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弟弟是個典型的「敗家子」,不工作、不掙錢,每天遊手好閒。已經奔四十歲的人了,仍過著坐吃山空的日子,對弟弟的現狀,吳女士很擔憂,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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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寧波人,45歲了,媽媽前幾年去世,爸爸身體一直不好,現住在我家,前段時間弟弟也住在我家,因丈夫不喜歡他,我又背著丈夫偷偷給他租了房子。眼前問題解決了,可弟弟以後的生活,還是讓我發愁。
雖然我現在經濟條件挺好,但也是苦過來的。我
爸媽都是農民,我有弟弟和妹妹,小時候家裡特別困難。那時,爸爸種菜,媽媽做縫紉活,他們很辛苦地維持一家人的生計,為了減輕家裡負責,我初中讀完就輟學幫爸媽幹活了。
爸爸媽媽有些重男輕女,對弟弟從小嬌生慣養,無論弟弟對錯,只要與我和妹妹發生矛盾,責任肯定都在我們身上,我年紀比弟弟大得多,凡事都會讓著他,妹妹和弟弟年紀相仿,因為和弟弟吵架,沒少挨爸媽打。而弟弟因為爸媽的嬌慣,也染上了很多壞毛病,初中畢業後就在社會上閒逛,之後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成天在外面打架鬥毆,20歲那年,他和人打群架,還坐過牢。
弟弟出來後安生了不少,為了讓他以後不要在外面惹是生非,爸爸讓叔叔幫他找了份工作。他沒再惹是生非,我們懸著的心也都放了下來。
弟弟24歲那年,談了一個女朋友,女孩長得挺好,也挺懂事的,我們家人都很喜歡她,可當時女孩家長卻極力反對他們在一起,一是因為弟弟有前科,二是覺得我們家庭條件不夠好,但女孩對弟弟感情很深,頂著家裡壓力和他在一起。不過,因為年輕,兩人時常拌嘴吵架,他們相處兩年後,我們家老房子拆遷,家裡多了幾套房子,也有了點錢。
家裡條件一下子好了起來,弟弟便有了優越感,和女朋友吵架時,經常出口傷人,有一次兩人因為一點小事吵架,弟弟竟動手打了人家,事後,雖然賠禮道歉了,但女孩再也沒回到他身邊,後來,我們才知道當時弟弟打她時,她已經懷孕了。而那次吵架後,她做了流產,並對弟弟從此死了心。
B
雖然弟弟已經26歲了,但當時我爸媽也覺得家裡條件好了,弟弟對象應該不會難找。可事實是,不是所有的女孩都看男方經濟條件的,本來弟弟相兩次親,和女孩也有交往過,但人家一聽說他坐過牢,便提出分手了。
我們家房子分下來後,爸媽留了一套,租出一套,還有兩套小戶型的,以低價賣給了我和妹妹。自從爸爸手裡有錢了,弟弟的工資便開始不夠花,沒錢就和爸媽要,而爸媽也總是無條件地滿足他。漸漸地弟弟惰性越來越大,工作從「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到被單位開除。一個大男人沒了工作,按理說心裡會很不舒服,可他卻活得很瀟灑,不僅不急著找工作,還每天東遊西逛地閒玩。
結果這樣玩下來,找對象更耽誤了,有些不在乎他有前科的姑娘,一聽說他沒工作,也都不願和他相處了。正當家人為他找對象發愁時,有一天,他突然帶來一個叫鄭豔的女孩兒。弟弟已經30出頭了,而鄭豔只有20歲,問他們是怎麼認識的,他說是在QQ裡認識的。雖然,我們全家人都覺得他們在一起不合適,但鄭豔還是住了下來。
