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知道木子君是一個英語極度牛X的學霸,我知道她考的是最難考的外國語學校,了解她雅思只考了一次,聽力8.5分,口語8分就奔赴了英國留學,更看過她翻譯的英文小說,但今天小編才知道,原來她13歲才開始英語!聽到之後,讓我們這些幼兒園就開始學英語,最後淪為只懂得HANMEIMEI和LILEI的人,情何以堪!!!不說了,大家趕緊看文章。
在教育記者,尤其是留學培訓記者的崗位上待了幾年,我見過太多太多苦於孩子不好好學,也學不好英語的家長:
寶寶才2歲多,中文還說不利索,身為教育線記者的寶媽就已經把孩子往英語培訓班送,學了好久似乎也沒啥效果,一節課只學個「apple」;
小學一年級的萌娃,卻宣稱最不喜歡英語,對英語「完全沒感覺」,他那一向最雲淡風輕的作家媽媽,也被他提不上筷子的英語成績逼得到處在朋友圈詢問去哪上培訓班,看什麼英語片好;
從小用「西式教育」放養的高二男生,面臨出國留學,不得不被送去「集中營」式的出國考試培訓班,周末、假期,從早到晚地有人一對一盯著備考、刷題,而他的媽媽,正是著名外語高校的英語教師,但除了砸錢(幾十個課時就好幾萬塊)交給別人去教,自己毫無辦法。
這三位媽媽,一個是我的同行,一個是我的同事,一個是我的親人。他們相當典型地代表了學齡前、義務教育期、出國前期這三個階段家長的焦慮,而這三個階段,都是對英語學習要求最高的時候。
看了太多的例子,我才知道,原來英語學不好的人,有如此之多;原來對學英語不得法,毫無門路的人,竟然是大多數。而我覺得根源問題,還是在於孩子最初接觸英語的時候,沒能好好地培養興趣。
我自己是學英語專業出身的人,其實12歲才開始接觸英語,多年來親身經歷了從英語學習的啟蒙到進步到陣痛到飛躍,有很多活生生的例子,很多親自實驗過的靠譜方法,當然,也有很多走過的彎路, 和血淚。
我總在想,如果不是啟蒙的時候有幸培養出了興趣,恐怕我難以堅持走下來。因為語言學習,和很多學科不一樣,它沒有任何捷徑可言,學習的過程艱苦卓絕,僅憑毅力?原諒臣妾做不到。那麼,到底怎麼讓孩子產生對英語學習的興趣呢?
一,就像孩子愛看一本書也許是因為裡面的插圖好看,愛上學英語也完全可能是因為喜歡教材裡的女主角
我從13歲,也就是初一,才從ABC開始學起。不要說現在幾乎沒有孩子在小學高年級還沒有接觸英語,就是放在當時,我的班上像我這樣的也不算多。因為我的小學沒有英語課,那時小升初是不考英語的。不過,以我現在的經驗來看,13歲才學英語,也沒有讓我失去競爭力。學英語的啟蒙年齡不重要,重要的是興趣和方法。
因為我考上的是全市乃至全省最好的中學——外國語學校,我爸在我拿到錄取通知書後的暑假,才開始跟我說,閨女啊,咱得稍微接觸下英語,不然上了外國語學校,咋跟得上。
於是我爸給我去新華書店買了一套錄像帶,一套VCD(好吧暴露年齡了),現在看來那是土得不能再土的素材,但作為我的啟蒙教材,那是我到如今都印象深刻,而且深深地激起了我學英語的興趣的教材。
如果要總結那套教材的優點,就是情景化教學。它不教語法,不教音標(音標是我最痛恨的東西,它的枯燥和無聊會殺死孩子學英語的興趣,至於如何不通過音標也能正確發音,後面我會說到),而是在北京一所國際學校裡,按教材內容拍攝了大量實景對話片段——你可以把它理解為真人版的「李雷與韓梅梅」。
老實說,它吸引了對英語一無所知的我,主要是因為作為一個孩子,我在這些實景片段裡看到了我的同齡人!他們穿著漂亮的校服,在比我的學校好一百倍的教室裡學習、玩耍、寄宿、做手工、打球,哪怕課間去喝水的情節都那麼有意思。並且,和他們一起學習的同學很多都是外國人。
我很羨慕。而且最讓我羨慕的,是他們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能和外國同學友好相處,哪怕後來才明白是表演的場景。
所以,不要小看peer pressure,同齡人相互給的榜樣和壓力,對孩子來說,勝過任何大人的說教。我相信,假如當時我爸給我的啟蒙,是扔一本薄冰語法,或者許國璋英語之類的東西給我,或者一上來就送我去學背單詞,我一定會被搞壞胃口。
而且,作為家長,永遠不能肯定孩子究竟會對什麼東西感興趣。就像我反覆和很多家長說的,在閱讀中,你以為TA 會喜歡一本書的構思多巧妙,文筆多優美,但實際上,孩子也許是因為插圖中一件威風的兵器,或者某個特別搞笑的人物,或者因為某段描寫特別像班上的某個同學而愛上這本書。
同理,愛上學英語可能有一萬個理由,對於我,就是在最初的印象中,覺得學好英語是我這個年齡就能做到的事,覺得學英語是和優雅的環境、友善的同學聯繫在一起的,甚至,不好意思地說,是因為喜歡對話場景裡的那個女生,我覺得她長得很漂亮,髮型很好看!幼稚吧?我想我爸可能到今天都不知道,他買給我的啟蒙教材我居然最在乎的是顏值 !
