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藥學會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被國家衛生健康委納入法定傳染病乙類管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各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高度重視,醫療衛生機構依法採取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傳播。
為指導醫院藥學部門工作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相關工作,進一步加強藥學服務和藥學保障,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中國藥學會組織專家在對疾病相關背景,臨床表現與診斷,預防措施和管理策略,關鍵藥品、設施和設備保障,特殊情況下藥品的管理與使用等相關資料進行分析、研判、總結的基礎上,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院藥學工作指導與防控策略專家共識(第一版》。
專家共識的發布將有助於更好地做好抗疫工作的藥學保障,提高藥學服務質量,促進安全合理用藥,更好地服務患者,提升醫院藥學工作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以更健康地投入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積極發揮醫院藥學服務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1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背景(略)
2 臨床表現與診斷(略)
——參見:國家衛健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3 治療
3.1 治療藥物特點與注意事項
新型冠狀病毒目前尚無確認有效的針對性治療藥物。
以下藥物可在臨床試用或處於臨床研究階段。由於相關疾病治療研究還在進行,建議及時關注最新研究證據。
3.1.1 幹擾素[1]
可試用α-幹擾素霧化吸入,成人每次500萬IU,加入滅菌注射用水2mL,每日2次。
常見不良反應包括發熱、疲勞、頭痛、關節痛、食欲不振等。
注意對有抗生素過敏史的患者應謹慎使用,初次用藥過程中應嚴密監測。霧化過程中應注意避免接觸眼睛。
保存及運輸過程中注意2-8℃避光保存。在特殊情況下使用注射液進行霧化時,應注意超適應證的風險問題。
3.1.2 洛匹那韋/利託那韋[1]
洛匹那韋/利託那韋膠囊:200mg/50mg每粒,每次2粒,每日2次,口服給藥。使用時應注意整片吞咽,不能咀嚼、掰開或壓碎。可與食物同服。
洛匹那韋/利託那韋口服液:80mg/20mg每毫升,每次5mL,每日2次。必須與食物同服,可以進行管飼給藥。輔料中含有乙醇與丙二醇。
輕中度肝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及行替代治療患者無需調整劑量。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建議使用。
常見不良反應包括腹瀉、噁心嘔吐、高甘油三酯血症、上呼吸道感染、肝功能損害等。同時應注意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問題。
3.1.3 利巴韋林[1]
參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抗病毒治療可加用利巴韋林,成人8mg/kgiv每8小時一次。
有嚴重貧血、肝功能異常者慎用。
老年人不推薦應用。
可透過胎盤與乳汁,有生殖毒性,停藥4周尚不能完全從體內清除。
在SARS和MERS期間有過大劑量利巴韋林的臨床應用經驗,但也發現大劑量使用時可能出現與劑量相關的貧血,可能在用藥後3-5天出現,存在基礎心臟疾病患者可能出現因貧血導致的心功能惡化。此外也有低電解質紊亂與中樞神經系統毒性的報導,故臨床應用需謹慎[8,9]。
3.1.4 抗菌藥物
避免盲目或不恰當使用抗菌藥物[1]。
根據WHO指南建議[10],建議給予經驗性抗菌藥物,對於考慮膿毒症的患者,應在初次評估1小時內給予經驗性抗菌治療。
使用過程中注意輸注速度與配置後可放置時間,觀察可能出現的過敏反應如皮疹等;口服製劑應注意與微生態製劑等間隔2小時服用。
3.1.5 糖皮質激素
不應常規使用[1,10]。
