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義是實施者對非武裝人員有組織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通過將一定的對象置於恐怖之中,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策略和思想。 那麼恐怖主義性質的行為有哪些,是什麼?
網友諮詢:
恐怖主義性質的行為有哪些,是什麼?
湖北耀久律師事務所常進律師解答:
恐怖主義性質的行為:
1、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的;
2、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3、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
4、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5、其他恐怖活動。
湖北耀久律師事務所常進律師普法:
《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並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反恐法》第四條: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義或者其他方法煽動仇恨、煽動歧視、鼓吹暴力等極端主義,消除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
第六條:反恐怖主義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禁止任何基於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
湖北耀久律師事務所常進律師補充:
恐怖主義,是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製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念等的主張和行為。常見的恐怖襲擊方式包括刀斧砍殺、駕車衝撞碾壓、縱火、爆炸、槍擊、劫持、投放危險物等。此外,恐怖分子還會通過利用絡、散布虛假恐怖信息等方式實施破壞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