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民法典》:這些新規定你需要提早知道

2021-01-13 趙趙的期待

2020《民法典》:婚前女方索要彩禮,離婚時男方可申請追回;流浪狗咬人,長期投餵者將擔責;婚內出軌,法律保護無過錯方,犯錯的不僅賠錢,還可能淨身出戶!這些新規定你需要提早知道。

《民法典》規定,故意逗狗致傷的,狗主人面臨3種後果:

第一種情況:

狗主人未能採取安全措施。不能免責但可減責。例如:未按規定給狗注射狂犬疫苗;遛狗未拴繩兒。

第二種情況:

明令禁養犬例如藏獒、牛頭梗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無論是否存在挑逗,狗主人全責。

第三種情況:

此種情況下或可免責。滿足條件:非禁養犬、按規定注射狂犬疫苗、兩證齊全合規(養犬登記證、動物健康免疫證)、已採取安全措施、無主觀縱容等。

另外,流浪狗傷人怎麼辦?

《民法典》第1249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園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1245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解讀】:

第一種情況:被遺棄的流浪狗傷人,原主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種情況:沒有飼養人的流浪狗傷人,長期餵養者擔責。長期投餵行為,可視作投餵人與動物形成事實上的飼養關係。

第三種情況:流浪狗在小區內傷人,可視為物業管理人員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一定侵權責任。

新版《民法典》於2020年5月28日正式頒布,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後,現有的收養法、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等9部法律將全部廢止。

新條款與你我息息相關,比如以下10條:

① 見義勇為免責,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② 設置離婚冷靜期,協議離婚30天內可反悔;

③ 婚內單方舉債:自己借的錢自己還;

④ 「霸座」「買短乘長」必須規制;

⑤ 小區電梯廣告收益、停車場收益歸全體業主;

⑥ 婚內出軌,偷偷轉移財產,法律保護無過錯方,犯錯的不僅賠錢,還可能面臨淨身出戶;

⑦ 婚前索要彩禮的(未作陪嫁的),離婚後可申請追回;

⑧ 快遞員不上門導致貨品丟失,由賣家承擔責任;

⑨ 「熊孩子」任性打賞主播的錢,平臺必須要退回;

⑩ 物業管理者不得以停電、停水、停熱、斷燃氣等侵權方式催繳物業費

新版《民法典》內容保障涵蓋了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從出生、上學、戀愛、結婚、買房、買車、生兒育女、晚年生活、家庭財產等階段面臨的幾乎所有可能出現的狀況,被稱作「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新晉家庭必備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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