可根據患者呼吸困難程度、胸部影像學進展情況,酌情短期內(3-5天)使用糖皮質激素,建議每天劑量不超過相當於甲潑尼龍1-2mg/kg[1,6]。
使用過程中應監測血糖、電解質,可能出現中樞興奮症狀,常見如失眠等,可對症處理。
3.1.6 對症支持治療
可對症使用解熱鎮痛、鎮咳、化痰、止吐、緩瀉劑、解痙、腸道微生態調節劑等藥物。
3.1.7 藿香正氣膠囊(丸、水、口服液)[1,11]
功能為解表化溼,理氣和中。口服。軟膠囊:一次2-4粒,一日2次;滴丸:一次2.6g,一日2次;水、口服液:5-10mL,一日2次,用時搖勻。
文獻報導不良反應有引起藥疹、紫癜、休克等過敏反應及腸梗阻、上消化道出血、過敏性哮喘、酒醉貌樣過敏、過敏性休克,外用引起腸梗阻、小兒低血糖、小兒抽搐、雙硫侖樣反應。風熱感冒者慎用。
孕婦慎用。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謹慎使用。
藿香正氣水因含酒精,酒精過敏者禁用。服藥後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不可與替硝唑、甲硝唑等藥物合併使用[12]。
3.1.8 金花清感顆粒[1]
功能為疏風宣肺,清熱解毒。用開水衝服。一次1袋,一日3次,療程3天。
常見不良反應包括噁心、嘔吐等胃腸道不良反應,偶見用藥後肝功能異常,心悸或皮疹。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運動員及脾胃虛寒者慎用,既往有肝臟病史或服藥前肝功能異常者慎用,孕婦、哺乳期婦女,兒童及老齡人群謹慎使用。成分中的麻黃可升高血壓,因此高血壓患者慎用,同時服藥時需監測血壓[13]。
服藥期間不宜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1.9 連花清瘟膠囊(顆粒)[1,11]
功能為清瘟解毒,宣肺洩熱。口服。膠囊:一次4粒,一日3次;顆粒:一次1袋,一日3次。
文獻報導[1,11]該藥可能易導致消化系統不良反應,也可導致皮疹、瘙癢等皮膚及附件損害。
風寒感冒者不適用。
成分中的麻黃可升高血壓,因此高血壓、心臟病患者慎用。
有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謹慎使用。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及運動員慎用。
本品不宜長期服用。
需置陰涼乾燥處(不超過20℃)保存。
3.1.10 疏風解毒膠囊[1]
功能為疏風清熱,解毒利咽。口服。膠囊:一次4粒,一日3次。
偶見噁心的不良反應。過敏體質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結膜熱、皰疹性咽峽炎、妊娠及哺乳期婦女謹慎使用。
3.1.11 防風通聖顆粒[1,11]
功能為解表通裡,清熱解毒。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不良反應偶見胃腸道反應、皮疹、痛癢等。脾虛便溏者忌用。
成分中的麻黃可升高血壓,因此高血壓、心臟病患者慎用。肝病、糖尿病、腎病等謹慎服用。孕婦,運動員,兒童、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過敏體質者慎用。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3.1.12 喜炎平注射液[1]
功能為清熱解毒,止咳止痢。
肌內注射: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2-3次;小兒酌減或遵醫囑;
靜脈滴註:一日250-50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鈉注射液稀釋後靜脈滴注;或遵醫囑。兒童:一日按體重5-10mg/kg(0.2-0.4ml/kg),最高劑量不超過250mg,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鈉注射液100ml-250ml稀釋後靜脈滴注,控制滴速每分鐘30-40滴,一日1次。
偶見皮疹、瘙癢、發熱、寒戰、疼痛、煩躁,罕見呼吸急促、紫紺、心悸、抽搐等不良反應。
對該藥過敏者、孕婦禁用。
有藥物過敏史者、老人、嬰兒等特殊人群應慎用,初次使用的患者應加強監測。
嚴格控制輸液速度,兒童以30-40滴/分鐘為宜,成人以30-60滴/分鐘為宜。置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3.1.13 血必淨注射液[1]
功能為化瘀解毒。
靜脈輸注100mL/日,每日2次。
不良反應偶見皮膚瘙癢。對本品過敏者、中高齡患者應謹慎使用[16],孕婦禁用。
不超過20℃乾燥保存。
