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20:5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近日,武都區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快速查處了一起阻礙民警執行公務案,行政拘留一名違法行為人,強力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有效維護了人民警察的執法權威。
武都區公安局
妨礙執行公務
嚴懲不怠!
5月19日0時許,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有人在家中醉酒鬧事毆打家人,民警迅速處警,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聚集人員較多一片混亂,犯罪嫌疑人鄭某不聽勸阻,肆意謾罵民警,民警立即進行制止,並將其帶至城關派出所移交派出所民警進行詢問調查,在民警依法詢問過程鄭某仍不聽勸阻辱罵辦案民警、不配合民警依法調查。案發後第二天鄭某對自己醉酒鬧事妨害民警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民警批評教育鄭某對自己酒後行為深感後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二款之規定,決定對違法行為人鄭某給予行政拘留八日的處罰,2020年5月20日被投送拘留所執行拘留。
民警提醒:
酒後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緒注意言行,避免因衝動或者亢奮發生違法犯罪行為,酒後產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並不會因為「酒後」而從寬處罰,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康縣公安局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近日,康縣平洛鎮某火鍋店業主張某芳向康縣公安局平洛派出所報稱,其放在火鍋店內餐桌上的手機被人偷盜了。接警後,平洛派出所民警迅速到達案發現場,開展現場勘查和走訪。民警經過大量的排查發現王某海有重大作案嫌疑。當天18時許,就在王某海從租住處廁所旁邊的柴草中拿取偷盜來的手機時,被跟蹤其後的辦案民警當場人贓俱獲。經詢問,王某海對盜竊手機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王某海因盜竊他人財物(被盜手機經評估價值達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康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王某海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決定。5月19日,違法行為人王某海被平洛派出所民警依法投送到康縣行政拘留所執行拘留。
成縣公安局
預防電詐
我們在行動
5月25日,成縣公安局陳院、宋坪派出所組織民警深入轄區各村開展防範電信詐騙宣傳活動,通過上門宣傳,讓群眾更多地了解電信詐騙手段和騙局,達到了「多一人知道,少一人受騙」的目的。
監 制:陳耀明
審 核:李 寧
編 輯:隴南公安融媒體中心
原標題:《【三分鐘警事速覽】妨礙執行公務 嚴懲不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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