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相親對男方不滿意,但父母在催也就試試看,2人在車裡聊天,女子推脫不過和他發生了關係,不料女子4天後報了警,給警察說自己被強暴了,但找到男子時,男子卻說是女子自願的。
原來這名男子在和女子相親後第4天,通過中間人告知女子分手,理由更是荒唐,說和女子的屬相不合,並四處說這女子是離婚的。但事實女子並沒有結過婚,這男子這樣到處說的意義何在?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目前的婚姻市場出現一種怪異的狀況:男的找不著媳婦,女的找不著滿意的男友!因此,通過中介或者媒人介紹的方式,大受現在人的歡迎。
很多人認為女人不愁嫁,實際上許多女生對結婚一事也很發愁,他們找不著自己心儀的白馬王子,最終變成大齡女青年。再加上父母逼婚催得緊,無形中為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壓力,杭州這位女士就是在這樣的壓力下去相親的。
但是想不到的是,這相親對象是一個吃乾淨抹嘴就走的人,讓她非常氣惱,自己戀愛都沒談過一兩次,如何就變成了離婚的女人?她帶著自己朋友去找男子,竟然發現車上還有一個打開了的保險套,感覺自己被欺騙了,隨後報了警。
警察根據調研後,說女子的證據並不充足,不能證實是被強迫。
對於此事我覺得雙方都有問題,為什麼這麼說呢?
1、既然覺得自己被侵犯了,為啥當時不報警?而是4天以後男子提出了分手才報警呢,不難看出,當時在車上發生的事有蹊蹺。
李女士是大齡女青年,著急嫁人,因此即便另一方並不出色,也想要跟他嘗試相處。對於跟另一方發生關係,到底是被威逼的還是同意的?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2、在4天後才報警,很有可能是因為李女士不甘心,王先生在和她發生關係後,卻和她分手,並且還誣衊她是離了婚的女人,影響了她的形象和聲譽!因此,她難咽這一口氣才決定報警的!
由此可見,婚姻講究一定的緣分,有的緣分來得早,有的緣分來得遲,無須過度奢求,隨遇而安就行。
看待感情應當有寧缺毋濫的心理,依據自身的情況,既不眼高手低,但也不湊合,愛情來了就好好的珍惜,緣分未到也要努力生活,讓自己未來越來越好。
我們都是同情弱者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讓人沒想到,4天前還是小甜甜,4天後就是牛夫人?而且男方的行為,明顯存在著欺騙問題。大家怎麼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