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老虎」被判刑了!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號發布消息: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茂才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茂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萬元;對張茂才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查,從2002年至2018年,張茂才先後利用擔任山西省臨汾市市長、臨汾市委書記、運城市委書記、晉城市委書記、山西省政協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244.4465萬元。
張茂才一審獲刑十五年,再次凸顯當前國家強力反腐與依法治國的決心。張茂才是近期被查的又一隻「山西虎」,落馬之前,他曾在山西任職幾十年,直到2019年3月2日落馬。
在張茂才被開除黨籍時,官方在通報中特別指出:張茂才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長期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職務晉升和工作調動提供幫助並收受巨額財物,嚴重破壞了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毫無紀律和法律意識,將公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與私營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
在張茂才的一系列違紀違法問題中,「家風不正」的問題十分引人注意。此前,多名落馬高官在面對牢獄之災時,都深刻懺悔道:自己破壞了家風,連累了家人。腐敗幹部毀掉的往往不僅是個人的前途,也是家庭的完整與幸福。為此,全國各級紀檢部門屢屢強調領導幹部樹立良好家風的重要性,張茂才的教訓引人深思,令人警醒。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在官方通報中,張茂才還有一條「長期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職務晉升和工作調動提供幫助並收受巨額財物」的問題。官員無法做到清正廉潔,往往會對任職地區的政治風氣造成汙染,尤其選人用人工作,更是會受到這一問題的惡劣影響。
為此,張茂才落馬後,山西省多個地區迅速展開了清理「張茂才流毒「的工作。比如,2019年8月,山西晉城就在全市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徹底肅清張茂才腐敗流毒影響,持續淨化政治生態」專題警示教育。在這場專項活動中,張茂才對當地的惡劣影響被曝光,有關部門在警示教育動員大會上直接指出:「張茂才就是我市政治生態的嚴重『汙染源』,肅清張茂才腐敗流毒影響,必須深刻認識張茂才賣官鬻爵、嚴重汙染晉城政治生態,官商勾結,嚴重幹擾晉城經濟秩序,作風敗壞、嚴重損害晉城社會風氣,家風不正、嚴重帶偏晉城價值取向的腐敗流毒的嚴重危害性。」
值得注意的是,晉城市點出的張茂才的腐敗問題,與紀檢部門的通報內容相似,令當地幹部深感痛心的是,張茂才對晉城的影響非常壞,不僅汙染了政治風氣,對當地經濟秩序、社會風氣乃至民眾的價值觀念,都有十分惡劣的影響。由此可見,腐敗高官的「流毒」是多麼可怕。
那些位高權重的幹部,一旦出現嚴重的違紀違法問題,損害的可能是一個地區的發展。與之相反,那些「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幹部,也會給當地發展帶來顯著的正面作用。對此,廣大幹部還需更加盡心盡力地做好為人民服務的工作,否則,那些鋃鐺入獄的落馬「老虎」的案例就是前車之鑑。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人民網等
撰文 / 黃帥 編輯 / 楊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