3.1.14參附註射液[1,11]
功能為回陽救逆,益氣固脫。
肌內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靜脈滴注;每次20-10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釋至250mL或500mL;靜脈推注;每次5-2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釋後使用,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況時,可用0.9%氯化鈉注射液稀釋後使用,配置後4小時內使用,連續使用不宜超過20天。
主要不良反應為過敏反應,包括皮疹、急性哮喘發作、過敏性胃腸炎、眼瞼水腫、過敏性休克[1,11],並可導致肝功能異常,頻發房性早搏、心電圖異常、頭痛、面色潮紅、噁心、高血壓患者血壓升高等。孕婦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本品有小毒,不宜長期使用。
不宜與中藥半夏、瓜蔞、貝母、白蘞、白及、五靈脂、藜蘆等同時使用。
3.1.15生脈注射液[1,11]
功能為益氣養陰,復脈固脫。
肌內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靜脈滴註:一次20-6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釋。
其不良反應以速髮型過敏反應為主,主要表現為皮膚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尚可導致嚴重腹脹、角膜水腫等。孕婦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年老體弱者、心肺嚴重疾患者、肝腎功能異常者和初次使用中藥注射劑的患者要加強臨床監護。
不超過20℃保存。
3.2 藥學監護
各醫療機構藥師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積極參與到患者的藥物治療中,在審方、調配、安全性監測或藥物重整等環節中關注可能出現的藥物相互作用、不良反應和重複用藥等風險,為臨床安全、合理、有效用藥保駕護航。
3.2.1 藥物相互作用
關於可能出現的藥物相互作用,包括藥物吸收、分布、代謝、排洩等各個環節可能出現的對治療產生影響的相互作用。
避免將經CYP3A4代謝的藥物與洛匹那韋/利託那韋聯合使用。
避免將口服抗菌藥物與微生態製劑聯合使用。
表3.1值得關注的藥物-藥物相互作用及藥學監護建議列表
3.2.2 不良反應
藥師應當關注所用藥物的不良反應,尤其是臨床試用藥物與臨床研究藥物的不良反應。
注意與疾病症狀相鑑別,鑑別方法包括藥物不良反應的因果關聯判斷,如藥物使用時間相關性等。
藥師可結合所在醫療機構實際情況,進行不良反應的上報、主動監測與臨床預警,有條件情況下積極關注出院患者用藥情況、ADR情況、預後情況等,及時將藥品安全性信息進行分析,反饋臨床,及時調整治療方案,保障臨床用藥安全。
3.2.3 重複用藥
關注重複用藥風險,如不同複方解熱鎮痛藥中含有相同成分,易發生因重複用藥引起的肝腎功能損傷等情況。
在處方調配、遠程用藥指導、或用藥重整等過程中,建議梳理患者所有使用藥物,尤其是複方製劑,對藥物治療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
3.2.4 妊娠患者
孕產婦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在各孕齡均有可能發生[18,19]。
且妊娠期婦女對病毒性呼吸系統感染的炎症應激反應明顯增高,病情發展迅速,尤其是中晚期妊娠,易發展為重症,需住院密切觀察,隔離收治,由感染科、產科、ICU等相關科室共同管理[18,19]。
對於疑似或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的孕婦接受推薦方案治療時,需要考慮妊娠的生理性因素[10],建議使用FDA妊娠安全分級B、C類藥物,儘量避免使用D類藥物。
在使用探索性治療方案時,需要諮詢產科專家和倫理委員會,基於母親的潛在獲益和胎兒的安全,進行個體化的利弊分析與評估[10]。
緊急分娩和終止妊娠的決定基於多個因素,包括孕齡、母親的狀況、胎兒的穩定性等。必須諮詢產科、新生兒科和ICU的專家,並視母親情況進行處置[10]。
3.2.5 新生兒
截止至2月5日,武漢出現了一例母親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的新生兒,出生30小時後咽拭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胸片提示有肺部感染。
