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打工賺不到錢,輾轉多地在出租房內印製假幣。近日,佛山市高明公安破獲一起偽造貨幣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查獲假幣成品、半成品及作案工具一批。
今年10月,高明公安經偵大隊接到線索,在更合鎮一出租屋內有一男子涉嫌製造假幣。接報後,分局迅速到場核查,發現出租屋早已無人居住,嫌疑人羅某不知所蹤。隨後,民警將所有線索整合,展開進一步排查。11月初,民警發現羅某出現在東莞市。為了準確鎖定嫌疑人,民警馬不停蹄趕赴東莞進行蹲點摸排。11月18日,羅某外出返回出租屋的路上,被守候多時的民警抓獲,身上70多張假幣被搜出。
隨後,民警將其帶回出租屋內進行搜查。打開出租屋房門後看到的場景,讓在場民警都心生一詞:「財大氣粗」。狹小的出租屋環境又亂又髒,一張張「紙幣」散落在屋內的每個角落,床底下、桌子上、床墊下隨處可見,就連隨手掀開的被子上,也會冒出幾張「紙幣」。經統計,現場共查獲用於製造假幣的電腦、印表機、掃描儀等設備一批,假幣約600多張。
經審訊,羅某對其製作假幣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原來,一直在打工的他覺得賺不到錢,於是買來設備進行「造錢」計劃。幾年來,羅某輾轉佛山、東莞多地,平日裡就窩在出租屋內潛心鑽研,製造的假幣越來越逼真,專門找比較偏僻的小商店使用假幣進行消費。讓民警哭笑不得的是,羅某在被抓捕時、被審訊時都不停重複著一句話:「放了我吧,你們把假幣都扣走了,我以後不做這個了,現在就去好好找份工作。」
目前,羅某因涉嫌偽造貨幣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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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劉鵬飛 通訊員:邱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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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全媒體視頻編輯:霍澤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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