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宜昌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業清源行動工作方案的公告 關於開展宜昌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和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業清源行動工作方案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企業家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根據省住建廳《關於開展房地產開發、中介及物業服務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廳字﹝2020﹞169號)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業清源行動安排部署,現將宜昌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業清源工作方案,予以公告。
一、工作目標堅持「房住不炒」的總體定位,按照「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要求和房地產市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業清源」行動的安排部署,通過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集中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整頓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重點(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治重點
1.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通過虛假價格承諾、虛假價格促銷等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通過捏造或者散步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2.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
3.商品房銷售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房或者價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等;
4.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其他商品或者服務;
5.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已抵押或已查封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商品房,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分割拆零銷售商品住宅;
6.將未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
7.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
8.涉及非法集資、網際網路金融違法違規行為;
9.其他不正當經營行為。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整治重點
1.發布虛假房源、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2.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3.未按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產經紀機構營業執照和備案信息、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
4.違背客戶意願,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為購房人墊付首付款或採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變相墊付首付款,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5. 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籤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6.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與售房人、投機炒房團夥串通,惡意抬高房價,擾亂市場預期;
7.未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信息登記,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
8.其他不正當經營行為。
請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自身經營行為,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同時歡迎廣大消費者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作監督、舉報。
特此公告!
舉報電話:0717-2580046
興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8月13日
【來源:興山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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