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頒布,2018年生效的百件法律法規全集匯總

2021-01-09 張成亮律師

1、2018年7月1日菸葉稅法

2、2018年7月1日船舶噸稅法

3、2018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4、2018年6月1日海關總署關於調整水空運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監管相關事項的公告

5、2018年5月1日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試行)

6、2018年4月1日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

7、2018年3月18日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礦業權申請資料的通知

8、2018年3月1日水效標識管理辦法

9、2018年3月1日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

10、2018年3月1日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11、2018年3月1日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12、2018年3月1日民用航空適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單位代表管理規定

13、2018年3月1日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

14、2018年2月1日宗教事務條例

15、2018年2月1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

16、2018年2月1日企業年金辦法

17、2018年2月1日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18、2018年2月1日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19、2018年2月1日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20、2018年2月1日生物製品批籤發管理辦法

21、2018年2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

22、2018年1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辦法

23、2018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4、2018年1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

25、2018年1月5日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

26、2018年1月5日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27、2018年1月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

28、2018年1月1日法官法

29、2018年1月1日律師法

30、2018年1月1日仲裁法

31、2018年1月1日公證法

32、2018年1月1日檢察官法

33、2018年1月1日公務員法

34、2018年1月1日標準化法

35、2018年1月1日核安全法

36、2018年1月1日行政複議法

37、2018年1月1日行政處罰法

38、2018年1月1日水汙染防治法

39、2018年1月1日環境保護稅法

40、2018年1月1日公共圖書館法

41、2018年1月1日反不正當競爭法

42、2018年1月1日中小企業促進法

43、2018年1月1日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

44、2018年1月1日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

45、2018年1月1日認證機構管理辦法

46、2018年1月1日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

47、2018年1月1日公共網際網路網絡安全威脅監測與處置辦法

48、2018年1月1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49、2018年1月1日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

50、2018年1月1日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

51、2018年1月1日導遊管理辦法

52、2018年1月1日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53、2018年1月1日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54、2018年1月1日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

55、2018年1月1日國家開發銀行監督管理辦法

56、2018年1月1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監督管理辦法

57、2018年1月1日中國進出口銀行監督管理辦法

58、2018年1月1日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59、2018年1月1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

60、2018年1月1日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

61、2018年1月1日文化事業建設費使用管理辦法

62、2018年1月1日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

63、2018年1月1日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辦法

64、2018年1月1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辦法

65、2018年1月1日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系統運行服務質量考評暫行辦法

66、2018年1月1日政務信息系統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

67、2018年1月1日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

68、2018年1月1日無線電監測設施測試驗證工作規定(試行)

69、2018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申請再審案件立案程序的規定

70、2018年1月1日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規定

71、2018年1月1日地圖審核管理規定

72、2018年1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73、2018年1月1日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別規定

74、2018年1月1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75、2018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76、2018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報核問題的有關規定

77、2018年1月1日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

78、2018年1月1日小企業內部控制規範(試行)

79、2018年1月1日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庭前會議規程(試行)

80、2018年1月1日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規程(試行)

81、2018年1月1日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第一審普通程序法庭調查規程(試行)

82、2018年1月1日稅務行政應訴工作規程

83、2018年1月1日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航運發展的指導意見

84、2018年1月1日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決定

85、2018年1月1日無線電監測設施測試驗證部分規範標準

86、2018年1月1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

87、2018年1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建築服務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備案事項的公告

88、2018年1月1日海關總署關於公布2018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門享受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及相關事宜的公告

89、2018年1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優化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涉稅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

90、2018年1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

91、2018年1月1日海關總署關於規範轉關運輸業務的公告

92、2018年1月1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

93、2018年1月1日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會計準則第6號——政府儲備物資》的通知

94、2018年1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95、2018年1月1日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通知

96、2018年1月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勘察設計資質資格電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97、2018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辦理刑事案件「三項規程」》的通知

98、2018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明確第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級別管轄標準以及歸口辦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99、2018年1月1日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

