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的貨車和私家車保有量越來越多,道路交通事故層出不窮。我們很多人從來就沒有處理過交通事故,也不知道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以至於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有些茫然,甚至可能會做出一些錯誤的選擇,所以在處理交通事故時的注意事項有什麼,該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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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理交通事故時的注意事項有什麼,該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江蘇明盈律師事務所張健律師解答:
在處理交通事故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1、被車撞後,我們應該第一時間打開車輛的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設置危險警告標識,防止後車追撞,保障車內乘客以及車輛的安全;
2、設立好警示標識之後就要初步確定事故雙方的責任;
3、拍照取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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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明盈律師事務所張健律師解析:
交通事故的處理和理賠:
1、當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下達了之後,如果情況簡單,並不存在爭議,那麼直接通過交警的協調,配合保險公司就可以處理完畢。
2、如果情況較為複雜,通過交警的協調無法達成一致,那麼就需要就此事起訴到法院去,由法院統一判決。
3、如果涉及人員受傷的情況,還要考慮是否應該做傷殘鑑定,一般鑑定時間為出院後三個月。對於有骨折或重大損傷的當事人,切勿自行委託傷殘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如有需要可以聯繫我們,我們律所與多家司法鑑定機構保有良好的合作關係,可以最大限度滿足您的需求。