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故事裡,死神總是毫不憐惜地將福貴生命裡的美好一次又一次地毀滅在他面前,也一次又一次地毀滅給我們這些讀者看。故事最後,所有的親人都離世了,只剩下年邁的福貴,陪著一頭老牛在陽光下,時不時地回憶那些算不上幸福的過往。
很難表達清楚,看完是一種怎樣的心情,但總歸不會太愉快。雖然,所有人都知道,人生在世,生老病死,在所難免。但是,看到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劇,仍舊會免不了哀傷和心酸。
富家子弟福貴因賭博輸掉家產,氣死了親爹,當他在悔悟後開始憑力氣幹活養家的時候,母親病重了,去城裡請郎中的途中被國民黨抓了壯丁,好不容易九死一生逃回闊別兩年的家,等待他的是母親早已離去,女兒因高燒成了啞巴。
歸來的福貴給他的媳婦家珍,女兒鳳霞,兒子有慶,帶來了生存的希望,一家人在苦日子裡一起為活下去打拼著,一顆糖,一把米的幸福感在這個破敗的家庭顯得彌足珍貴。而此時全家人的希望小兒子慶生為縣長老婆獻血丟了命。
埋掉了兒子慶生,福貴的生活出現了一絲轉機,女兒鳳霞嫁給了城裡工作的搬運工二喜。鳳霞的有孕讓一家人重新燃起了希望,不料鳳霞生產的時候大出血死了,留下兒子苦根。福貴親手埋了女兒不久,家珍也跟女兒走了。福貴,二喜,苦根三代人過著相依為命的生活,看著一天天長大的外孫和孝順體貼的女婿二喜,福貴知足了。
誰知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死亡,福貴親手埋葬了他的第六個親人。此時的福貴老態龍鍾,他和未成年的苦根依然為了活著拼著,為了趕在下雨前收棉花,小小年紀的苦根累病了,心疼外孫的福貴給苦根豆子吃,而苦根因為吃多了豆子撐死了。福貴埋葬了他最後一個親人。
從敗光家產開始,福貴也就開始走向了孤獨之路,但愛從未走遠,欠下賭債,父親拿出了房產地產讓他還債,母親也沒埋怨他,依舊為他掛心。
妻子家珍是城裡米行的千金,嫁給他後沒有享受過一天福,不管他是紈絝子弟還是改過自新,家珍始終待他如初,為他生兒育女,毫無怨言。而他悔悟後也待家珍極好,家珍生病後更是捨不得她乾重活,最後送家珍平靜離開人世。
女兒鳳霞因一場大病變得又聾又啞,但這並不妨礙她是個好女兒,好姐姐。尤其在家珍病了之後更是幫了家裡不少忙,算是家裡頂梁柱之一。兒子有慶雖然小,但也特別懂事。每天貪黑起早要跑50多裡路餵幾隻小羊,自然很費鞋子,自從福貴心疼家珍說了他幾句之後,他便開始拿鞋在手裡赤腳奔跑。
女婿二喜雖然是個偏頭,卻全心全意愛著鳳霞和整個丈人家。只因福貴希望鳳霞嫁的體面,不要再被村裡人笑話,他就借錢迎娶鳳霞,且迎娶儀式是全村幾年以來都不能比上的。
從整本書來看,福貴的命運真的太慘了,但我覺得福貴還是幸運的。敗光家產脫離地主成為貧農,這到讓他躲過槍斃地主一劫。女兒鳳霞又聾又啞,卻最終尋得良人。自己曾經那麼混蛋,卻依舊有家珍不離不棄。儘管生活很不幸,可這一生,福貴有滿滿的愛包圍,所以福貴才能淡然的向陌生人講述這一生。
在舊社會的生活面前,我們本無能力控制自己的活法,或卑微,或揮霍,或苟且,或坎坷,或奮不顧身卻命喪黃泉,或百無聊賴卻無病無災,造化弄人,你千方百計的想得到什麼,它便會毫不費力的統統拿走,家庭,錢財甚至生命。
在當今這個不缺衣少食的時代裡,我們變了,沒有老祖宗留給我們那股活著的倔勁兒,也沒了人定勝天的豪言壯志。安穩逍遙的日子讓我們沉溺,陷入了一種名叫享受的極樂世界,從此一蹶不振。我們被蒙蔽在這個看起來美好的世界裡,太多的無病呻吟被重視,太多的虛假陰暗被掩蓋,那少得可憐的清醒者在哪裡?不要在意社會的眼光,睿智而剛毅的獨行者終究是要解開那些醜陋的面具。
「少年去遊蕩,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結尾這句話概括了福貴一生:少年放蕩行事對活著並沒有了解的想法;親人的相繼離去驅使福貴開始探索活著的意義;晚年歸於寂寥的福貴已經不是單純的「活著」,而是帶著全家的希望和故事生活在這個世界上。苦尋一輩子活著最大的意義還是在於活著本身。
餘華說:「活著在我們的語言中充滿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來源於狂傲不羈的吶喊,也不是來源於兇殘猛烈的進攻,而是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責任,忍受現實給予我們的幸福和苦難、無聊和平庸。」忍受所有能忍受的,忍受所有不能忍受的,在絕望和痛苦的邊緣,驕傲而堅強的活著。魯迅說:「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人看,未曾哭過長夜的人,不足以語人生。」
人生中的「至痛」在餘華的筆下顯得冷靜又克制。經歷過「大悲」的人,能夠平淡看待自己經歷過的一切,這需要怎樣的心胸,人性中最偉大的堅持與忍受其實就在我們身邊,就在最樸實,最平凡的人身上。於絕望中繼續堅持,於絕望中心存希望,這值得我們一輩子時刻告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