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尤其在如今,國家堅決貫徹「掃黑除惡」「打傘破網」的決心下,「反腐英雄女兒失蹤案」的真相定能揭開。如果該案背後確實存在黑惡勢力或「保護傘」「關係網」,也定能「一查到底」。
文 | 賈 莊
在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的真相漸漸浮出水面之際,29年前的「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兒郭桂芳失蹤案」再次回到公眾的視野。
1993年2月,即郭桂芳失蹤的3年後,河北邯鄲肥鄉棉油廠後側一枯井中發現屍骨,家屬堅稱遺骨為郭桂芳,要求相關部門鑑定遺骨信息未果。近日,在當年事發的枯井處,郭建民之子、郭桂芳的弟弟郭會增在媒體的見證下,費時一天一夜,調來挖掘機在枯井30米處挖出幾塊疑似人骨的骨頭,家屬正積極尋找有關部門鑑定。
筆者隨後在網上搜索了關於此案的相關報導。在試圖復盤「郭桂芳失蹤案」的過程中,筆者發現,該案至少存在三點需要追問的地方。
01
郭桂芳因何失蹤?屍骨是不是她?
郭桂芳的身份,有些「不普通」。
1982年,肥鄉黨代會期間,時任縣委書記意外落選。郭建民當時是肥鄉縣常耳寨公社書記,他發現這場選舉中存在不正常的違反民主選舉的現象。於是他仗義執言,向新華社揭露了選舉內幕和真相。
後中央成立專案組進駐肥鄉。最終,幾十名縣(鄉)級領導幹部因此受到嚴肅處理。在黨中央的介入下,肥鄉事件得到妥善解決,落選的縣委書記也恢復了職務。
但兩年後,郭建民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停發工資。直到1986年,經郭建民本人不斷申訴,才被調到縣農業局技術站工作至其退休,停發的工資隨後也全部補回。郭建民的黨籍在1987年也得到恢復。
而郭桂芳因支持父親反映問題並常幫父親寫材料,曾被所在單位辭退。
▲郭會增在枯井處挖出骨頭
郭會增表示,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頓好兒子後,到農牧局值夜班,第二天便神秘失蹤。當日,郭建民及其愛人蔡朋娥就到肥鄉縣公安局報案。
基於上述背景,郭桂芳的失蹤自然引發各方對其疑慮和諸多猜測。當然,目前並沒有相關證據表明郭桂芳失蹤,與其父舉報選舉黑幕有關。但一個到單位值班的大活人突然消失,對於負有查處人口失蹤事件職責的當地公安機關來說也絕非小事一樁,可是當時的處理結果卻是「不了了之」。
直到1993年2月,在距離郭桂芳家和縣農業局大約2公裡左右的油棉廠後側的一個枯井中,發現了一具女性屍體,屍體上還壓著一個磨盤大小的石頭。蔡朋娥覺得石頭上的皮帶以及身形和頭髮都很像自己的女兒郭桂芳。當天下午,蔡朋娥和郭建民再次去辨認屍體時,屍體已經不見了。
女兒失蹤後,郭家人除在肥鄉縣及河北省多家電視臺發布尋人啟事外,還在邯鄲、邢臺、秦皇島、石家莊、北京、鄭州等地留下了尋找女兒下落的足跡。但尋女24年仍然無果,他們向法院申請郭桂芳死亡。2014年2月,肥鄉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
一個失蹤案,長達24年沒有明確的調查處理,關於郭桂芳的下落,家人也沒有得到任何有效的答覆。郭家人這樣做實在是無奈之舉。
當年的郭桂芳到底因何失蹤?當時發現的屍體是不是她本人?郭桂芳又到底是生是死?太多的疑問需要解開。如今在同一地點又發現了新的骨頭,這一次希望有關部門能儘快鑑定並公布結果。
02
當地公安機關當時為何不立案?
