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來的錢當彩禮,女方家卻用彩禮給兄弟買房,不回禮要怎麼辦?
「彩禮」、「嫁妝」是我國婚姻習俗中很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某些地方這個彩禮就是必不可少的結婚前提。但是關於這一點各個地方的習俗又不同,有的多有的少,有的壓根沒有這個習慣。所以,因為這個彩禮而引發的矛盾和問題也不少。最典型的就是男方的彩禮給女方,女方卻沒有回禮。更有甚者,男方這個錢是借的,女方還拿這個錢給自家兄弟買房……
這樣一來,就很尷尬了。雖說礙著習俗不好直接說不行,但是這樣兩家的態度就完全不一樣了。而且在婚後的生活中,可能也會因為這個引發不愉快。有人對於這一觀點就發出了自己的聲音:
有人認為彩禮的本身就是男方送給女方的,女方怎麼用都是他們的權利,但是回禮這個是事還是要有的,不能一分錢都不給。
另外有人認為,這個錢肯定是父母要求給兄弟的,這樣的父母就是典型的「賣女兒」養兒子,實在是重男輕女到不行。
關於彩禮和回禮這一點,我國的婚姻法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很多時候都沒有統一的說法。給不給,給多少,全都是看男女雙方的心情,本質上是私事、家事。所以,要說怎麼辦,也是人家自己的事情。怎樣的解決後果都無關法律。
如果這樣的事情是發生在你的身上,你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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