所以,幹嘛一開始就要去要求孩子必須領悟你想讓他領悟的東西呢?那是大人的思維,你眼中的"好"和"有用",遠不及孩子自己發現的"好"和"有用"。我現在記得的幾乎所有收穫,都不是大人"教"給我的。
不過無論怎樣,必須承認的是,我因為這套教材喜歡上了英語,雖然並不是我爸認為的我喜歡英語的理由。就這樣,我至少在初一開學前,懵懵懂懂學會了一些最基本的對話,和幾個單詞。但最大的收穫,就是對英語不反感,覺得它神秘、美麗,開始有了點小興趣。
二,唱歌演戲,至少於我而言,是學英語最快樂的方法
上初中後,我很快就發現我爸的那點水平已經不足夠來教我。這時候,我很幸運地遇上了一個好老師。又一次淪陷在對方顏值和氣質中的我,從此算是真正愛上了英語。所以我覺得無論怎樣誇大啟蒙老師的作用都不為過。
首先是因為她自身的榜樣,讓我這樣一個13歲的小丫頭看到,英語好的姑娘可以這樣有氣質,有見識,有品位。要不為什麼大學裡外語系的女生總給人氣質美如蘭,才華馥比仙的印象呢?
她在90年代末的武漢,就一身森女系的樣子第一次出現在我們面前,長髮及腰,長裙垂地。給我們起英文名,就花了一節課的時間,在黑板上畫了一個大房子,在窗戶上,煙囪上,花園籬笆上寫滿了各種名字,讓我們自己上去挑,然後微笑著一個一個給我們解釋這個名字的來歷和背後的神話故事。我不知道都是從小孩子成長起來的家長們能不能體會,喜歡一個老師,對於孩子來說,很大程度上就決定了喜歡這門課。
從這個老師的課上,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英語的魅力。現在想想,她的方法之一,其實就是用音樂、表演等孩子容易喜歡的形式,讓我們覺得這門語言是美的,是好玩的。
比如,我們幾乎每周都會學一首新的英文歌。不是字母歌,也不是音像店裡放的那些英語弱智兒歌,而是她挑出的當時最火的流行歌曲,或者我們所不知道的經典音樂。後來我才知道,別的班都沒有這個福利,這不是教學大綱的要求,是她個人的"小花樣"。每周都有好幾節課的下課前十分鐘,我們欣賞著磁帶裡的歌,看著老師給我們列印出來的歌詞,在別的班羨慕的眼光裡一起唱。
記得第一首就是約翰丹佛經典的那首鄉村民謠《Countryroad take me home》。然後是披頭四的《Imagine 》,傑克遜的《Heal the world》,甚至黎明的《Try to remember》。那些列印在粉紅色、鵝黃色紙張上的歌詞,被我一直保存在抽屜裡。
在孩子心裡,唱喜歡的歌,唱流行歌這種事不會出現在正經學校的課堂上,那只能是熱愛音樂的人私下自己唱著玩。哪怕是音樂課,當過學生的都能秒懂,那都是大人們"覺得"孩子應該喜歡的歌,有誰問過孩子喜歡不喜歡?所以,在我們那個年代,能在學校的英語課上頻繁地唱歌、念詩,而且是在老師的帶領和鼓勵下,對於孩子來說,是多大的興奮!讓孩子開心,興趣不就來了嗎?
