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4月4日全國下半旗誌哀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今天發布公告,決定2020年4月4日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在此期間,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全國停止公共娛樂活動。4月4日10時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
(來源:新華社)
文字編輯:朔夜
排版校對:阿大
近日我們收到眾多網友爆料,稱堂二裡健泰小區物業竟然把小區底商門口的道路打滿了地樁,甚至從小區門口開始,一直延伸到廊大路的這一段很長的道路兩側均被打滿了地樁,放眼望去密密麻麻。這一下,業主們不但在小區底商外無法停車,乃至整條道路兩側都已無法停車。這件事已引發業主眾怒,但物業依然非常強硬,大伙兒認為物業此舉極為不合理。來看看業主拍攝的視頻,感受一下地樁的密集程度:
王先生說:「我是堂二裡鎮健泰小區二期的一名業主,3月27日,我突然發現小區門口外面底商的前邊被物業安裝了很多根地樁,一直延伸到了廊大路,我們業主根本就沒地方停車了。其實這事大家都懂,物業打上地樁就是想逼著業主們買地下車庫,從去年我們小區物業就打出各種促銷政策售賣車庫,可是地下車庫的價格實在太高了,咱農村老百姓很多都是承受不了這個價格的。然而物業態度強硬,我們平頭老百姓根本沒有任何辦法了。」
另一名該小區的業主也表示:「物業裝這個地樁,說是為了方便車輛管理,保障消防通道的通暢,其實就是為了賣地下車庫。我就想問問物業,你們打上地樁之後,消防通道真的通暢了嗎?現在很多業主直接把車停在路上,別說消防車難以通行,就算普通小汽車通行都成了難題,以前沒有地樁的時候,大家的車停的也是很有秩序的,起碼不會停在路上。市裡的小區底商外都沒有地樁,都是交警或者城管畫出的車位,憑什麼你健泰小區的物業就這麼不賴呆?我們花錢買房成為業主,憑什麼剝奪我們停車的權利?!」
針對眾多業主反映的這一情況,該小區物業一工作人員表示:「我們確實安裝了地樁,因為我們小區是有人車分流管理的,有車的業主就應該按照要求把車停到地下車庫。」
不得不說,物業的答覆當真是簡單明了,直接表示有車的業主就應該按照要求把車停到地下車庫。具體什麼意思,大伙兒可以品一品。那麼,物業私設地樁的行為到底是否合理合法呢?首先我們要明確物業打地樁的這條路是否歸小區所有。
如果該道路不歸小區所有,根據《中華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物業私設地樁,已經妨礙交通通行。如果該道路屬於小區內道路,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所以,未經過業主同意就在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私自設置地樁,也涉嫌違法。
所以不管這條道路是否屬於小區內道路,物業此舉均已涉嫌違法,健泰小區的廣大業主該如何維權?首先,如果該道路歸小區所有,我們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方進行溝通,要求物業方拆除地樁,或舉報到房管部門;如果該道路不歸小區所有,業主可以收集證據材料,舉報到城管或交警部門,進行強制拆除。早在去年,我們就曾多次播報過市區很多商家、個人私自安裝地樁地鎖的行為,相關部門執法人員出動,對此類行為進行了集中處理,同時也畫出了很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位,均已取得明顯成效。所以也希望健泰小區物業安裝地樁的事,能夠儘快得到解決,如果廣大百姓的合法權益收到侵害,我們一定會盡力幫大家維權!對於物業的某些行為,一旦涉嫌違法,我們決不能聽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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