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遵義市人大常委會獲悉,今年以來,按照遵義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部署要求,遵義市人大常委會對1997年以來用於規範常委會及其機關工作的各項制度(包括辦法、規定、規則、細則、制度等)進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有13個制度被整合修訂為6個,另外單獨修訂了13個制度,重新制訂了1個制度,廢止了11個制度。「人大工作和制度建設必須與時俱進,才能與時代同步伐、與改革同頻率、與實踐同發展。」遵義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楊斌表示,遵義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制度「廢改立」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實際行動,抓好主題教育查擺問題整改、深化拓展主題教育成果的具體舉措,同時也是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水平的現實需要。在制度「廢改立」工作中,遵義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全面清理、建立臺帳、逐個審查,並按照「統籌協調、歸口負責、相互銜接、程序規範、集中推進」原則和「整合修訂、單獨修訂、重新制訂、即行廢止、暫緩修訂、暫不修訂」6種類型,分門別類提出了意見,明確了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工作程序等要求,有條不紊地完成了制度「廢改立」工作。據了解,因內容高度關聯和交叉重疊需整合修訂的有《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意見研究處理辦法(試行)》等13個制度,經整合修訂後為6個;11個制度被廢止;因不適應時代發展和工作需要需單獨修訂的有《關於對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工作評議辦法(試行)》等13個制度;因法律修改和政策調整需重新制訂的有1個,即《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暫行辦法》,原制度也同時廢止;因不符合相關法律、政策規定或新辦法已出臺需即行廢止的有《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審判、檢察機關實施個案監督試行辦法》等4個制度;因上級制度尚未修訂而暫緩修訂的有1個,即《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辦法》。因施行時間不長且至今仍然適用而暫不修訂的有《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等15個制度。近日,遵義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整合修訂、單獨修訂、重新制訂的《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研究處理審議意見的規定》等20個制度進行了審議通過。
貴州日報當代融媒體記者 盛道利
編輯 劉娟編審 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