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財經網 蘇佳/文
近日,運營商財經網獨家獲悉,珠海聯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聯邦製藥」)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被告上了法院,是怎麼回事?
欠付10萬元工程款被告上法院
裁判文書顯示,2017年6月,聯邦製藥(甲方)與成都中科能源環保有限公司(簡稱「中科能源」)(乙方)籤訂一份汙水站氣體收集與惡臭氣體處理項目設備採購及安裝合同,約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生產廠區汙水站氣體除臭項目設備採購及安裝工程,合同總價為398萬元,已付2587000元,剩餘1393000元未支付完畢。
2017年7月28日,中科能源(甲方、發包人)與深圳市奧宏膜結構有限公司(簡稱「奧宏膜」)(乙方,承包人)籤訂了一份汙水池膜結構工程施工合同附件工程技術協議、工程量清單報價表,約定中科能源將上述汙水池氟碳纖維膜加蓋制安工程發包給奧宏膜公司施工,工程名稱:汙水池氟碳纖維膜加蓋制安工程,工程地點:珠海市聯邦製藥廠區內,工程規模暫定面積為1045平方米。合同有奧宏膜公司及中科能源的蓋章及代理人的籤名確認。
庭審時,雙方一致確認最終實際施工面積為1020平方米,中科能源已經支付710600元。中科能源認可涉案工程在2019年元月份完工,但沒有結算。
2018年7月25日,奧宏膜公司向中科能源發出結算單,要求中科能源支付剩餘工程款。中科能源於2018年8月9日回函稱,要求奧宏膜公司補充完整結算資料,且2018年4月1日籤署的工程驗收報告為初步驗收合格,驗收未經三方共同參與,並非竣工驗收。經中科能源現場結算,發現鋼結構經現場實際收方量為12.3噸,按照合同約定應為19噸,奧宏膜公司當時亦未派人到場。
中科能源剩餘105400元未支付,聯邦製藥是總承包方,於是奧宏膜公司將中科能源和聯邦製藥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欠付工程款。
聯邦製藥對工程款承擔責任
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法院認為,奧宏膜公司提交的2018年4月1日的工程驗收報告可以證明工程初步驗收合格,已提交結算手續要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依約履行合同義務,中科能源應當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向奧宏膜公司支付工程款,中科能源認為工程用材不足,如果導致質量問題可另循法律途徑解決,不能因此免除付款義務。
雙方一致確認奧宏膜公司實際完成工程量1020平方米,故涉案工程款總計應為800元/平方米×1020平方米=816000元,中科能源已經支付了710600元,還須向奧宏膜公司支付剩餘工程款105400元(含質保金41800元)。關於質保金41800元,質保金的用途為保證工程質量,合同約定的該項付款條件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後一周內支付。案涉工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付款條件尚未成就,因此中科能源應向奧宏膜公司支付工程款63600元以及應支付利息,計算方式為以未付工程款63600元為本金,按年利率6%的標準從2018年5月9日起計算至之際付清之日止。
本案中,聯邦製藥作為發包人,未向中科能源公司支付完畢工程款,故應在其欠付的工程款範圍內對奧宏膜公司承擔責任。因此最終法院判決中科能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奧宏膜公司支付工程款63600元及利息(以63600元為本金,年利率6%的標準從2018年5月9日起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聯邦製藥對第一項欠付的工程款在1393000元範圍內對奧宏膜公司承擔責任。
不知聯邦製藥董事長蔡海山對此次案件怎麼看?
資料顯示,聯邦製藥1990年成立於香港,擁有6家生產基地,包括香港聯邦製藥廠有限公司(製劑)、珠海聯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原料)、珠海聯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製劑)、聯邦製藥金億膠囊廠(空心膠囊)、聯邦製藥(成都)有限公司(中間體)、聯邦製藥(內蒙古)有限公司(中間體)。
2007年6月15日,聯邦製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