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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屋簷下,你和她平靜淡如水」
「從來沒愛過,彼此也只是湊合著」
1
到了該結婚的年紀,沒遇上那個該結婚的人,渾渾噩噩的結婚了。一位男性讀者找到我:「YIBAO,我該怎麼辦,什麼是精神出軌?」
即便接觸了很多婚外戀的案例,和他接觸,我仍是抱著勸和的初心。
「我心裡老想著別人,和妻子是相親認識的,沒什麼感情,在父母的催促下結了婚。有一個孩子,五歲了,可是我們的生活依然沒有任何改變。我們倆幾乎零交流,同一個屋簷下,同床共枕很多年,背靠著背入眠。」
「嘗試過交流嗎?你了解妻子的喜好嗎,做出點努力,生活也是需要調情。」
「嘗試過,送過禮物,沒法子,兩個毫不搭嘎的人,怎麼可能會有所感覺。她也是冷冷的,感覺我們彼此都是湊合著過日子。很多次我想過,這要是沒有孩子,可能就真的離了。」
他最後說了一句話:「人生真無奈,想離婚都沒藉口離婚。」
周國平說過:「最不幸的是兩個人彼此厭煩,偏要朝夕相處把一個沒有愛情的婚姻維持到底。」
互不喜歡的人,到了該結婚的年紀,在父母的催促下結了,本指望可以在婚後日久生情。怎麼可能,兩個人本就不合適,即便穿上了鞋,依舊是尷尬的。
2
我的一位男性朋友曾問過一個問題:「為什麼很多男人會娶自己壓根不喜歡的女人?」
我說諸如此類的選擇婚姻的,多半是到了結婚的年紀,被父母催促著結婚的。這位朋友已經結婚八年了,父母包辦婚姻,到了結婚的年紀兩個人匆忙見了下面,就湊合著結婚了,有了孩子。
「你現在的生活狀態是什麼樣子?」我問他。
「不好不壞,湊合著,我喜歡我的兒子。」
兩個人有了孩子,即便是有再多的尷尬和不甘心,也都以成年人的姿態而為之忍耐了。
說句實話,碰到此類問題,我不知究竟應該勸他,繼續自己的婚姻折磨自己,選擇離婚可都苦於找不到理由。難道兩個人,非要弄個出軌,然後方能光明正大的離婚?很荒唐,也很無奈。
不喜歡,還真別湊合。
3
小冰說,她想離婚,但是不敢,她喜歡自己的孩子。六年前,小冰和一個相親的男人結婚了。兩個人見了幾次面,就閃婚了。不討厭,這到了結婚的年紀,雙方家長又逼著,索性結了。
婆婆重男輕女,六年的婚姻生活裡,小冰並未感到有什麼幸福可言。她是個好老婆,每天勤勤懇懇的上下班帶孩子。老公回到家,也是冷冰冰的,兩個人很長時間不說話,即便說了話,也是一句:「哦,你回來了。」
小冰也試圖跟丈夫的溝通,可是脾性不對,兩個人壓根說不到一塊去。一次次只能作罷。
如果他沒有出現,小冰還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女人。反正「裝」唄,湊合著過日子,誰不會呢。
可是他出現了,小冰第一次知道了愛上一個人究竟是什麼滋味。這個男人,恰巧是小冰所喜歡的,性格、脾性。男人也喜歡小冰,小冰很是糾結,究竟是應該為了愛情選擇自己喜歡的,還是為了孩子委屈自己。
在任何時候,沒有愛情的婚姻終究是不會幸福的,把兩個人用一個結婚證和孩子彼此拴著,犧牲了自己,也更害了孩子。
4
不合適,還真別湊合。結婚不是隨便找個人過日子,而是找一個能和自己合得來的,兩個人相互陪伴彼此的生活下去。
現在整個社會上適婚的男男女女,有一種被催婚的熱潮。父母總是著急逼你結婚,催你找個人,生個孩子,他從來沒想過,這個人需不需要適合你。在很多父母看來,兩個人只要外在條件合適,就能在一起了。
到了年紀,當身邊朋友都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自己心裡也開始莫名的著急了。七大姑八大姨沒日沒夜地催著,這只要是見了面,就是問你結婚沒有。逢年過節,也成了人之共憤。「不就是沒結婚嗎?我也想,可惜找不到合適的。」誰都恨嫁,可不是每個人都能那麼容易找到一個知心人。
有的人扛不住了,選擇相親,然後結婚了,生了孩子。本以為可以湊合著過下去,哪知生活還是如此的令人不堪。湊合著過下去的日子更是煎熬,漸漸的不願回家了,甚至開始了彼此的爭吵。吵得累了,直接雙方都不說話,這到後來,直接分居了。
寧願因為愛情而選擇婚姻,也不願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姻本應是兩個人彼此的陪伴,怎麼成了枷鎖;婚姻本應是家庭,怎麼成了折磨;婚姻本應是你願意,怎麼成了我綁架你。
婚姻是需要兩個人相互經營的,但更需要有愛情作為基礎。沒有愛情的婚姻,究竟是否應該繼續呢?
這麼說吧,穿了一雙不合適的鞋子,試圖飛快地往前走,奈何只能疼的更慘,鮮血直流。
愛情不能將就,婚姻更是如此,選擇一個對的人。
- END -
★ 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專欄作者,自由撰稿人,這一生寫寫文,看看書,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