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s,簡稱EF)也是注意力的一個向度嗎?或許不同學派的學者有不一致的看法,但就廣義的概念而言,執行功能被視為是影響注意力表現的一個重要因素。
執行功能是指人的許多認知加工過程的協同操作。即在實現一個特定目標時,人所使用的靈活而優化的認知和神經機制,可以簡單理解為【問題解決能力】。
執行功能包括計劃、發起和終止行動、按照手頭任務的要求區監測和改變策略、在面臨新的任務和的新情況時適應行為的能力。
執行功能是一組高級認知功能,如計劃、判斷、決策及自我知覺等,其建構在其他較基本的認知功能之上,如知覺、注意力、記憶等。以心理功能來界定執行功能, 完整的執行功能在於協助個體達到目標行為。
Ylvisaker 和DeBonis(2000)以整體實務的功能分析角度整理出執行功能的六個面向。
包括(1)自我覺知自己能力強處與弱點,也就是對特定活動的困難度各相關層面有所了解;(2)設定合理的目標;(3)計劃或組織行為以達成目標;(4)啟動行為來完成目標,或是抑制與完成目標相矛盾的行為出現;(5)監控或是評價行為表現與目標之間的關聯性;(6)當事情出現困難或是失敗時,有能力彈性地修改計劃,或是有策略性地解決問題,此機制的啟動是透過反饋系統得知。
另一種解釋執行功能的方式是以解剖學的角度出發,強調額葉的功能即為執行的功能,執行功能與額葉功能有許多重疊之處。
梅錦榮提及大腦額葉病變障礙包括:固執和抑制力缺損、計劃程序的障礙、次序記憶衰退、自發性行為缺失、性格與社會行為的改變、空間定向的障礙、視覺搜尋的障礙、必然傳遞的障礙。
大腦額葉病變的障礙與Lezak(1995)所提及執行功能缺失會出現的行為表現有相符之處。
包括:(1)起始困難:如自發性行動減少;(2)固執:如行為或意念轉換困難;(3)行為控制困難:如衝動、無法抑制無關訊息;(4)缺乏自覺:如無法了解在社交情境中該扮演的角色、無法辨識自己行為上的錯誤;(5)無法理解抽象的刺激與情境、沒有計劃及維持目標導向的行為能力。
執行功能被神經心理學家比喻為一個管弦樂隊的指揮員,協助指揮和控制一系列不同的心理過程。如果對這個比喻進行進一步的擴展,執行功能訓練為大腦演奏提供了實踐和排練,對於保持我們心智活動的交響樂曲調是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