新型冠狀病毒是否通過母嬰垂直傳播目前尚不明確。
母親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新生兒應在負壓病房中監護,考慮有感染風險,出生後建議隔離10-14天。
產婦未愈前,不建議母乳餵養,以防止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播[20]。
3.2.6 兒童及青少年
抗病毒藥物的效果和在兒童中應用的安全性未知,對危重症患兒可參考成人的用藥選擇,輕症可選用幹擾素霧化。
避免盲目或不恰當使用抗菌藥物。除非特殊原因,應避免常規使用糖皮質激素[21]。
3.2.7 老年人
老年人免疫功能減弱,且多合併慢性基礎疾病,感染後病情較重,目前據報導死亡患者多為老年人合併有基礎疾病者。
根據基礎疾病的不同,按時、規律、規範服用藥物,做好相關疾病的二級預防治療。
同時根據患者的肝、腎功能進行用藥劑量的調整,並密切關注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
3.2.8 營養支持治療
住院患者入院時根據NRS2002評分進行營養風險篩查。NRS2002總評分≥3分時,應儘早給予營養支持療法[22]。
對於無法經口進食的重症患者,可放置鼻胃管或鼻空腸管,應用重力滴注或腸內營養輸注泵泵入營養液[23]。
對於存在嚴重胃腸道功能障礙的患者,需採用腸外營養以維持基本營養需求[24]。
根據美國腸外腸內營養學會(ASPEN)成人營養支持指南:
推薦病情穩定患者每日攝入蛋白質0.8-1.5g/kg/d,總熱量20-30kcal/kg/d;
推薦重症患者或膿毒症患者每日攝入蛋白質1.2-2.5g/kg/d,總熱量20-30kcal/kg/d[25,26]。
在營養支持的早期階段,推薦允許性低熱卡方案,即達到目標攝入量的60%-80%;待病情減輕後,逐步補充能量與營養素,直至達到目標攝入量。
在病情逐漸緩解的過程中,可攝入半流質、易於咀嚼和消化的食物。少量多餐,每日5-6餐,補充足量優質蛋白質。隨病情好轉,逐步向普通飲食過渡。
3.2.9 中藥注射劑
中藥注射劑禁止與其他注射劑配伍使用。
輸注本品前後,應用適量稀釋液對輸液管道進行衝洗。
在輸液的過程中,要仔細觀察,滴速宜慢,靜滴初始30分鐘內應加強監護,發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3.2.10 中成藥飲食禁忌
服藥期間忌煙、酒及辛辣、油膩、魚蝦、海鮮類食物。
清熱解毒類藥物服用期間不宜與補益類的藥物同時服用。
3.3 傳統醫學(中醫)治療[1]
本病屬於中醫疫病範疇,病因是感受疫戾之氣,各地可根據病情、當地氣候特點以及不同體質等情況,參照下列方案進行辨證論治。
3.3.1 醫學觀察期
臨床表現1:乏力伴胃腸不適
推薦中成藥:藿香正氣膠囊(丸、水、口服液)
臨床表現2:乏力伴發熱
推薦中成藥:金花清感顆粒、連花清瘟膠囊(顆粒)、疏風解毒膠囊(顆粒)、防風通聖丸(顆粒)
3.3.2 臨床治療期
1) 初期:寒溼鬱肺
臨床表現:惡寒發熱或無熱,乾咳,咽幹,倦怠乏力,胸悶,脘痞,或嘔惡,便溏。舌質淡或淡紅,苔白膩,脈濡。
推薦處方:蒼朮15g、陳皮10g、厚樸10g、廣藿香10g、草果6g、麻黃6g、羌活10g、生薑10g、檳榔10g
2) 中期:疫毒閉肺
臨床表現:身熱不退或往來寒熱,咳嗽痰少,或有黃痰,腹脹便秘。胸悶氣促,咳嗽喘憋,動則氣喘。舌質紅,苔黃膩或黃燥,脈滑數。
推薦處方:苦杏仁10g、生石膏30g(先煎)、瓜蔞30g、生大黃6g(後下)、生、炙麻黃各6g、葶藶子10g(包煎)、桃仁10g、草果6g、檳榔10g、蒼朮10g
3) 重症期:內閉外脫
臨床表現:呼吸困難、動輒氣喘或需要輔助通氣,伴神昏,煩躁,汗出肢冷,舌質紫暗,苔厚膩或燥,脈浮大無根。
推薦處方:人參15g、黑順片10g(先煎)、山茱萸15g,送服蘇合香丸或安宮牛黃丸
推薦中成藥:血必淨注射液、參附註射液、生脈注射液
4) 恢復期:肺脾氣虛
臨床表現:氣短、倦怠乏力、納差嘔惡、痞滿,大便無力,便溏不爽,舌淡胖,苔白膩。
推薦處方:法半夏9g、陳皮10g、黨參15g、炙黃芪30g、茯苓15g、藿香10g、砂仁6g(後下)
4 醫院藥學防控策略
4.1 制定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
為保障疫情期間藥學部門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有效實施,並提供有效藥學服務保障,應在醫療機構統一領導下,成立藥學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