100、2018年1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2018.1.1)

特別提示:本文轉自山東省高院,僅供參考,歡迎提出改進的意見或建議

相關焦點

  • 【完整版】2019年,這些海事法規生效了+將生效!
    按實施日期對2019年生效的法規進行的梳理。鼓勵會員和客戶確保所僱船員和岸上工作人員熟悉這些法規。除了國際海事組織、國際勞工組織和其他國際機構實施的法規,還涵蓋了一些重要的國內法規的變更。亦對2018年期間發生的這些重要法規變更進行了梳理。  2019年1月1日  國際海事組織大會A.1116(30)號決議:脫險通道標誌和設備位置標識
  • 2019年1月即將生效的重要財稅法規
    法規名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2018)》生效日期:2019.01.01法規文號:主席令第九號法規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修正)》生效日期:2019.01.01法規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 2019年6月生效的重要財稅法規及徵期日曆
    2019年6月生效的中央財稅法規法規名稱:《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取消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和海關核銷聯的公告》
  • 投資盧森堡:部分法規2020年生效,前期稅務安排面臨調整
    除反向混合實體稅收相關規定自2022年起生效外,其他新規均適用於2020年1月1日及其以後財務年度。歐盟對反混合錯配規則進行了重大修訂。新法規較為複雜,影響面也較為廣泛。具體而言,在盧森堡境內發生交易活動的公司,無論是控股公司、融資公司還是實體業務公司等,均須納入反混合錯配規則的考量。
  • 2018年貴州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日程表(社會)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於2018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7〕12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2018年自學考試考試安排(見附件1、2)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開考專業情況
  • 氣候變化《巴黎協定》可能在2017年生效
    氣候變化《巴黎協定》可能在2017年生效 原標題:   新華社柏林7月5日電(記者唐志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菲格雷斯5日說,鑑於越來越多國家計劃今年批准《巴黎協定》,她預計這份全球氣候協議可能在2017年就會生效。
  • 2017時事政治:2017年11月國際時事政治熱點匯總
    國考時事政治:時事政治頻道更新國內國際時事政治熱點,並提供時事政治熱點政策解讀、理論觀察、時事一點通、時事大事記及時事政治熱點匯總等。今天為大家提供2017時事政治:2017年11月國際時事政治熱點匯總。
  • 2020年REACH法規限制篇違規情況分析及2021年生效與失效的條款
    企業需及時了解法規管控動態,以降低產品投放歐盟市場後違規風險,2021年有哪些生效的條款與您的產品有關?請關注以下生效和失效條款。 ◇ 圖一 不同類型產品違規情況◇ 圖二 違規項目情況   即將生效 失效條款 第22項: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已納入歐盟POPs法規) 2020年12月15日,歐盟發布REACH法規限制篇的修訂法規(EU) 2020/2096,修訂法規自2021年1月4日起實施,此法規修訂內容包括刪除第22項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此項目已經納入到歐盟POPs法規的管控並已於2019年7月15日實施,因此從
  • 最新詐騙罪法律法規大全(2019年版)
    為提高辦案效率,筆者於本文對詐騙罪的相關法律條文、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兩高關於詐騙罪的規範性文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地方性規範性文件、北上廣深關於詐騙罪立案標準等進行收集、匯總,以供辦案參考。(三)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 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目錄(截至2021年1月1日)
    作者 | 北大法寶法律法規編輯組來源 | 北大法寶法律法規庫隨著民法典的生效,婚姻法、繼承法等9部法律已經失效,為便利讀者檢索學習,北大法寶法律法規編輯組將現行有效的法律整理成表此列表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7個法律部門劃分,由新到舊排序,包含已經施行和即將施行的法律。截至2021年1月1日,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共計274件,包括憲法1件、憲法相關法46件、刑法1件、民商法23件、行政法92件、經濟法75件、社會法25件、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類11件。
  • 2021年荷蘭法律法規有哪些變化?總的來說對我們利多弊少,具體進來看