據報導,當地公安局否認郭建民及其愛人蔡朋娥報過案,並至今不予立案。公安局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7條規定,該案件已過了20年追訴期。
但郭會增告訴媒體,2018年8月7日,肥鄉區公安局與自己進行了談話。「當時公安局盧局長和公安局紀委張書記、公安局信訪科郝科長都在的。盧局長跟我說,你姐姐是被一輛黑色轎車拉走了,她的腿還有點殘疾。」
▲網絡圖,與本案無關
對此,郭會增稱,姐姐郭桂芳小時候得過小兒麻痺症,一般情況下與平常人無異,只有跑的時候才能看出來,「這說明公安局是經過一定的調查的」。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家屬從未報案,公安局已經做了調查,明知有人突然失蹤,是否應主動立案追查?既然已經知道拉走郭桂芳的是一輛黑色轎車,追查車輛信息應該並不困難,為何沒有繼續追查下去?
另外,再說追訴時效。上海市君悅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曾從事多年檢察官工作,業務專長為刑事業務的李向榮告訴筆者:「並不是說超過二十年就一定不能追訴,在四種情況下仍然可以追訴:第一種是雖然已經超過二十年追訴期限,但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仍然可以追訴;第二種是嫌疑人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那麼前罪的追訴期限要從犯後罪之日重新計算;第三種是偵查機關已經立案後逃避偵查的;第四種是雖然偵查機關沒有立案,但被害方在追訴期限內提出過控告,偵查機關應立案而沒有立案的。」
依據《刑法》第八十七、八十八、八十九條規定,在李向榮看來,這起案件中,偵查機關不能以已經過了二十年追訴時效為由拒絕繼續調查此案。
的確,追訴時效不是犯罪分子的保護傘,更不是職能部門不積極履職的藉口。當地公安機關在此案中表現出的敷衍和冷漠已無需筆者多言,但為何不立案,在處理過程中是否有違法違規之處,公眾期待一個明確的答覆。
03
郭會增當年已獲中紀委答覆,法院也判其勝訴,為何當地公安機關拒不執行?
據《法制晚報》報導,2015年7月22日,郭會增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上提交實名舉報,材料中把他家20多年來的遭遇都寫了。一周之後,郭會增在查詢舉報結果時,看到了中紀委的答覆:建議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提交。
隨後,他按照中紀委的提示,仔細準備材料遞交到相關部門。在郭會增向肥鄉縣公安局申請信息公開的內容包括:要求公開1993年無名女屍案件的相關材料,包括公安局當年是否立案、有無報警記錄、當年的值班記錄、現在公安局有無立案通知書。
同時,他還向農牧局申請信息公開的內容包括郭桂芳失蹤兩三年內的所有會議記錄和文件、郭桂芳的檔案、農業局對失蹤員工的處理文件或會議記錄等。
▲郭會增
但相關政府部門在超過相關規定期限後並未作出回應。
另一方面,2015年4月,《法制晚報》報導了郭家人的遭遇後,肥鄉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張喜娟在接受採訪時明確表示,縣委緊急召開了多部門協調會,並對包括公、檢、法在內的多個部門進行分工,要求有關部門按照任務分工認真調查核實此事,「不久會給當事人家人『一個合理的答覆』」。但四個月後,當《法制晚報》記者再次向肥鄉縣委政法委和宣傳部門了解情況時,得到的答覆卻是「針對郭建民一家的遭遇,肥鄉縣委縣政府目前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2017年11月15日,郭會增以「行政不作為」為由向肥鄉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出具公開司法鑑定信息。結果郭會增勝訴,但公安局仍舊拒不執行。
當年肥鄉縣委縣政府到底做了怎樣的分工調查?為何郭家人明明勝訴了,公安局仍舊可以拒不執行?背後是誰給了公安局這樣的「底氣」?
郭建民是反腐敗的老英雄,真英雄。他的女兒郭桂芳離奇失蹤近30年,仍舊「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實在令人不解。
鄧世平的家人足足等了16年,而郭家人已經等了快30年,真的夠久了!
但筆者想說,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尤其在如今,國家堅決貫徹「掃黑除惡」「打傘破網」的決心下,「反腐英雄女兒失蹤案」的真相定能揭開。如果該案背後確實存在黑惡勢力或「保護傘」「關係網」,也定能「一查到底」。
相關資料 | 新華社、法制晚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