以前爸媽養著弟弟一個人,他有了女朋友後,就變成養兩個人,那時我實在看不過,便勸弟弟找工作,弟弟也答應了,可遲遲不出去找,我批評他,他就說找不到。我讓爸媽別再給他錢了,讓他自立,可爸媽又不聽我的。後來我和丈夫商量,讓他帶弟弟做生意,丈夫看弟弟不上進說啥也不答應,我軟磨硬泡了好長時間,他才無奈同意,可沒做上一年,弟弟就給丈夫捅了個大婁子,生意也虧了不少錢,從那以後,任我怎麼說丈夫都不答應再帶弟弟了。
C
弟弟沒事做,又開始過上了遊手好閒的日子,而鄭豔雖沒離開他,但和媽媽相處得一直不好,兩人經常吵架,弟弟從來不管,鄭豔和弟弟相處兩年左右,媽媽得了腦血栓。爸爸那時身體也不太好了,四個人沒有什麼生活來源,最後爸爸賣了一套房子,媽媽病情反覆了一次後去世了,而爸爸手裡的錢也被弟弟都要了去。
雖然弟弟當時對鄭豔也不太好,偶爾還動手打她,但她一直在弟弟身邊,我當時覺得弟弟碰到這樣一個和他真心過日子的人不容易,便勸他把手裡的錢拿出來做點生意,鄭豔說以前她在廣州幫人賣過服裝,後來兩人一合計,開了個服裝店,看著他們有事做了,我也挺開心的,可哪裡想到,他們做了近兩年,不僅服裝店關了,還虧了不少錢。之後,兩人又都閒了下來。
坐吃山空,加上胡亂花錢,弟弟很快成了窮光蛋,而一直逆來順受的鄭豔這時對弟弟也開始不滿了,天天罵他沒本事,還提分手。弟弟雖然嘴巴硬,但兩人在一起過了這幾年,真分手他又捨不得。這時鄭豔提出,不分手也可以,但爸爸名下的這套房子一定要過戶到弟弟名下。爸爸怕鄭豔走了,就同意了過戶,隨後他們結了婚。因為鄭豔對爸爸也不好,爸爸身體狀況也越來越糟,我把爸爸接到我家住,可婚後不到兩年,他們就把房子給賣了,然後租房住。
拿到錢後,兩人又開始亂花,不僅如此,鄭豔這時天天向弟弟拿錢,今天她爸爸生病要兩萬,明天她弟弟生小孩要兩萬,後來說家裡買房子,一下子拿走了近二十萬。從去年開始,鄭豔又吵著要離婚,這時我再問弟弟手裡有多少錢時,他說不算開的車,手裡剩下不到二十萬了。
今年上半年,和弟弟生活了七八年的鄭豔回了廣東老家,再沒回來。爸爸不放心弟弟,說我條件好,不能不管弟弟,之後硬是做主讓弟弟搬到我家住。對爸爸的做法,丈夫很生氣,時常和我抱怨,我也知道爸爸和弟弟不對,可畢竟他們都是我的親人。前段時間,丈夫終於忍不住和我說,如果弟弟再不搬走,他就不回家住了。無奈,我只得背著他,租了房子給弟弟,這幾天,我一直勸弟弟找個工作,他嘴上答應著,可仍和以前一樣我行我素。看他每天這樣,我真是特別發愁。
「作為姐姐,我覺得自己該幫弟弟的都幫了,可弟弟就是不上進。這幾年,把家裡的房子和錢都敗光了。」吳女士說,從弟妹走後,弟弟更不務正業了,她勸他找工作,他嘴上答應著,但沒行動。面對弟弟的未來,吳女士很擔憂。
編輯發言
吳女士的弟弟是個典型的「啃老族」,恨不能把老父親的骨頭都給嚼碎了。吳女士說,弟弟之所以現在這樣,都是父母慣出來的。既然吳女士很清楚這個因果關係,那為什麼現在自己還在延續著父母的做法,還不對弟弟放手,還要把他當做寄生蟲來養?一個男人,正值壯年,有手有腳又不笨,本該用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所以,吳女士與其幫弟弟生活,不如讓他學會如何靠雙手生存才對。
傾訴人吳女士
記者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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