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決定了想做transactional practice之後,周圍的所有人都說「那你去做M&A呀!最意思、出路最廣,以後離開了大律所,想做什麼都行!」我自己對於M&A也有很強的興趣:這個領域可以接觸到各種各樣不同的Business,可以在一個deal的中心位置,協調各種不同的practice group,號稱一個deal的quarterback,非常符合那種統籌全局、叱吒風雲的「大律師」形象。
然而與此同時我又對稅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這個領域的法律有著自己的一套獨特邏輯,整個稅法系統是一個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精妙平衡。法律制定者的意圖,不像別的領域可以清清楚楚地用幾行字寫明白,而是必須通過極其複雜的條條框框,層層疊疊地構成一個系統。
稅法會計的作用,是熟練掌握條條框框,搞清楚什麼樣的情況該交多少稅。而稅法律師,要做的不僅僅需要了解Internal Revenue Code的白紙黑字。更需要理解複雜的規則背後的邏輯和理念,用這些邏輯和理念去幫助客戶進行deal structuring和tax planning.
首先,稅法的改動非常迅速,IRS和treasury經常issue各種各樣的regulation和ruling,也經常修改這些regulation和ruling. 幫助客戶做tax planning的時候,不僅要理解現有的規則,更要根據這一套法律背後的邏輯,來預測未來將會有哪些新的regulation和ruling.
第二,由於稅法的規則非常複雜,IRS和treasury的regulation常常會有漏洞。為了防止大家鑽空子,稅法維持著「Substance over form」 的準則,所以僅僅依照白紙黑字還不夠,還要確保客戶的transaction符合相關稅法的整體精神。
稅法律師在遇到一個法律問題的時候,往往可以先通過稅法系統的基本原則,推斷出一個答案,然後再根據regulation、ruling和學術文章,去確認自己的想法。
理解稅法、熟練運用,需要一種非常特殊的腦迴路。這種腦迴路,我很難用語言去描述,但大多數人上一節稅法課,就可以明白個大概。大多數人上稅法課的反應是:「這都是些什麼玩意兒?」 少數人的反應是:「我可以理解這個東西!而且它很好玩呢!」我發覺自己就是後者。
在對兩個組都有興趣的情況下,我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的糾結。暑假認識的每一個律師,我都去問過他們的看法。大多數人在聽完了我的感受之後,都建議我選稅法。
有些律師說:「你自己可能都沒意識到,但從你描述稅法的樣子來看,你是真的喜歡稅法。」
我又問:「我擔心稅法律師將來的exit option不夠廣。我是一個興趣很廣泛的人,我很難想像自己會一輩子就只做稅法了。」
他們說:「在Simpson這種Wall Street law firm,作為一個稅法律師的職責主要是deal support. 你和別的corporate group律師一樣,為了同樣的deal付出努力。」
」作為稅法律師,你會做很多big picture的deal structuring,會做一些tax research,但除此之外,你的職責和skillset跟他們也有很多重疊: 一樣是drafting和negotiation. 只不過negotiate的具體provision不一樣而已。」
「如果你想要離開律所,你的general lawyering skills不會比他們差,你對於deals的理解也不會比他們差。如果能夠好好market自己,也一樣可以找到一份好的generalist工作。」
我又去找了一些從稅法組換到corporate組、或者從corporate組換到稅法組的律師聊天。
他們說:「你可以想想看,你更擅長哪些skillset? 作為一個稅法律師,更看重你邏輯思維的能力,你的工作是很多很多puzzle,你要一個個去解。而corporate lawyer則多了很多project managing的工作,尤其是對於低年級corporate lawyer來說,注重細節、統籌全局、條理分明,才是最重要的。在corporate組,你的郵箱裡可以一秒鐘之內多出幾十封郵件,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這樣的工作方式。」
停下來想了一想,似乎我的確是前者。我從小就是一個粗心大意的人,也不太擅長特別注重條理的工作。哪怕在法學院裡,我也都是更喜歡邏輯性強、細節要求少的科目。
還有人告訴我:「如果你實在無法決定,不如先從稅法組開始。畢竟從稅法組轉去corporate組容易得很,但從corporate組轉回稅法組,簡直難如登天。」
除此之外,工作時間也是一個考量。稅法組的生活方式,可以稱之為「steady busy」, 每天都是從早上10點忙到晚上10點沒有停歇,不過工作量分布很平均,很少出現「突然之間發現今晚要熬夜」的情況,周末一般也不會加班。
對一些人來說,steady busy是更理想的狀態,就比如我,只要每天都有時間好好睡覺、好好鍛鍊,周末固定有時間休息,周中的時間全部用來工作,我完全可以做到。對另一些人來說,這種steady busy令人窒息,反而是忙一陣、閒一陣,更容易接受。
再看M&A組,雖然一整年的工作總時間差不多,但分布非常不規律。有時候連著好幾天都早早下班,但也常常在某個下午,你以為自己可以回家的時候,突然發現接下來一整周都要睡在辦公室了。很多M&A律師告訴我:「你真的要足夠熱愛這個領域,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才能在忙到睡辦公室的時候不要哭得太慘。」
低年級的M&A律師,不僅工作時間長,而且還有很多mindless work. 不同的人對此的看法也不同。
我在Simpson的第一項M&A deal,第一個布置給我的任務,是填UPS標籤、確保把Merger Notice正確地送到所有的第三方公司手上。M&A組的律師們覺得沒什麼問題,一個deal的運轉,每一個細節都不能出錯,靠的就是每一個小螺絲釘,做好自己看似trivial、實則重要的工作。
然而,我拿著一打UPS信封,走過幾個稅法律師的辦公室門口,她們端著咖啡跑出辦公室,笑著圍觀我:「天吶?M&A的人就給你這種活幹?你看?還是我們稅法組好吧!太好了!不用擔心M&A會把你搶走了!」
我也很喜歡稅法組的氛圍。稅法組是一個specialist group,人沒有那麼多,流動性小,氛圍溫馨。由於稅法的learning curve非常steep,所有稅法律師在頭一年幾乎都是啥都不會,唯一的任務就是好好跟著前輩們學習,儘快讓自己變得有用起來。於是,稅法組「帶新人」的文化非常濃厚,每一個人都是這麼成長起來的,加上工作節奏沒有corporate group那麼快,所以每一個人都很樂於給新人解釋問題。
暑假裡,所有corporate組的mentor,我都是屁顛屁顛跟在後面,等著他們有空了跟我聊天。而稅法組不一樣,全組30個人,比我還激動,每天都有不同的稅法律師問我要不要一起去喝咖啡、吃午飯。
有天下午,一個五年級律師在走道裡遇到我:「你明天下午如果沒什麼特別急的事情,到我辦公室聊會兒天吧!我明天下午估計比較閒。」於是,第二天下午,我坐在她的辦公室裡,和她聊了3個小時,聽她講述自己從業五年來的各種故事,各種她覺得低年級律師應該掌握的能力和技巧。
我也跟corporate group的律師們提到了稅法組的氛圍。「稅法組一般來說沒有那麼好進的,」他們說,「你不僅有這個機會能進稅法組,他們的律師還這麼願意mentor你,說明他們非常需要你,認為你是這塊料。」
就這樣,在一個暑假的自我探索中,在高年級律師們的諄諄教誨下,我選擇了稅法這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