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麻雀」,打掉一個盜竊、銷贓犯罪團夥,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破獲入室盜竊案件26起。
今年4月以來,沙縣城區多個小區高層樓房內陸續發生20餘起入室盜竊案件,民警詢問報警人是,報警人對家裡何時被盜都是「一臉懵」。原來,這些房主大都是小吃業主,平日在外經營小吃,被盜期間家中均無人居住。
刑偵大隊組織專班民警對系列案件展開偵查,調閱周邊小區近800G的視頻監控資料。由於時間跨度過長,民警未能從監控視頻中找到有價值線索。民警對案發現場展開細緻勘驗,發現犯罪嫌疑人大都是從樓宇外圍攀爬至十幾層的高樓,破壞受害人家中的窗柵後實施入室盜竊。民警發現,被撬形成的窗柵洞極小,正常人難以穿越,嫌疑人難道有「特異功能?」,案件偵破工作困難重重。
根據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有民警給嫌疑人取了個生動的代號——「麻雀」。「麻雀」遲遲未到案,城區的盜竊案件仍時有發生,群眾的損失還在擴大,民警的心裡絲毫不敢懈怠。他們打起十二分精神,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民警對案發小區進行不斷走訪,收集相關線索,並調閱近年來轄區內發生盜竊案件進行研判。民警吳鴻渤等人在對沙縣某小區內發生的一起入室盜竊案件進行走訪時,從小區保安處了解到一條重要信息。案發當天,小區值班人員曾發現一名個子矮小的可疑男子,但由於天色太晚,嫌疑人最終消失在夜色中。
專班民警立即圍繞這條線索開展偵查,通過多手段相結合的方式,發現盜竊前科人員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巧合的是,吳某的名字中帶有一個「鵲」字,和民警給嫌疑人取的代號不謀而合。
6月16日,經過細緻研判,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肖林、民警蘭斌斌在沙縣步行街附近抓獲犯罪嫌疑人吳某,在吳某的隨身物品中查扣到螺絲刀、老虎鉗等作案工具。6月17日,民警在沙縣城區內又分別抓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劉某。經審訊,以上幾名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民警通過對犯罪嫌疑人吳某、董某、劉某的住處進行搜查,扣押了大量盜竊而來的贓物。
犯罪嫌疑人吳某到案後,案件的部分謎團也隨之解開了。原來,吳某身材矮小,且柔韌性較好,但他卻沒有把這些特長用在正途上,多次因盜竊、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他出獄後整日遊手好閒,身上的錢花光了不說,還欠下不少外債。於是他便動了歪腦筋,專門挑選城區無人居住的高層樓房,攀爬外牆後破壞屋主欄杆並鑽進去實施盜竊,並將盜竊而來的財物交由董某、劉某銷贓。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董某、劉某已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提醒:
不僅家住低層房屋要做好防盜,高層屋主也不能麻痺大意。如家中平時無人居住,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貴重財物,可根據實際情況安裝報警器、監控等安防設施。發現家中被盜後,應當立即報警,並保護好現場,不要急於翻找被盜物品,也不隨意走動、觸摸相關物品,以免破壞現場證據。
來源:沙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