其內容可包括但不限於:人力資源管理、藥品保障供應、藥品調劑管理、臨床藥學服務管理、用藥諮詢管理、藥品質量控制管理、藥學教育與科研管理、疫情防控與消毒、捐贈藥品管理和有關信息上報等[27]。
4.2 開展全員培訓
應對全員進行2019-nCoV防控知識的培訓,並依據崗位職責確定針對不同人員的培訓內容,尤其是對高風險的部門(發熱藥房、隔離病區的藥房、急診藥房)和參加高風險操作(如有與確診或疑似患者的接觸、患者標本處理可能產生的氣溶膠或體液暴露的接觸操作)的藥學人員要重點培訓。
可利用多種方式提高培訓效率和效果,如現場培訓聯合網絡繼續教育培訓,督促成員及時完成學習培訓,確保其熟練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識、方法與技能,做到有效防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早控制[28]。
4.3關注藥師健康[28-30]
藥學部門應當合理調配人力資源和班次安排,避免藥師過度勞累,注意合理飲食。
針對崗位特點和風險評估結果,開展主動健康監測,包括體溫和呼吸系統症狀等。採取多種措施,保障藥師健康地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
4.4 做好藥學人員防護
藥學部門應當規範消毒、隔離和防護工作,儲備質量合格、數量充足的防護物資,如消毒產品和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隔離衣、眼罩等防護用品,確保藥學部門工作人員防護到位。
在嚴格落實標準預防的基礎上,強化接觸傳播、飛沫傳播和空氣傳播的感染防控。正確選擇和佩戴口罩,手衛生是感染防控的關鍵措施[28]。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流行期間,藥學部門工作人員根據不同工作崗位和需要執行的操作及不同的暴露風險,可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指南[31]和其他指南[32]進行安全防護。
4.5 加強藥師感染監測[28,33]
應加強藥師對感染防控工作早期的自我預警及預報意識。發現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藥師時,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報告,並在2小時內上報信息,做好相應處置工作。
對高風險部門(發熱藥房、隔離病區的藥房、急診藥房)工作的藥師和參加高風險操作(如有與確診或疑似患者的接觸、患者標本處理可能產生的氣溶膠或體液暴露的接觸操作)的藥師進行重點監測。
4.6做好清潔消毒管理[1,33-37]
因新型冠狀病毒可通過飛沫及接觸傳播,應對醫院藥學部門相應區域進行環境消毒。
既往SARS-CoV和MERS-CoV研究結果顯示: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56℃30分鐘、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劑均可有效滅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滅活病毒。
藥學部門應根據相關清潔消毒指南及規定,對工作環境、相關物品和設備,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4.7 加強患者就診管理[28]
應當做好就診患者的管理,儘量減少患者的擁擠,以減少醫療機構感染的風險。
對於現場接受藥學服務的患者,應詢問患者有無2019-nCoV感染相關症狀及流行病學接觸史,發現疑似或確診感染2019-nCoV的患者時,應立即上報醫療機構相關部門並配合採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
4.8 加強患者教育[27]
藥師應當積極通過藥學門診、窗口諮詢等開展就診患者及其陪同人員的教育,使其了解2019-nCoV的防護及用藥知識,有條件的情況下可面向公眾加強對2019-nCoV預防和治療藥物的知識科普,並通過網絡、電話等途徑向自我醫學觀察人員提供藥學服務。
4.9 加強感染暴露管理[37]
嚴格落實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的各項規章制度,減少藥學服務過程中潛在感染傳播媒介(如紙質處方、藥品運輸工具等)的接觸,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露的風險。增強敏感性,若發生2019-nCoV感染暴露,應立即上報醫療機構相關部門,並依據相關標準和流程,啟動應急預案,配合做好調查處置工作。
