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太原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預警分為四級
12月8日,記者從太原市政府了解到,《太原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出臺,即日起施行。
根據預案,按照太原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 (以下簡稱「運營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運營突發事件預警由高至低劃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Ⅱ級 (嚴重)、Ⅲ級(較大)和Ⅳ級 (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Ⅰ級 (紅色)、Ⅱ級 (橙色)預警信息,由太原市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請省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發布和解除。Ⅲ級 (黃色)和Ⅳ級 (藍色)預警信息,由太原市應急指揮部向各相關單位發布和解除。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後,運營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立即核實並在1小時內向太原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局和市政府報告。較大及以上運營突發事件由太原市政府逐級上報上級部門,每級上報時限不得超過2小時。
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文章來源:生活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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