    新的一年,新的開始,2021年荷蘭一些現行法律法規會做一系列的調整,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關於2021年變更的荷蘭法律法規,以及它會對你作為一名外籍人士產生的影響。對持續的冠狀病毒危機帶來的經濟衰退的擔憂意味著2021年荷蘭稅收制度發生變化。
  • 2017年至2018年我國羊業市場進一步拉升
    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劉峰)2017年至2018年,我國羊業市場進一步拉升,特別是2017年下半年以後,羊業市場價格快速拉升,養殖企業(戶)發展趨穩向好,在經歷產業發展的調整和轉型期後,產業發展進入新的階段,企業發展也將迎來更多的機遇與挑戰。
  • 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利息應如何計算
    然而對生效法律文書中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很多人並不清楚,下面筆者結合案例進行分析,以供大家參考。  【案情】  2013年1月16日,法院判決童某償還彭某借款30萬元及計算至2012年12月11日的利息870657.77元。案件於2013年2月25日發生法律效力。案件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於2019年5月14日拍賣成交童某以其子名義購買的房產。
  • 【溫故】那些2019年生效實施的部分法律法規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共10章86條。意義1:強化了食品安全監管,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統一權威的監管體制,加強監管能力建設,補充規定了隨機監督檢查、異地監督檢查等監管手段,完善舉報獎勵制度,並建立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 2018時事政治:2018年國內時事新聞熱點匯總(11月27日)
    點擊查看>>>2018時事政治:2018年國際時事新聞熱點匯總(11月27日)國考時事政治:時事政治頻道更新國內國際時事政治熱點,並提供時事政治熱點政策解讀、理論觀察、時事大事記及時事政治熱點匯總等。
  • 2018年1月1日起 這些新法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2018年1月1日起 這些新法規將影響你我生活】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全國有許多新法律新規定將施行,在方方面面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其中,包括多個涉及財經金融方面的新規,需要我們特別關注。(證券時報網)   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全國有許多新法律新規定將施行,在方方面面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
  • 法院生效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
    法院生效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人:xxxxx、性別:男、名族:漢族、xx年7月19日出生、x省x縣人,高中文化,退役軍人,住:x省x縣xxxxxx驛鎮xxx村委會xx站村xxxxx號。2、依法強制執行被申請人的逾期付款利息 元(自2017年9月9日至判決生效之日2020年6月1日,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3、依法強制被申請人給付遲延履行利息 元(自2020年6月6日起暫算至2020年11月20日,計算至實際支付之日,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4、本案的執行費用依法由被申請人全額承擔。
  • 國際時政熱點匯總(2020年1月)
    國際時政熱點匯總(2020年1月) 2020-02-01 20:42:37| 來源:中公教育 山東公務員時事政治:時政熱點的學習重在平時的積累和練習,山東中公小編特別整理了
  • 2017時事政治:2017年國內時事新聞熱點匯總(12月22日)
    2018國考外交部面試學習群:530447666(點擊加群)國考時事政治:時事政治頻道更新國內國際時事政治熱點,並提供時事政治熱點政策解讀、理論觀察、時事大事記及時事政治熱點匯總等今天為大家提供2017時事政治:2017年國內時事新聞熱點匯總(12月22日)。更多2018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考信息歡迎訪問國家公務員考試頻道。 點擊查看》》》2017時事政治:2017年國際時事新聞熱點匯總(12月22日)1、國家主席習近平12月21日在人民大會堂同來華進行國事訪問的甘比亞總統巴羅舉行會談。
  • 9月1日起哪些重要法律法規開始實施?
    新華網北京9月1日電(記者 盧俊宇)九月起,從中央到地方,一系列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始實施,看看將對我們的生活有何影響?>>>  網際網路廣告發布不能再"任性"  從9月1日起,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明確界定了網際網路廣告,要求網際網路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位置標明「廣告」,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網際網路頁面彈窗廣告要能一鍵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