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家住濟南市歷城區的盧大爺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給山東省政協開通的「民聲連線」打來電話,希望能讓山東省政協委員給出出主意。
據《山東商報》今日(12月21日)報導,盧大爺今年69歲了,現在住的房子是父母生前留下的。1988年,雙親去世後,盧大爺便想著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他到歷城區公證處去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被告知要開各種證明。「其他的都好說,就是其中一樣,讓開我爺爺的殯葬證明。這要去哪裡開啊?」
大爺的表情一定是這樣的
盧大爺說,自己的祖籍在山東聊城市臨清市(縣級市,屬聊城市管轄),爺爺是1912年去世的,距今103年了,當初兵荒馬亂,連個墳頭都沒有。爺爺去世後,奶奶抱著剛滿1歲的父親要飯來到濟南,在濟南住下了。後來父親在濟南工作、娶妻生子,就再也沒有回過老家臨清,那裡也沒有親戚了。
「我父親活到80多歲,他的死亡證明派出所給開,可還要開我爺爺的,這太為難了。而且還說沒有我爺爺的死亡證明,房子就不能過戶。」
盧大爺說。為這事折騰了一兩個月,經過多方交涉,歷城區公證處稱可以讓盧大爺回老家臨清,在當地的街道辦蓋個章,出個證明就行。可盧大爺覺得老家早都沒有親戚了,也沒人認識他們,不願造假,所以房屋過戶的事就一直耽擱著。
而濟南市民汝女士也和盧先生有著類似的經歷。汝女士說,她的丈夫2008年因病去世,生前曾在濟南市第三運輸公司(現更名為濟南市新火線有限責任公司)工作。2000年時,他們曾參與廠裡的集資,這幾年單位改制後,可以領到3000元的分紅,汝女士很高興。於是就去單位辦手續,也被要求開丈夫和公公的死亡證明。「我丈夫2008年去世,派出所給出了證明,可我公公是1969年去世的,至今已有46年了,我們去派出所問了,人家說那時的檔案信息都沒有存檔,沒法開證明。」汝女士說。後來,她又去單位交涉,可單位就是不同意,說沒有丈夫、公公的死亡證明,就沒法辦手續領錢。汝女士說,她都把公公的墓碑拍了照片給單位都不行,這可怎麼辦?
聽了上述兩位市民的經歷,山東省政協委員趙勇表示,這些年媒體上確實也報導了一些辦理事務開各種奇葩證明的事件,政府部門嚴守規章制度是好事,但既然是為民辦事,機制就要靈活些。「無論辦什麼手續,只要當事人能提供真實準確的證明即可,有時秉承以往的規章制度,反而容易造成虛假,更不利於真實信息的查驗。」
一個半小時的接聽時間裡,共有1156個電話進入,5位山東省政協委員總共接起了78個電話
「現在政府服務提倡高效為民,對於這些根本無處可開的證明,能簡化就要簡化,我們也會將其形成提案建議,希望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山東省政協委員李連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