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廣告吸引參加黃金「以舊換新」活動,但是半年之後卻發現自己換回的黃金飾品比自己原本的黃金飾品少了8.96克。這讓巴彥淖爾市的高英(化名)覺得自己上了當。
黃金「以舊換新」後損失8.96克
今年6月初,高英被臨河區勝利北路商業大廈1樓前門老鳳祥店推出的黃金「以舊換新」不用出工費的活動廣告吸引。隨後,她帶著自己曾經在包頭老鳳祥購買的19.54克黃金飾品到該店參加「以舊換新」活動。
事發老鳳祥商店
高英告訴記者,當時店內導購員推薦她換取 「一口價」黃金產品,並表示一口價黃金不按克交易,直接按產品標價換。
之後,高英選擇了一個手鐲和一個吊墜。店內出具的質量保證單顯示,兩件新產品價格為8604元。高英原來的19.54克黃金可折合8597元。但保證單上新產品重量處卻被標籤遮擋,當時高英沒有在意。
質量保證單上新換購一口價黃金飾品重量處被標籤遮擋
新產品減去舊黃金產品價格後,高英向該店交了7元錢完成換購。
到了12月份,高英再次查看新產品的質量保證單時,將上面產品重量遮擋的部分打開,結果發現兩件新產品的重量僅有10.58克。「我原本19.54克黃金只換回10.58克,平白無故損失了8.96克。」高英說。
再次換回原本克數受阻
高英回憶導購員在給自己介紹產品時曾說,「後續不喜歡該飾品可以換同等價格的一口價黃金,也可以換按克售賣的黃金飾品。」於是高英又去該店準備按照自己原本19.54克的黃金克數再次換購新產品。
但是,卻被導購員告知,「若想再換按克計算的黃金飾品。需要對目前手中持有的一口價黃金飾品稱重,然後按照稱後的重量兌換相應的新產品。」高英對此說法不滿,就此與店內人員交涉。
一番激烈的探討過後,店內同意高英提出換回19.54克黃金新產品的要求。但提出高英已經戴了目前持有的一口價黃金產品,這些產品無法再次售賣。若要換購需支付兩件產品的工本費。這筆費用按每克50元計算,共529元。
高英認為,此前導購員在推薦一口價黃金飾品時,沒有將一口價黃金的重量告訴她,並將質量保證單上的飾品重量處進行遮擋,讓自己遭遇消費欺詐,因此拒絕繳納工本費。
雙方陷入僵局。
為何遮擋飾品重量?商家未回應
12月23日,記者聯繫到上海老鳳祥有限公司內蒙古總經銷副經理徐文學了解情況。他告訴記者會讓店內妥善處理該事。讓高英帶著已持有的10.58克的一口價黃金產品到店換回19.54克新黃金產品。免除高英佩戴過的兩件產品的工本費。
記者隨即詢問店內為何要在質量保證單上將一口價黃金產品重量遮擋?為什麼導購介紹兌換規則時,沒有將「原本黃金換購一口價黃金後,再換購需按一口價黃金稱重兌換」的情況告訴顧客?徐文學稱此事需事發店鋪負責人張惠解答。
25日中午,記者就上述問題致電張惠。張惠稱馬上答覆記者。截至發稿時,記者仍未等到答覆。
來源:內蒙古晨報 記者程建寧
編輯:史偉 校對:楊雅康
【來源:掌上巴彥淖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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