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猥褻14名女生被判刑6年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19日 07:26 來源:
新京報訊 (記者 李欣悅) 28歲的祁洪波原是門頭溝區育園小學教師,其利用教學之機,在教室內多次猥褻14名未滿14周歲的女生。日前,市一中院終審裁定祁洪波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
案發源於一句「流氓老師」
祁洪波是北京人,曾擔任門頭溝區育園小學三年級信息技術課教師。被捕後,祁洪波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他承認從2006年4月至6月間,在育園小學綜合樓三樓計算機教室內,多次當眾撫摸多名未滿14周歲的女學生的敏感部位。
據檢方介紹,祁洪波的行為持續了兩個多月。直到去年6月23日,其中一名女孩對母親說:「電腦老師是個流氓老師。」母親仔細詢問女兒後得知,電腦教師時常在上課時摸女學生。於是立刻給其他幾名學生的家長打了電話,家長們也向孩子求證了此事,當天晚上,家長們聯合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
律師辯稱並非當眾猥褻
在案件審理階段,祁洪波承認,他時常坐在教室的座位上,抱起學生,隔著衣服撫摸學生的隱私部位。其辯護律師提出,教室不是公共場所,祁洪波並非當眾猥褻。
對此法院一審認為,祁洪波在實施犯罪行為時,教室內有不少學生,屬於公開猥褻兒童。祁洪波身為人民教師,明知女學生們都是未滿14周歲的兒童,卻當眾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
在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後,祁洪波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他又申請撤回上訴。
日前,市一中院終審裁定準許其撤回上訴。祁洪波有期徒刑6年的判決生效。
責編:多國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