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一直以來拾金不昧都是被讚揚的美德,不過在當代社會,路上遇到錢很多人卻不敢撿了,因為很可能不小心就會「撿到麻煩」。每每這時候,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令人一時間無法分辨。
女子從銀行取了4萬塊錢,路邊買東西時卻丟了
張大姐在11月份的某一天,騎著三輪車到銀行裡取了四萬塊現金。出來的時候她用紅色的袋子給疊好了,小心翼翼地放到了自己的衣服口袋裡,隨後又騎著車子朝西邊出發了。雖然她一路上都在惦記著這個錢,但是路上遇到自己想買的東西時,注意力給吸引了過去,把三輪車停到路邊下車的時候,口袋裡的錢掉了出來,正好就落在自己的車子旁邊。
等到張大姐回過神來發現錢丟了,再到處去找怎麼都找不著只見這兩個人看到張大姐車旁邊的錢之後,其中一個下車撿了起來,當時她還用手託了一下,上車看了一眼就帶著錢走了。有監控錄像找人就方便多了,隨後警察找到了坐在三輪車後面的這個女子,對方表示那個人是她的姐姐,錢是她撿到的,自己啥也不知道,要問就問她去。
撿錢者表示只有一萬塊,張大姐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當張大姐和家屬找到這個撿錢者的時候,對方表示他們確實撿到了,但裡面只有一萬塊,並沒有死亡。同時,她還表示不確定錢是張大姐的,因為他們這邊也找到了一個失主,那個人說自己掉了一萬塊,但是沒有報案。
聽到撿錢者這麼說,張大姐一家非常氣憤。因為監控錄像記錄了全過程,他們撿到的就是自己的錢,但沒想到卻如此顛倒是非黑白,不僅不承認撿到了四萬,還憑空冒出一個失主。雙方就這件事一直在溝通,撿錢的人說自己很委屈,沒想到撿到錢卻還要被污衊,難道自己還要憑空貼這三萬塊進去嗎?
聽到他們這麼說,張大姐的情緒也非常激動,甚至一度跪在地上哭了起來,口裡喊著讓老天爺顯靈。張大姐的兒子也生氣,說撿錢的人當時還有用手去託了一下袋子,如果不是足夠沉,需要用的著手去託嗎?
撿錢的人最後表示,只要他們拿得出證據,證明袋子裡面是四萬塊,他們就還錢,還表示做人要講良心。由於兩家人溝通一直沒有結果,最終張大姐一家人表示會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件事。
總結:這件事看起來令人匪夷所思,從法律角度說,監控錄像騙不了人。但誰又能證明張大姐真的往袋子裡放了四萬塊呢?不知道大家覺得這件事誰佔理?
免責聲明:文章內容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號聯繫,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文章只提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