會讓別人反感你的行為。還有幸福的生活不是靠要求來滿足的,幸福的生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去創造的,如果只是僅靠這些條件來維護的幸福生活,那這些幸福的生活不會長久的,希望大家能懂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