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家中事宜,多受阻礙,不論是自己工作事業,還是家庭瑣事,乃至家庭成員中,也是多口舌紛爭,於是便察覺不妙,數日來勤奮誦經,精進不輟,今日方有豁然開朗的感覺,前兩天因為房子裝修和摩託車被扣之事也終於解決,數日來,要感謝我的大舅,一直都在為了這些事奔波忙碌,可惜近日查出膽結石非常嚴重,明天就要動手術了,我借這個機會,寫這篇文章,倘若有功德,便回向給我的大舅,希望他明天手術能夠順利,早日康復。
01佛教中的回向
佛教中,在做完法事,或者做完功課的時候,最後有個回向偈。甚至是共同參與的一些善事,乃至自己做了善事,都是要回向的。
那什麼叫做回向呢?回向,梵語Parināma,又作轉向、施向。即希望施自己之善根功德與予他者,並以己之功德而期他者皆成佛果,回向於佛道。通俗地說就是以自己所修之善根功德。
在經文的所有通用的回向偈中,是沒有回向給冤親債主和叔伯六親的,但是在具體實踐中,我們都是要回向給他們的。這是為何呢?
自古就一直有兩種不同的意見存在,一種認為,佛經之中並沒有回向給冤親債主和叔伯六親的理論依據,都是要盡虛空,遍法界,祈求佛菩薩加持,最後再次通過回向的方式來明志,表達自己成道的決心,而非是贈送功德與哪位的意思,故而不能夠回向給冤親債主和叔伯六親;而另一種則是現在普遍認同的觀點,是近代居士道場中普遍存在的一種行為。認為回向是實踐「自他兩利」、「冤親平等」的大乘菩薩道的最佳法門;因為回向的對象可廣及法界一切眾生,而回向冤親債主,可以化解惡緣為善緣、化阻力為助力。
那什麼是冤親債主、六親眷屬和如母有情呢?
02六親眷屬
「六親」,歷代說法不一樣,而在佛教中,則是指父、母、兄、弟、妻、子等六種親屬。字面意思了解,便是我們自己的父親、母親、兄長、弟弟、妻子、兒女。在《無量壽經》卷下中說道:「六親眷屬,所資有無,不能憂念。」《三藏法數》中曾引律典,又有父六親和母六親的說法。
而父六族分別是:一、伯、叔、兄弟、姐妹、兒女、孫。
這六族都是以我們父親作為紐帶的關係。
父親的伯父和叔叔是爺爺的哥哥和弟弟,也是我們的叔伯爺爺。
父親的兄弟則是我們的伯父和叔叔。
父親的姐妹則是我們的姑姑。
父親的兒女是我們的兄弟姐妹。
父親的孫子則是我們的子女亦或是侄子、侄女。
母六親族分別為:一、舅、姨、兄弟、姐妹、兒女、孫。
這六族則是以我們的母親為紐帶的關係。
母親的舅舅則是外婆的哥哥和弟弟,也就是自己的舅姥爺。
母親的姨母,則是外婆的姐姐和妹妹,也就是自己的姨姥姥。
母親的兄長和弟弟,則是自己的舅舅。
母親的姐妹,則是我們的姨母。
母親的兒女,則是我們的兄弟姐妹。
母親的孫子,則是我們自己的兒女,亦或是侄子、侄女。
那眷屬又是什麼呢,就是父六親和母六親他們又各自衍生出的社會關係等等。
03冤親債主
「冤親債主」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大般涅槃經》中,在佛經中是寫做「怨親債主」的,也常作「怨家債主」從字面上意思來看,怨家是指與自己結仇的人,債主是指借給自己錢財的人。債主分為兩種關係,討債和還債的關係。而「怨親」則包含了怨家和親友兩個方面。綜述佛說,怨親債主是指宿世以來與我們結下恩、怨、親、情等因緣以及形成了這四種關係的眾生。這裡要分三種類別,冤孽債主/怨孽債主,冤殺債主/怨殺債主,冤情債主/怨情債主等。
很多朋友就非常奇怪,我們的「冤親債主」是怎麼來的呢?我非常的善良,也這麼好說話,也沒有招誰惹誰,怎麼還如此的不順利呢,還有人故意欺負我,想看我鬧笑話,甚至以看我出醜為樂?
我們這一生做了人,那只要沒有成正果,斷煩惱,了卻生死,必然在六道輪迴之中,過去世輪迴的種種相遇,曾經與無數的其他眾生,都有交集,甚至互為親友。在這些交集中,難免會因財、因情、乃至因互相的傷害,乃至仇殺,從而每個人都有無量無邊的冤親債主。
以上的理論,其實是將冤親債主具象化了,讓人方便理解,其實大家也可以理解為一種障礙自己日常的負能量,佛菩薩是正能量的化身,但是真的又無形無相,只能具象出來,方便我們在學佛的過程中,淨化我們身邊的負能量。
所以,我們要明白這個道理,尤其是這輩子,又有大機緣接觸了佛法,就要好好的面對過去世所結下的「梁子」,用佛法淨化我們自身的身心,而來要廣做功德,在自己得利益的同時,也兼顧這些「冤親債主」,使他們也能得到修行的利益,早日放下與我們的冤讎,得佛菩薩的大慈悲度脫,遠離業海輪迴之苦。
04如母有情
有情,大家都知道,就是眾生的另一種稱呼,那如母有情是從何得來呢?
