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蒙古」一詞的含義,有學者說是「銀」的意思,又有學者說是「勇士」的意思,而最能為人接受的解釋則是「永恆的部落」。據有關專家考證,「蒙古」一詞由長生天以及他們部族象徵的爐灶之火兩個詞組合而成,之所以稱為蒙古,含有長生的、永恆的部族之意。
成吉思汗(1162~1227),原名鐵木真,生於部落貴族家庭。他的父親(額赤格)也速該是大多數蒙古部落的首領,共有6個兒子,鐵木真是長子。也速該領有許多屬民和「那可兒」,他曾獲得「把那禿兒」(意為英雄、勇士)的稱號。
也速該在一次外出途中被塔塔兒人毒死,鐵木真時年13歲。鐵木真依靠親兵的支持,首先樹立對本部落的統治,然後打敗了塔塔兒部、克烈部、乃蠻部,終於結束了各主要部落長期分裂的局面。
1206年,蒙古貴族在斡難河(今蒙古國境內鄂嫩河)畔舉行「庫裡爾臺」(部落議事會)大會,公推鐵木真為全蒙古的大汗,並上尊號為成吉思汗(「成吉思」為蒙古語,意為「如鋼鐵般堅硬」;「汗」,蒙古語意為「皇帝或國王」)。
成吉思汗建立政權之後,首先建立了軍政合一的行政機構。他把蒙古人民按萬戶(土綿)、千戶(敏罕)、百戶(札溫)、十戶(阿兒班)等單位編制起來。從這些單位中,大約能夠提供萬人、千人、百人和十人的軍隊。
所以,蒙古國家的行政單位,也是軍事組織。氏族首領成了直屬成吉思汗的萬戶長、千戶長或百戶長。這些職銜是世襲的。成吉思汗共封千戶(那顏)95人。
同時,對各級「那顏」分予不等的封地。蒙古平民也分別固定在某一個千戶長的管理之下,凡是任意從某一「那顏」轉到另一「那顏」的平民都要受罰。
其次,組織護衛軍(怯薛)。護衛軍是從「那顏」或自由民的子弟中選拔的勇士。他們不僅是成吉思汗的親兵,而且是一支常備軍。成吉思汗依靠這些護衛軍對蒙古人民實行軍事統治。
再次,制定法律。成吉思汗為了保護正在形成中的貴族階層的利益,頒布新的法律(札撒)。法律中規定:殺人、竊盜、收留逃奴、決鬥中偏助一人者處以死刑。
成吉思汗任命一個最高「法官」,負責全國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審理工作。成吉思汗還著手創立本民族的文字,設立管理宗教事務的機構,任命「別乞」對各種宗教實行兼容政策。蒙古在成吉思汗手上得到了統一。
蒙古貴族為了奪取財富,各部落統一後很快走上了擴張的道路。1205年,成吉思汗率軍開始進攻西夏。1209年,侵入西夏都城——中興府(今寧夏銀川),西夏被迫求和。1210年,蒙古開始伐金。1215年,攻陷金中都(今北京)。1218年,蒙古軍隊又轉而侵入西遼故地。
於是,成吉思汗的國境便與中亞大國花剌子模國接壤了。成吉思汗在伐金的戰役中,不僅獲取大量的金銀、綢緞和牲畜,還俘有漢族各種工匠、技師,他們中間有些人是火炮製造者。於是,火藥武器傳入蒙古,從而加強了蒙古軍的戰鬥力。
參考文獻:《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