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岷縣紀委監委聚焦監督第一職責,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並重,堅持把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為履行職責的有效抓手,分類施治、靶向治療、精準懲治,切實提高監督執紀實效,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全年運用「四種形態」處理501人次,實現了監督執紀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拓展。
抓常態,守底線,用活第一種形態。切實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前移監督關口,持續加大對黨員幹部日常管理,使「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對信訪、巡察、審計、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運用談話函詢、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等「作警示」;對典型性問題運用通報曝光「鳴警笛」。同時,定期對被談話對象進行回訪,防止談話函詢一談了之,不讓「微問題幹部」在違紀的道路上越滑越遠。全年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333人,佔66.5%。
抓小錯,防大錯,用好第二種形態。著力加強對舉報線索的分析研判,注重從信訪舉報、日常監督、巡察監督、專項檢查、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查找線索、發現問題。對存在小毛病、小問題及時給予黨紀政務輕處分;對情形輕微、認錯態度好、主動說清問題、積極糾錯整改的,運用輕處分和組織調整「拉一把」,避免小錯不懲鑄成大錯。全年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132人,佔26.3%。
抓懲治,重挽救,用準第三種形態。堅持懲治與教育相結合,對一般違紀違法問題,既綜合考慮性質、情節、危害、造成的影響、一貫表現、認錯悔錯改錯等因素,也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鼓勵引導主動講清問題、交代問題、積極配合調查,如數退繳違紀所得的嚴重違紀違法黨員幹部,依規依紀依法給予黨紀政務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挽救更多的黨員幹部,做到大病精治。同時,在具體把握中,對於在調查中不相信組織、不講實情、我行我素的,給予紀律重處分或加重處分,以嚴厲懲治少數人,防止「少數人」滑為「階下囚」,讓紀律嚴起來、落下去。全年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20人,佔4%。
抓反腐,零容忍,用實第四種形態。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突出抓好「關鍵少數」,對於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執迷不悟、拒絕挽救的,嚴肅懲處,體現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同時,圍繞「少數」「極極少數」,加大懲處力度,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做到重病嚴治,絕不姑息。2020移送司法機關3人,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16人,佔3.2%。
來源:岷縣紀委監委組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