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三百餘種罪名及最高刑期:值得收藏,也警惕每個人

2021-01-08 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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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到有個外賣小哥被毆打致死,覺得太多人法制觀念過於淡薄。

《刑法》(第十一修正案)已發布,整理《刑法》中的三百餘項罪名,及每項罪名的最高處罰刑期,分享給每個人。

分享此組數據的本意,願我們時時刻刻都能做到遵紀守法,願天下無罪。

《刑法》共有三百七十餘項罪名,涉及社會生活的十大方面,下面四張圖詳細羅列了每項罪名的最高刑期,細節恕不一一敘述。

一,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交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逃稅,最高可判七年。

二,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

捕獵野生動物,最高可判十年。

三,瀆職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汙賄賂罪和侵犯公民權利罪

行賄和受賄都是有罪的,不義不財不可取。

四,侵犯財產罪、軍人違反職責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罪

公共場合,請勿有任何過激行為,因為處罰很嚴厲。

五,《刑法》中無期徒刑和死刑一覽

《刑法》中,共有69項罪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或死期,如上圖所列。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都是極嚴重的罪名。

而軍人違法,受到的處罰也是極嚴厲的。

讀完本文,你的法制觀念有一點進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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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和內容均為作者原創,感謝閱讀,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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