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12月10日消息,合同裡寫的是精裝房,收房後卻發現是「驚裝房」;說好的要如期交付,到了交房時間卻爛尾了……用「步步驚心」來形容那些期房購買人的心情,再合適不過。如何給這些買房人吃下定心丸?12月8日,四川成都市和廣東佛山市都出臺了加強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新規。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已有26個省市出臺了類似政策或實施細則,這就好像政府「拍了拍」開發商們並發來一段話:收了購房者的預售款就想不兌現承諾?不好意思,政策不允許!
要麼面積縮水,要麼偷工減料,要麼延期交付,要麼爛尾跑路……說起買期房,一些購房者有著一把辛酸淚。近十年來,我國以「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為案由結案的民商事訴訟案件數量成倍增長,從2013年至2017年平均漲幅達到每年170.88%,2019年度全國涉訴案件達到82662件。這些數字對應的是一些購買期房家庭的傷與痛。這其中,容積率、公攤面積、施工質量、物業服務、周邊配套等都是後期維權的「重災區」,而爛尾樓留下的爛攤子更是投訴高頻區,箇中問題尤其需要正視。
從民生維度看,一套價格動輒上百萬的房子爛尾,對於普通家庭而言不僅意味著安居夢破滅,還會出現「房子沒法住,房貸照樣交」的悲催處境,成為購房者難以承受之重。從社會風險防控的角度來看,爛尾樓是城市肌體上的疥瘡,不僅樓體本身存在巨大的安全風險,還會因為拖垮很多家庭而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就在前不久,「廣州最大爛尾樓『拖』死業主,開發商被判敗訴,卻一直不履行賠償」「河南南陽業主籌款7600萬元自救爛尾樓」等新聞曝出,昆明「別樣幸福城」更是因30戶業主住進毛坯房的境遇收到關注。這些都在警醒我們:亡羊當補牢,商品房預售制度暴露出的問題必須儘快解決。
那麼,商品房預售制度能不能取消呢?早些時候,廣西南寧曾作為試點城市取消預售制度。今年3月,海南省出臺樓市新政,明確提出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廣東省也表示,正在試行現房銷售制度。但是,考慮到當前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取消預售制度還不太現實,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確保預售款專款專用、不被隨意支取,就成了解決當下問題的一個漸進型方案。
以成都市政府12月8日印發的《成都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的通知》為例,其明確預售款監管額度與開發企業信用等級掛鈎,並根據信用等級動態調整監管額度,預售款監管遵循「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全程監管、節點控制、多方監督」的原則。此舉的直接意義就在於給購房者的權益加了一道保險槓:在監管層面收緊「緊箍咒」後,留給開發商玩貨不對板套路或挪用預售款跑路的「機會」已經不多了。
本質上,強化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是對多方權益的平衡,它的著眼點就是「穩」——通過加強事前事中監管的方式,既約束挪用預售款跑路的現實風險,也減緩了商品房銷售制度快速轉換帶來的瞬時衝擊。其價值也會體現在多個方面:讓購房者少了些「錢早早交上了,房遲遲沒下文」的後顧之憂,也能倒逼開發商降低槓桿,減少系統性風險。總之,必須彌補好監管上的罅縫,才能堵住現實中的漏洞,才能讓「驚裝房」與「爛尾樓」逐漸消失,讓購房者真正安心。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