我們可以看一下宗喀巴大師所著《菩提道次第略論》,其中云:「輪迴無始,我所受生亦無邊際,生死相續,於輪迴中,未有不受此身,更無未有不生此處者,故亦未有不曾為我母者,此是經中所說。此復不僅曾為我母,於未來世亦將為母,如是思維,是為我母,當求定解,此解若生,次念恩等易生,此若不生則念報恩等無所依故。」
我們在輪迴之中,現在遇到的人,不論男女,說不定就是我們過去某一世的母親,更說不定在未來的某一世是我們的母親。我們這些修行人,要真正的把遇到的每個人當做自己的母親一般,是對對方生命一種平等的對待。
又如《梵網經》中所說:「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之,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
這就更了不起了,甚至把六道輪迴中所有的眾生,都當做自己的父母,實乃大乘菩薩道之標準,我們很難做到,能夠不起「人我」分別已經非常難了,而把眾生視為父母,這已經超越了儒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觀點了。
05從高管侵犯養女案中反思
最近網絡上關於高管侵犯養女一事,已經沸沸揚揚。關於具體內容,我不在這裡贅述,如有興趣的朋友,就請自己搜索查閱,今天我僅是通過這個案件,來更深刻的幫助大家,了解今天咱們所提到的這些個名詞。
十七歲的受害者李星星,這個事真的讓人感覺義憤填膺,自己的親生母親和生父離婚之後,跟著爺爺奶奶長大到十三歲,被做小生意的母親接來一起生活,卻依舊艱難。這個時候恰好碰上在網絡上發帖想要收養孩子的鮑某明,然後這些恩恩怨怨就開始了。
其實從佛教的角度看來,李星星的六親眷屬都非常的窮,自己也是個留守兒童,童年過的非常不幸福,而認了一個養父,卻對年幼的自己做下了如此殘酷的事情,實乃是冤親債主啊,給李星星留下了非常大的心理陰影。
從收養又變成了另外的關係,只能說,一個未成年人又沒有多少社會閱歷,一個久經商場又是精通法律,通過法律的漏洞對受害人三年的侵犯,實乃是令人髮指啊。
可惜我不是佛門的大成就者,也沒有神通,更無法查證這些人的孽緣是如何來的,不過我知道,在古代印度有位大成就者,就可以用神通查一家人之間的前世關係。
在古代的印度,佛陀的弟子嘎達亞那尊者化緣,來到一家人的門前,而這家女人抱著孩子,津津有味的吃飯,這飯菜中有魚肉,男子吃了魚肉,把魚骨扔到了地上,旁邊就有條母狗在津津有味的吃這魚骨頭,而這個女人卻討厭狗出現在飯桌旁,就用石頭扔過去,打那條啃魚骨的母狗。尊者用神通觀察,發現:那條魚是這個女人的父親,而母狗則是女人的母親,這個懷中的小孩子,居然是女人上一世的仇人。
於是為了提醒這個女子,便做了首佛偈:「口食父肉打其母,懷抱殺己之怨仇,妻子啃食丈夫骨,輪迴之法誠稀有。」
從這個故事來看,這個李星星的案件,也是如此,也許某一世,這個叫李星星女兒是母親,而母親是李星星的女兒,上一世或許李星星把母親給送人,於是這一世就被母親送養給別人吧,感覺這家人終究沒有多少親情,否則親生母親怎麼可能把女兒送養給別人的,除非真的就吃不上飯了。
而這個鮑某明在某一世說不定是個幼女,而李星星則是個條件還不錯的成年的男子,而這個李星星在上一世將鮑某明欺騙,誘惑他與自己發生關係。
而這一世因果成熟,在業力的作用下,所有的前世的孽債都要償還,只是冤冤相報何時了罷了。我們一定要深刻認識到世間一切眾生都曾經做過我們的母親,只是因為我們的業障深重,而不認識了;不記得了!因此,我們要像對待自己今生的父母親一樣,對待所有的世間眾生。
也許今晚上所說的這些,大家覺得非常的難以理解,其實也沒有關係的,本來我們就是在這錯綜複雜的關係中,邂逅了無數的陌生故人,雖然沒有上一世的記憶,卻發現上一世的債,一點都躲不掉,該來的還得來,哪怕就是自己的親人,不管是什麼身份,也許他是來討債的,是來討怨的,來報怨的,這種怨,那麼他就是一種債主。
一般這個債主分好多種:命債是一種;情債是一種;經濟債是一種。
可惜債主來了,我們不認識,不僅不認識,甚至舊債未消,又添新債。現在學佛了,更知道還債的重要性了,否則被這些冤親債主們糾纏著,不斷的拖我們後腿,我們又怎麼能成正果,證無生呢?
所以學佛一定要重視他們,要懺悔過去對他們的傷害,要精進努力,不斷的通過佛菩薩的加持力,從中調解,一來可以使生活逐漸順遂,二來使那些已經和我們一樣轉世成人的怨家債主和我們都放下芥蒂,從此不再為難我們。
今天就寫到這裡吧,這篇文章寫得有些亂,以後大家一定要精進努力,爭取借佛菩薩威神之力度脫那些冤親債主,我們也能斷煩惱,證無生。
我是一個傳統文化的愛好者,希望傳統文化能夠更多地幫到所以的朋友,大家如果喜歡這篇文章的話,覺得我的文章能讓人受益的話,就請點讚、收藏、轉發,讓更多的朋友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