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 心理與教育測量概論
一、一般測量概述
測量的定義
測量指依據一定的法則使用量尺對事物的屬性進行定量描述的過程,其中:
1.「一定的法則」是指任何測量都要建立在某種科學規則和科學原理基礎之上,並通過科學的方法和程序完成測量過程。
2.「事物的屬性」是指所要測量的客體或事件的特定特徵。
3.「量尺」是指測量中所使用的度量工具。
4.「定量描述」是指測量的結果總是對事物屬性的量的確定。
測量的基本要素
一個完善的測量數量必須具備兩個基本要素,即:
1.測量的參照點
測量的參照點即測量的原始起點,就是測量前測量對象的數量的固定原點。分兩種:
(1)絕對參照點,以絕對的零點作為測量的起點,如重量、長度等;
(2)相對參照點,以人為確定的零點為測量的起點,只能進行加減運算,如海拔、氣溫等。
2.測量的單位
理想的測量單位應當具備兩個條件:
(1)要有確定的意義,即對同一單位,所有人的理解都是相同的,不允許做出不同的解釋;
(2)要有相等的價值,即第一個單位與第二個單位之間的距離等於第二個單位與第三個單位之間的距離。
測量的量表
斯蒂文斯根據測量中使用的不同參照點和單位,區分出四種不同水平的測量量表。
1.稱名量表
稱名量表只是用數字代表事物的成分或用數字對事物進行分類,是最低水平的測量量表,其中的數字只是事物屬性的符號,並不具備有意義的固定原點、單位的等距性和數字的順序性,因而該類數字沒有數量的意義,不能進行加減乘除運算。
稱名量表又可分為兩種形式:一是命名量表,即用數字指代個別事物;二是類別量表,即用數字指代事物的種類。對應的統計方法有百分比、次數、眾數和卡方檢驗。
2.順序量表
順序量表上的數字不僅能夠指代類別,而且能夠表明不同類別的大小、等級或事物具有某種特徵的程度。它既沒有絕對零點也沒有相等距離的單位,不能進行加減乘除運算。對應的統計方法有中位數、百分位數、等級相關係數和肯德爾和諧係數。
3.等距量表
等距量表不僅能夠指代事物的類別和等級,而且具有相等距離的測量單位,但沒有絕對零點,可以進行加減運算但不能進行乘除運算。對應的統計方法有平均數、標準差、積差相關係數、等級相關係數、t檢驗、F檢驗。
4.比率量表
比率量表是最完善的測量量表,因為它除了具有類別、等級和等距的特徵外,還具有絕對的零點或固定的原點。對應的統計方法除了與等距量表相同,還有幾何平均數、變異係數。
二、心理與教育測量的性質
心理測量是指根據心理學和教育學法則給人的心理特質和教育成就指派數字,或者依據一定的心理學和教育學理論在測驗上對人的心理特質和教育成就進行定量描述的過程。
心理測量的特徵
1.心理測量依據的法則在相當程度上是一種理論,很難達到如同物理測量依據的法則那樣普遍被研究者共同接受的科學水平。
2.心理測量的對象是人的心理特質和教育成就。
3.心理測量的量尺是由有關領域的專家經過長期的編制、試用、修訂、完善而逐漸形成的標準化測驗。
4.心理測量的定量分析的精確度遠不及物理測量的精確度。
心理測量的特徵(補充)
1.間接性:心理屬性是內在的不可直接測量到的特質,但可表現為一系列具有內在聯繫的外顯行為,測量者可以通過一定的方法測量這些外顯行為,並由這些行為推斷其特質。
2.相對性:對人的行為進行比較,沒有絕對的標準,亦即沒有絕對零點,有的只是一個連續的行為序列。所有的心理測量都是看每個人處在這個序列的什麼位置上。
3.客觀性:實際上就是測驗的標準化問題。測驗的標準化是指測驗的編制、實施、計分、解釋等程序的一致性。
心理測驗的基本條件
安娜斯塔西認為心理測驗實質上是對行為樣本的客觀的和標準化的測量。根據這一定義,編制一個測驗應當具備下列四個基本條件:
1.行為樣本
可供實現行為抽樣的所有行為的總體成為行為域,從該行為域中被抽取出來的、作為直接測量對象的行為樣例就是行為樣本。
2.標準化
測驗的標準化就是指測驗的編制、實施、記分以及測量分數解釋的程序的一致性。測驗標準化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測驗內容的標準化即對所有接受測量的個人實施相同的或等值的測驗內容。
(2)施測條件的標準化:其中包括相同的測驗情境;相同的指導語;相同的測驗時限。
(3)評分規則的標準化:使不同評分人的評分結果保持最大限度的一致。
(4)測驗常模的標準化:解釋測驗分數時保持參照點的一致性。
3.難度或應答率
難度太高或太低都不能有效地將不同水平的個體區分開來,從而也就不能保證測驗的科學性。編制諸如態度測驗、性格測驗、興趣測驗不存在難度問題,但存在對項目的應答率問題。在項目上回答「是」或「否」的被試人數不能太多或太少,否則沒有區分度。
4.信度和效度
(1)信度是指一個測驗的可靠性,即用同一測驗多次測量同一團體,所得結果之間的一致性程度。