好多年後同學聚會,我們那個英語小班的同學們還全都記得老師當年教過的那些歌。那對於還處在英語啟蒙狀態的孩子來說,是不可磨滅的記憶。學唱英文歌,最直接的好處就是能正確發音,因為要完整吐字,就不能吞音,而且在地道的歌詞表達裡,連讀、弱讀、簡化等英語發音現象全都能接觸到。有時老師還會讓我們玩玩歌詞填空。自然而然,我們的聽力和口語發音,在潛移默化中得到實實在在的提升。
再有就是表演。作為學生,那個時候最喜歡的事,就是不用上課而用課本劇代替。我們的教材以《新概念英語》為主。從初一啟蒙的第一節課,新概念第一冊第一課的 Excuse me, Is this your handbag開始,只要能表演,老師就會讓我們自己排練對話,上臺重現課本場景。這種方式,幾乎是輕而易舉就能背會課文。
到後來,我們已經能在課文的基礎上,發揮想像自己編劇本,三五人成組地排練,往往一節課就在各種搞笑離奇的課本劇中度過了。我現在能回憶的,都是滿滿的歡樂,甚至還能清晰地記得一些編得特別好的臺詞。
而最珍貴的是,老師從不打斷我們,哪怕識破了我們想要用演戲逃避枯燥學習的伎倆,也永遠笑著欣賞我們的鬧劇。在以升學成績為命脈的重點中學,這樣"浪費"寶貴的課堂時間,放在現在,估計很多家長要鬧到學校去了。可是從一個親身經歷的孩子來看,這真的沒有關係。要知道,就是在這些玩鬧中,我們一次次感受到用英語表達的快樂和自如,如果讓我重新選擇,我也不願拿多背幾個單詞,多看幾本書來換。
學英語的快樂,就這樣奠定下來。
三,一枚小紙片的魅力
孩子天生喜歡聽表揚。而在開始有了好勝心的時候,有權威的人(老師、父母、專家、長輩等)的鼓勵所產生的作用,實在不可小覷。
我由於啟蒙晚,初一才開始正兒八經學英語,而別的小夥伴,很多都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學,領先我一大截。所以,剛開始的兩年,我除了因為模仿能力強,聽力口語比較突出之外,在英語的基本功比如背單詞和語法上,還比較差勁。也一度因此被班上成績好又不服我口語好的同學譏諷(我發音標準,模仿能力強,因此經常領唱或在課本劇中主演)。
後來能開竅,說回來還是因為老師的一套獨特鼓勵方法,吃定了我。
那時我們學的單詞又多又難,A4紙那麼大的課本,滿滿兩頁都是要背會聽寫的單詞。為了鼓勵我們扎紮實實地背,老師發明了一種被她稱作"Lucky tickets"(幸運票) 的東西。那是一張很小的藍色的紙片,像車票一樣大小,上面用印章蓋著一個"Lucky"。如果每次聽寫能全對,就能得到一張。想想也好笑,曾經的自己就這被這小玩意兒"蠱惑"了。
別的基本功好的小夥伴,常常炫耀又獲得了一枚。為了得到它,我瘋了一樣地背單詞,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也寫過,我會用滿滿一張A4紙來默寫一個我覺得很難記住的單詞。一邊念單詞的發音,一邊用自然拼讀法默寫。既學會了發音,又掌握了發音規律,還牢記了拼法。
這些方法,也是老師教給我的,我們從不刻意去學音標,也不會把單詞拆成字母來生硬地背,而是用這種自然拼讀法,在發音規律的基礎上自己先嘗試拼寫出單詞,再看看是否有一些特殊的語言現象,記住這個特殊的地方,單詞不用背也能正確拼寫了。
還記得我第一次在長達一小時的聽寫中得了全對,且全班就我一人做到時,在接過老師手中寶貴的"Lucky ticket"的一剎那,似乎也同時頓悟到,自己已經不只是為了這一枚獎勵而苦背單詞了。通過它的激勵,我第一次超越了自己,也第一次體會到起跑再晚,也能通過努力創造奇蹟,讓自己揚眉吐氣。
後來的"Lucky tickets"越攢越多,除了聽寫滿分,英語周記寫得好,老師也會在周記本裡偷偷地夾一枚。我簡直停不下來,為了得到它兒儘自己十二分的努力。可想而知,它帶給我的,除了在學期結束時攢到了全班最多的lucky tickets 並因此獲得一套《獅子王》原聲影碟的殊榮外,它完完全全地帶給我對語言學習的自信。我仿佛,在初二的那個學期,忽然間開竅了,摸到了語言學習的命門,一邊在不斷夯實基本功,一邊在突飛猛進。
所以,培養出我對英語長盛不衰的興趣的,竟然可以是一枚小小的紙片。
我的老師在帶了我們這一屆初中三年後,就轉行去北影讀書並做影視編導去了。後來再見,她可能也不會記得當初她的每一個小小的方法,也未必能想到她短暫的教師經歷竟會影響到一個孩子的一生。恐怕我也不是唯一一個受她影響的學生。
然而我想說的是,世界上最難得最珍貴的就是興趣,而其實最不缺的也是培養興趣的方法。為孩子多用點心,保護好萌芽的興趣,後面的成功是水到渠成的。無論什麼學科,均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