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5 22:38 來源:澎湃新聞 政務
七月七日,乞巧節,會鵲橋,成佳夢。
千古流傳著的七夕古詩詞裡,飽含著異地團聚的牽掛、佳人重逢的幸福,言辭優美、意境深遠、情真意切。鬥轉星移,流光似水,在今天七夕這個特別日子裡,讓我們嘗試把賞古詩與學民法、守文明行為相融合,以一種特別的方式來重新回味七夕古詩佳句,讓「詩意」遇見「法理」。
臥看牽牛織女星,月轉過梧桐樹影
這是元代詩人盧摯《沉醉東風·七夕》小令裡的佳句,化用唐杜牧《秋夕》,繪製出一幅躺下來看牽牛織女星鵲橋相會、月亮飄過梧桐樹投下了倒影的靜觀天河圖,賦予新的內容、新的意境。
古人靜臥平野、仰望星空的美好,在高樓林立、人員密集的現代社會日常生活中,恐怕就沒那麼美好了,有時需提防「高空墜物」,需通過守護「頭頂上的安全」加以確保,實現如願。在這方面,《民法典》明確提出「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明確了高空拋物是被民法所禁止的行為,進而以更加周延的權責劃分,對種種現實問題作出了針對性回應,包括對追償規則及時補充、對安保義務充分明確、對調查職責進行強調,讓高空拋物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的規則更加細化完善。
治理高空拋物,涉及從預防、監管到救濟等諸多責任主體,需要用更多維的權責體系規則來實現立法本旨。《肇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是肇慶市自獲得地方立法權後獲批准的第六部實體法規。《條例》中倡導的公民應當遵守下列社區文明行為規範公民就包括「不得從建築物、構築物內向外拋灑物品」,與之相關的還包括倡導「不亂扔雜物,不車窗拋物」「不在樓道堆放雜物,不佔用不堵塞消防通道」等,秉持「團結互助」原則,共創和諧鄰裡關係,與《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有力呼應。
明月青山夜,高天白露秋
這兩句詩出自唐代詩人李嶠的《同賦山居七夕》,應七夕佳節之景而作。詩句狀景清新明快,明月當空,綠水青山幽僻靜謐,韻味亦佳,不由得使人想起關於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
民之所求,法之所應。《民法典》提出了民事立法應遵循綠色原則,不僅明確了「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還明確了民事侵權責任中的「生態破壞責任」,從單純的對環境汙染受害者施以司法救助和補償,到不斷加大環境汙染破壞者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為促進環境保護、加快生態治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法治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肇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提出包括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及投放、節約能源、反對鋪張浪費、養綠護綠、不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焚燒、保護野生動植物等一系列公民應遵守的生態環境保護文明行為規範,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與工作方式,以實際行動愛護環境,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
「家家乞巧望秋月,穿盡紅絲幾萬條」,唐代詩人林傑將民間七夕乞巧的盛況交代得簡明扼要,形象生動。乞巧,就是在農曆七月初七的夜晚,對月穿針,如果線從針孔穿過,就叫「得巧」,飽含了人民對於美好生活的祝願與嚮往。當前,我市已經進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關鍵時期,市民的文明行為養成是創文的最根本基礎和最終目的。讓我們主動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更好地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令文明行為更加深入民心,進一步提升我市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共同營造「守法、誠信、有禮」的文明氛圍,為文明城市創建提供有力支撐。
原標題:《在七夕賞詩,讓「詩意」遇見「法理」 ——巧學《民法典》與《肇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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