4.10 加強醫療廢物管理[38]
將2019-nCoV感染確診或疑似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納入感染性醫療廢物管理,應按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或醫療機構相關規定,分類收集藥學服務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醫療廢物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規範處置,要做到專人管理、及時收集、做好記錄、分類存放、專車運輸、定點處置。
5 醫院藥學工作指導
5.1 藥學工作崗位的感染暴露風險和管理[39]
藥學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應嚴格按照所在醫療機構感染防控的要求進行。按照標準預防原則,參考對應或類似臨床醫療操作高、中、低三級暴露風險,根據藥學工作崗位的特點進行評估,藥學工作崗位大部分屬於低風險,個別崗位屬於中、高風險。
(1) 高風險:
發熱或隔離病區的藥房工作,並按照發熱或隔離病區相關要求進行防護。如有與確診或疑似患者的接觸、患者標本處理可能產生的氣溶膠或體液暴露的接觸操作等。
如藥學實驗室不具備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以上條件,不建議對確診和疑似患者進行血藥濃度測定和基因檢測。
(2) 中風險:
直接接觸患者,如:藥學服務中的查體、患者體液(含血液)接觸、轉運及非確診或疑似患者血藥濃度測定和基因檢測等。
(3) 低風險:
間接接觸患者,如:處方調劑、用藥諮詢、藥學門診、藥學監護、病區送藥、靜脈配置藥物、藥品管理等崗位。
5.2 常用防護用品和裝備
常見的醫用防護用品包括醫用防護口罩、乳膠檢查手套、護目鏡、防護面罩/防護面屏、防水圍裙、隔離衣、防護服等[31,39]。
醫務人員使用的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標準[31]。
醫用防護用品被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等汙染時應當立即更換,並應嚴格按照各自醫療機構感控部門要求進行個人和環境處理[28,40]。
5.3 不同崗位藥學人員的個人防護措施[1,39,40]
(1) 高風險:
防護服、隔離衣、醫用防護口罩、工作帽、護目鏡/面屏、呼吸頭罩、雙層手套、防水靴套、鞋套、手衛生;
(2) 中風險:
工作服並加穿隔離衣、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工作帽、護目鏡/面屏、手套、手衛生;
(3) 低風險:
工作服或加穿隔離衣、醫用外科口罩、工作帽、手衛生。穿脫個人防護措施時應嚴格按照穿脫流程進行,禁止穿著個人防護裝備離開汙染區,以避免各個分區交叉感染。
5.4 工作設施和環境的管理[1,40]
5.4.1 工作設施管理
運送設備和容器:
隔離區與非隔離區的藥品運送設備和容器不能混用,運送設備和容器按所處環境的要求進行消毒。
處方:
發熱藥房和隔離區藥房應儘量使用電子處方,或採用信息手段傳遞處方(如傳真、網絡等),最大限度減少紙質處方的傳遞。紙質處方應定期集中匯總,經甲醛燻蒸消毒和環氧乙烷滅菌後,裝入密封容器內保存。
醫院或藥學部門應設置專門區域存放消毒後的處方。
5.4.2 環境管理
藥學部門應進行藥學部門環境消毒。藥房應保持發藥窗口清潔無雜物,疫情期間用75%酒精、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有效的消毒溼巾,每天兩次對發藥窗口進行擦拭消毒,每天四次對發熱藥房、傳熱病藥房的發藥窗口進行擦拭消毒。
5.5 接受藥學服務的患者管理[28]
5.5.1 患者就診和取藥
藥學部門應通過各種手段減少患者來醫院就診次數,例如根據各地醫保情況允許開具長處方、提供網絡諮詢服務、藥學部門使用物流直接配送藥品到家等,減少患者不必要的就診,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5.5.2 患者問診
為患者直接提供藥學服務的藥師應注意患者體溫,詢問患者發熱、呼吸道症狀和流行病學史,如有疑似患者,應立即轉診至發熱門診。
5.5.3 藥學服務
在疫情期間常規藥學服務如果不能正常進行,可採取網絡/電話/視頻等形式線上進行。藥師應加強針對疫情的藥品的用藥指導,注重不良反應觀察和上報,避免藥物相互作用,科學指導,促進合理用藥。
5.5.4 患者教育
藥師應積極開展就診患者及其陪同人員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狀病毒的防護知識,指導其正確使用藥物,避免過度的預防用藥。疫情期間可通過非接觸方式積極開展患者教育和用藥諮詢。