(2)效度是指一個測驗的有效性,即一個測驗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測到它所要測量的心理特質。
三、心理與教育測驗的種類及其功能
心理與教育測量的分類
1.按照測量對象分類
(1)智力測驗
旨在測量個人的智力( 一般認知能力)水平的高低。如斯坦福—比內測量表、韋克斯勒智力量表、瑞文推理測驗。
(2)能力傾向測驗
旨在測量個人的潛在才能,預測個人的能力發展傾向。分為兩種:一般能力傾向和特殊能力傾向。
(3)成就測驗
旨在測量個人在接受教育後的學業成就。分為兩種:學科成就測驗和綜合成就測驗。
(4)人格測驗
旨在測量個人在諸如興趣、態度、動機、氣質性格等方面的心理特徵。人格測驗又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自陳人格問卷,比較著名的有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卡特爾16種人格因素測驗、艾森克人格問卷等;另一類是投射測驗,如羅夏克墨跡測驗、主題統覺測驗等。
2.按照測量方式分類
(1)個別測驗
同一主試在同一時間內只能測量一個被試。例如斯坦福—比內量表、韋克斯勒智力量表及羅夏克墨跡測驗、主題統覺測驗。
優點:①主試對被試的做題行為有仔細的觀察,有機會獲得測量分數之外的信息;②主試與被試面對面交流的機會更多,容易與被試建立起融洽的合作關係;③對於一些特殊被試( 如幼兒、文盲),只能採用個別測驗,以便主試代替被試記錄其行為反應。
缺點:①費時間,難以在短時間內收集到大量的測量資料;②測驗手續比較複雜,需要由經過較高訓練水平的人擔任主試。
(2)團體測驗
同一主試在同一時間內能夠測量許多被試。例如,瑞文推理測驗,陸軍甲、乙種團體智力測驗以及大多數自陳人格問卷。
優點:節省時間,可以在短期內收集到大量的測量數據。
缺點:由於同一時間內接受測量的被試多,不易有效地控制被試的行為,因此容易產生測量誤差,從而影響測量的信度和效度。
注意:團體測驗可用於個別測量,但個別測驗不能用於團體測量。
3.按照測驗內容表達和反應形式分類
(1)文字(紙筆)測驗
測驗的內容通過文字的形式表現並且被試也用文字作答。其優點是此種測驗實施起來方便,團體測驗多採用此種方式編制。其缺點是容易受被試的文化背景的影響,從而降低測驗的效度。
(2)非文字(操作)測驗
測驗的內容是通過圖形、儀器、工具、實物、模型等形式來表現的,被試通過指認、手工操作向主試提供答案。其優點是此種測驗不受或少受文化背景的影響,因此,常用於所謂「文化公平測驗」。同時,也適用於測量學前兒童及文盲的心理特質。但是,非文字測驗常局限於個別測驗,在時間上不經濟。
4.按照測驗功能的分類
(1)成就測驗與預測測驗
成就測驗的目的是測量個人在某一領域已經達到的實際成就,而預測測驗的目的在於測量個人未來在某一方面獲得成功的可能性。
(2)難度測驗與速度測驗
難度測驗的功能在於識別個人能夠達到的最高水平。速度測驗的功能在於識別個人做題的最快速度。
(3)描述測驗與診斷測驗
描述測驗的功能在於通過測量來描述某一特定群體在某一心理特質上的一般狀況。診斷測驗的功能是對個人的問題行為及其原因進行診斷。
5.按照評價參照標準分類
(1)常模參照測驗
常模參照測驗將被試水平與常模相比較,以評價被試在團體中的相對地位為目的。
(2)目標參照測驗
目標參照測驗將被試水平與-絕對標準相比較,以評價被試有無達到該標準為目的,也稱標準參照測驗。
(3)潛力參照測驗
潛力參照測驗將被試水平與自身潛力相比較,以評價被試有無充分發揮自身潛力為目的。
6.按測驗目的分類
安置性測驗(分班、分組)、形成性測驗(調控教學)、診斷性測驗、終結性測驗(某一課程結束後老師全面考察學生的掌握情況)。
心理與教育測驗的功能或應用
1.理論研究的功能
(1)收集研究資料:在心理學的許多研究工作中,都需要通過測驗來獲得第一手資料。
(2)建立和檢驗理論假設:在心理學的研究中,通常需要根據已有的測驗研究成果提出理論假設,然後通過測驗進一步檢驗這個假設。
(3)實驗分組:心理測驗還可以和實驗方法結合起來運用於研究工作中。
2.實際應用的功能
(1)人才選拔:根據對各種工作的性質和特點的分析,尋找出適應特定工作要求的心理模式,然後根據這種模式編制測驗,藉此識別適合從事這種工作的人。
(2)人員安置:藉助心理與教育測驗可以使人與事做到最佳匹配,做到人盡其才,提高勞動生產率。
(3)心理診斷:對智力缺陷者和心理障礙者的識別是推動心理測驗發展的動力。
(4)描述評價:心理測驗可以對人們在智力水平、學業成就、人格特點等心理特質上的優勢和劣勢做出描述和評價,使一個人知道自己的長處和短處,以便揚長避短,更好地適應學習、工作和生活。
(5)心理諮詢:通過心理與教育測驗獲得的資料,可以作為從事心理諮詢工作的依據。
每日書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