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媒體平臺上,網友們常常可以「刷」到一些基於影視作品的「二次創作」短視頻產品。此類短視頻發布者,通過重新剪輯、配音、重配字幕等方式,將時長較長的影視內容濃縮至數分鐘傳達給受眾。近日,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主流自媒體平臺上,影視剪輯類的短視頻已經圈住不少用戶的流量。第三方數據平臺顯示,以「毒舌電影」在某平臺的帳號為例,截至2020年12月10日,該帳號在過去3個月裡增長536.7萬粉絲,粉絲總數已達到4707.7萬,除此以外,還有不少類似帳號「漲粉」勢頭強勁,爆款短視頻產品屢見不鮮。
2018年3月16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所有視聽節目網站不得製作、傳播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的節目;不得擅自對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網絡原創視聽節目作重新剪輯、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節目片段拼接成新節目播出;不得傳播編輯後篡改原意產生歧義的作品節目片段。嚴格管理包括網民上傳的類似重編節目,不給存在導向問題、版權問題、內容問題的剪拼改編視聽節目提供傳播渠道。相關專家認為,《通知》的頒布,給自媒體平臺內普遍存在的非法行為敲響了警鐘。
版權方面,《通知》強調的是,視聽節目內容的傳播過程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抓取及二次創作等行為需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實行。2019年7月31日,以「X分鐘帶你看完電影」走紅的「網紅」博主谷阿莫因遭迪士尼等5家電影公司控告侵權再次到臺北地方法院出庭調解會。據公開資料顯示,其中一家電影公司相關負責人曾向媒體表示,公司有4部以上的影片因谷阿莫的講解視頻出現而無法在影院上映,一部影片花費幾百萬元買進,直接損失成本超過8位數。這件事,也引發了輿論對著作權問題的關注。
江蘇路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孫淑蘭指出:「影視剪輯類短視頻發布者,如果未經許可就使用了原作內容,便極有可能構成侵權。其中,是否商用並不是判定侵權的唯一標準,對於侵權問題,我們還應該結合《著作權法》中對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標準來進行認定。」
據孫淑蘭介紹,《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即在網絡上傳播作品的權利。與此同時,《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也規定了合理使用的12種情形,對於這些情形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其中有一項為:「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影視剪輯類短視頻在特定範式內可以適用於這條。
那麼,「合理使用」該如何界定呢?孫淑蘭認為,構成「合理使用」的核心要素是:
1.使用時必須標明出處和來源;
2.使用目的是「介紹或評論作品、說明某一問題」;
3.使用的程度是「適當引用」;
4.使用的作品應當是「已經發表」的作品。
孫淑蘭強調,以上核心要素違反任意一條便可被判定為侵權,「例如,自媒體人在未經許可情況下擅自截取片段,但未在作品中標明影視作品著作權人名稱的,可以被判定為侵權;目的是通過自媒體流量變現等方式獲取經濟利益的,也同樣可以被判定為侵權。」記者通過搜尋引擎發現,目前網絡上有不少針對「自媒體通過影視剪輯進行流量變現」的教程,其中大部分並沒有對侵權問題做出詳細說明。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又對「合理使用」進行了補充說明:「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已經發表的作品的,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2020年中旬,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結一起關於《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的「圖解電影」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件。法院認為,該案中,涉案圖片集幾乎全部為原有劇集已有表達;而深圳市蜀黍科技公司抗辯稱,按照一般類電作品以每秒24幀計算,涉案圖片集僅「引用」了原作品0.5%的畫面內容。但是,合理引用的判斷標準並非取決於引用比例,而應取決於介紹、評論或者說明的合理需要。該案中,涉案圖片集並非是為了介紹或評論,而是為了迎合用戶在短時間內獲悉劇情、主要畫面內容的需求,故不屬於合理引用。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深圳市蜀黍科技公司侵犯了優酷公司對上述兩部劇集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維持了一審判決,判賠經濟損失3萬元。
國內某著名影業公司總經理向記者透露,在業內,著作權人其實也會綜合考量這個問題,如果對其利益沒有實質傷害,一般不會去追究責任。「為了追求傳播效益,片方、粉絲團體及個人也都深度參與其中,某些自媒體『頭部帳號』對我們來說也是重要的媒介資源,這種關係也是需要維護的。」同時,他表示,目前這種現象在自媒體平臺上已經蔚然成風,有些內容確實涉及侵權,但發布者很多都是個體,追責也有一定難度。
針對以上問題,孫淑蘭表示,不追究責任並不代表沒有侵權,自媒體人還是應當樹立法律風險防範意識,在引用他人作品進行二次創作的過程中,最好要取得版權方的授權。如果沒有取得授權的,也要結合法律規定,在合法的範圍內使用。
交匯點記者 王子傑 通訊員 吳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