5.5.5 居家藥學服務
藥師可通過網上問診APP為居家隔離和自我醫學觀察的人群進行用藥指導,提供遠程居家藥學服務。
5.5.6 人文關懷
藥學服務應傳遞人文關懷,通過各種形式,如用藥交代或患者教育資料中增加鼓舞士氣的文字,藥師需要鼓勵患者保持良好心態,戰勝疫情。
6 關鍵藥品、設施和設備保障
6.1 關鍵治療藥品清單和庫存保障
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醫療機構藥學部門應保障臨床診療相關的藥品的供應。
關鍵治療藥品為用於醫療機構診療、疫情防控,以及醫療機構派出的醫療支援隊所需的配備藥品。由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授權藥學部門,根據臨床診療進展和疫情防控需求,從藥學專業角度制定關鍵治療藥品清單,參見表6.1。
由藥學部門指定人員負責關鍵治療藥品的採購、儲存和發放,並根據診療方案、臨床治療需求、藥品儲備情況及時調整庫存以保證臨床使用需求。
表6.1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關鍵治療藥品參考清單
註:本藥品清單所列藥品僅供參考,各醫療機構可視具體情況調整。
6.2 消毒藥品、消毒用耗材清單和庫存保障
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醫療機構藥學部門與感染管理部門協商確定採購消毒藥品清單,參見表6.2,及時做好各部門消毒、防護工作。
藥學部門也應對本部門物體表面、空氣、手和處方等潛在汙染對象進行定期消毒,將所需消毒藥品、消毒用耗材情況上報醫療機構請領。
所有消毒藥品、消毒用耗材應符合國家衛生健康部門管理要求。
表6.2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常見汙染對象的消毒藥品、消毒用耗材參考清單[33,36,40]
6.3 關鍵設施和設備的清單和管理
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醫療機構藥學部門制定疫情防控所需相關設備、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清單,參見表6.3,相關設備應具備符合國家要求的合格證書,並保證由符合資質的人員按標準操作規程進行正常操作、運行和維護。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衛生健康部門管理要求。
表6.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關鍵設施、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參考[31,36,40]
7 特殊情況下藥品的管理與使用
7.1 捐贈藥品管理與使用[40,43]
捐贈藥品係指由相關供應商、生產廠家和其他組織自願無償向醫療機構提供的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與保健等相關藥品。
捐贈藥品應為醫療機構診療、疫情防控需要的藥品,應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衛生行政等政府部門的規定,為合格的上市藥品,其有效期應當在可執行的合理期限之內,還需通過醫療機構指定管理部門審批備案和資質審查。
在接受捐贈藥品工作中,醫療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使用捐贈藥品時,藥學部門應嚴格按照醫療機構規定的流程和要求執行,不得私自接受、使用贈藥,不得從事營利活動。設立專人、專庫、專帳管理捐贈藥品,接受醫療機構指定管理部門的監督與審計。
7.2 臨床試驗用藥品管理與使用[44,45]
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開展的相關臨床試驗,試驗涉及藥品的使用由主要研究者負責基於醫學倫理原則使用,藥學部門應配合研究者管理臨床試驗用藥品。
試驗用藥品的劑量與用法應遵照試驗方案,使用過程中應記錄包括數量、裝運、遞送、接受、分配、應用後剩餘藥物回收與銷毀等方面的信息。試驗用藥品的供給、使用、儲藏及剩餘藥物的處理過程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8 可靠的信息來源及其他相關資源
本文列示的相關信息資源為可以被檢索到的相關資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