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孩子來說,父母就是他們最堅強的後盾,但對於4歲的譚鑫來說,爸爸從他出生到現在都沒看過一眼,只剩他和媽媽相依為命。
如果不是突然患上重病,這個4歲男童或許能平平安安的長大,雖然缺少爸爸的陪伴,他也能夠頑強生長。
但天公不作美,今年7月份,譚鑫的身體突然出現不明原因的囊腫並伴有高燒不退的症狀。
7月17日,醫院確診為卵黃囊瘤,這是一種惡性生殖細胞腫瘤,如果不及時治療會迅速向其它部位擴散。
母親譚連秀為了籌集手術費用,將能變賣的都賣掉了,還向親友借了不少錢。經過3個月的努力,譚鑫終於在10月22日進行了手術,將病灶成功切除。
做完手術後,譚連秀鬆了一口氣,兒子的命保住了,剩下的問題只是還債。但讓她沒想到的是,手術過後僅10天,譚鑫又出現了嚴重的術後併發症,再次躺進了ICU。
ICU的費用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天文數字,好不容易出了ICU,後續還要30萬治療費。但譚連秀仍然沒有放棄,在苦苦支撐兩個月以後,這位單親媽媽已經到了油盡燈枯的地步。
譚連秀:「我在老家還有一套房,這是最後的資本,正準備賣房的時候卻遇上了天災,一場泥石流直接把它衝毀了。原來還租了一個鋪子做小吃,也因為疫情開不了門,不僅沒賺到錢,還虧了幾萬塊。」
據了解,譚連秀在懷孕4個月的時候就和前夫離了婚,這個孩子從生到養都是她一個人,為什麼不向前夫求助呢?
對於這個問題,譚連秀不願意多談,稱聯繫不上也不想聯繫。
從感情上來說,譚連秀不聯繫前夫可以理解,如果不是痛苦到極點,她不會大著肚子跟前夫離婚。
但從現實和法律來說,這位單親媽媽的選擇有些意氣用事。
離婚是大人的事,跟孩子沒有關係,哪怕婚姻關係已經解體,但撫養孩子的義務是始終存在的,何況現在孩子處於危在旦夕的境地?
前夫有撫養和照顧孩子的義務,譚連秀在撫養孩子的問題上又出錢又出力,而前夫則是做了甩手掌柜,掛著一個爸爸的名頭卻不盡爸爸的義務,這種臉皮確實罕見。
如果前夫在撫養孩子的問題上選擇逃避和耍賴,那就直接拿起法律的武器讓他履行義務。
這位單親媽媽的遭遇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離婚之前一定要對財產分割、孩子的撫養細節列一份詳盡的清單,不能讓那些不負責任的人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